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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金融犯罪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丛书
0.00     定价 ¥ 52.00
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
此书还可采购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ISBN:
    9787510221569
  • 作      者:
    编者:万春
  • 出 版 社 :
    中国检察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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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金融安全关系国家安全,金融犯罪是诱发金融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不断发现、排查金融犯罪致罪因素,总结金融犯罪发案规律特点,加大对金融犯罪的打击力度,是当前检察机关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举措。
  为推进解决金融犯罪法律适用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加强对检察机关办理金融犯罪案件的工作指导,利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根据最高*****工作部署,最高*****法律政策研究室经反复研究论证,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围绕金融犯罪主题编制了金融犯罪指导性案例。经第十一次最高*****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讨论和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等三件检例作为最高*****第十批指导性案例于2018年7月正式向社会发布。
  最高*****党组围绕提高办案质量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提出要注重发挥案例的指导作用。在张军检察长亲自指挥下,最高*****“改版”了第十批指导性案例,突出了检察特色,重点反映“指控与证明犯罪”过程。指导性案例的生命在于应用。持之以恒地推动指导性案例应用于实践,是我们一直努力的方向。为更好地推动第十批指导性案例的应用,我们在编研过程中,注重组织各级*****围绕金融犯罪中若干重点问题开展了调研,并同时收集、整理、研究了典型案例。这些资料,对于配合第十批指导性案例的应用,推进金融犯罪司法实践疑难问题的解决,具有较大的参考借鉴价值。经研究,我们将这些资料与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及相关背景材料一道,辑合成《金融犯罪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一书。
  我们期待,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丛书的编制,能为促进社会各界更加重视、认可、支持检察机关案例指导和案例研究工作发挥作用,为推进司法实践疑难复杂问题解决、裨益中国法治建设贡献绵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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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金融犯罪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
  第十批指导性案例问与答
  问题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如何通过制发指导性案例工作,进一步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检察工作能力水平?
  童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是实践中发生的鲜活生动的法治教材,是最好的法治教科书。张军检察长高度重视案例指导和案例研究,要求高检院机关进一步做好案例指导工作,并对案例发布的思路创新和内容形式创新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这次发布的案例在体例和内容形式上的创新就是根据张军检察长的指示调整的。建立中国特色的人民检察院案例指导制度,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成果。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指导性案例,对于统一司法适用标准、规范司法行为,明确法律适用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普及法治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当然,当前指导性案例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反映检察工作的特色不够鲜明,制发指导性案例对实践中问题的回应还不够及时,针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以及社会影响力还有待提升,等等。
  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制发指导性案例,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要围绕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选好案例。检察工作涉及面广,选取指导性案例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的需求。
  二是要围绕指导性案例讲好检察故事。每一起案件都是一个生动的教材,每一个办案过程都是精彩的法治故事。我们要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再现还原案件真相,揭示犯罪的本质特征及其危害,让老百姓看得懂、喜欢看,使指导性案例成为案例故事、普法教材,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普法教育作用。
  三是要赋予指导性案例更多的指导意义。指导性案例的生命在于应用,意义在于指导。要使指导性案例制度真正扎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土壤,关键就是要推进指导性案例在实践中的应用,发挥指导作用。我们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发挥指导性案例相对于司法解释更加灵活、及时的优势,加大案例发布的频次。推进一线办案检察官重视案例研究,将案例研究作为夯实法律适用根基、研究解决法律疑难问题的标本,通过精研案例,“解剖麻雀”,提升法律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
  问题二:当前金融犯罪发案数量有哪些变化?金融犯罪有哪些比较典型的发案特点?
  万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从发案特点看,当前,金融犯罪发案率在总体上仍然呈现多发频发但略有下降的态势。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就金融犯罪(含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35种罪名和第五节“金融诈骗犯罪”8种罪名)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0570件49553人。其中,2017年提起公诉21842件35301人,同比分别下降7.89%和3.01%。金融犯罪发案率下降,主要在于公安司法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并采取多重措施,积极防治金融犯罪的发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仍处于多发状态,特别是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持续高发。2017年,检察机关共就非法集资类金融犯罪案件(含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8252件17144人,同比分别上升6.18%和4.50%;就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2233件7186人,同比分别上升38.18%和35.51%。
  近年来,新型金融案件不断增多,疑难复杂程度明显加大,呈现出以下发案特点:
  一是犯罪手法不断翻新,隐蔽性和迷惑性增强。以这次发布的案例涉及的犯罪为例,证券类犯罪发展为综合运用资金、持股、持仓、信息、价格、速度等各种交易优势,破坏市场公平秩序,隐蔽性不断增强。非法集资类案件,多假借投资理财名义,利用互联网集资,集资模式、犯罪手段不断翻新。涉案公司从层级简单的“作坊式”组织向现代化企业模式转变,具有金融专业背景的涉案人员明显增多。
  二是金融犯罪影响面广、处置难度大。例如,证券类犯罪以小散投资者亏损为基础,非法获利数额巨大,严重破坏证券市场“三公”秩序。非法集资类犯罪大肆开展“无风险性、高回报率”的虚假宣传,易导致集资参与人损失惨重,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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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第十批指导性案例
朱炜明操纵证券市场案
周辉集资诈骗案
叶经生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二、指导性案例解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批指导性案例》解读
第十批指导性案例问与答

三、政策文件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

四、调研报告
互联网金融领域行刑衔接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证券犯罪的新特点与防控对策
数字货币刑事风险之应对
数字货币相关风险及犯罪研究报告
第三方支付犯罪风险及其综合治理研究
经济新常态下非法集资之防范与处置探讨
——以江苏省南通市为例

五、典型案例
罗志伟信用卡诈骗案
上海大乾同实业有限公司等逃汇案
张守刚职务侵占案
伊世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操纵期货市场案
中恒通公司、卢汉旺等欺诈发行债券案
姚志强骗购外汇案
段斌内幕交易案
高丽祥高利转贷案
陈卫明等盗窃案
万旭违法发放贷款案
张军军挪用资金案
金哲君、罗银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刘月根伪造货币案
无锡市锦昌不锈钢有限公司、王峰骗取贷款案
彭茂松等骗取贷款案
胡俊、姚概骗取贷款案
陆继程骗取贷款案
武天换信用卡诈骗、窃取信用卡信息案
张菲等信用卡诈骗案
潘明勇信用卡诈骗案
陶茂辉等信用卡诈骗案
金庆辉信用卡诈骗案
赵麒睿合同诈骗案
何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邓亮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晋文灿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陈群英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覃正金、岑福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于勇洪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姜红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韩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康刚、韩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谢小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顾志亚、王延安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杨汉青等非法经营案
洪勇军等非法经营案
刘志强集资诈骗案
刘前进等集资诈骗案
吴凯、张函、丁伟诈骗案
陈斌凯、陈瑜路集资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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