一、监察对象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9年8月27日修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2002年12月28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的通知(2000年6月5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的时间效力的批复(2000年6月29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但尚未依照规定程序获取该单位职务的人员是否适用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问题的答复(2004年11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1999年6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2000年2月16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关于中国证监会主体认定的请示》的答复函(2000年4月30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关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体认定的请示》的答复函(2000年9月28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镇财政所所长是否适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批复(2000年5月4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在农村合作基金会兼职从事管理工作如何认定身份问题的答复(2000年6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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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辖类
三、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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