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中文系学术丛书·原诗(第一辑):汉语诗学融通的可能性》:
中国古代诗歌制题经历了一个由无到有、由简到繁、由粗率到精致、由漫与到自觉的过程。《诗经》实无题,所谓的“题目”多是称引者或编选者方便使用而加的识别符号。题目与篇章的内容、题旨、情感取向没有太大的关联。汉诗的重镇是乐府,汉乐府虽有题目,但乐府诗题更多的是从音乐的角度与诗篇发生关系,而非对诗篇内容的限定说明或提示概括。且汉乐府中一篇多题(如关于“罗敷采桑”的乐府,《宋书·乐志》载作《艳歌罗敷行》,《玉台新咏》载作《日出东南隅行》,《艺文类聚》引作《古陌上桑罗敷行》,《乐府诗集》载作《陌上桑》),多篇一题(如“歌”、“行”应是音乐属性相近的众多诗篇的类名)的情况往往多有,还有一些篇什就是沿袭《诗经》的方式,用首句或首句中几字作题(如《战城南》、《有所思》、《上邪》、《江南》、《鸡鸣》、《平陵东》、《十五从军征》、《薤露》、《蒿里》),这些随意散漫至少说明汉乐府的题目并非诗篇创作过程中郑重要紧的环节。汉代文人诗的题目也多是笼统概括性的,例如“咏史”、“见志(迪志)”、“悲愤”、“讽谏”、“怨诗”、“愁诗”等。汉代还有一些被后人称作“古诗”的诗。《诗品》卷上“古诗”:“陆机所拟十四首,文温以丽,意悲而远,惊心动魄,可谓几乎一字干金。其外'去者日以疏'四十五首,虽多哀怨,颇为总杂。旧疑是建安中曹、王所制。'客从远方来'、'橘柚垂华实',亦为惊绝矣”。钟嵘在上段引文中举例时,是以首句称谓某首诗的,这符合《诗三百》和汉乐府制题的传统。《文选》立“古诗十九首”名目,只是统称,而“杂拟类”陆机“拟行行重行行”以下十二首,仍是以首句称谓“古诗”。这些都可证原诗并无题目,或至少可以推断这些作品处在诗歌制题不成熟不发达的阶段。
中国古代诗歌制题逐渐成熟和发达大约是从西晋开始。此时诗题开始作为一篇诗作不可缺少的有机部分,诗人开始有意识地用诗题交代作诗的时间场合,创作缘起,创作题旨,歌咏对象,写作目的等,且诗题明显变长变精致。如陆云《大安二年夏四月,大将军出祖,王羊二公于城南堂皇,被命作此诗》、《从事中郎张彦明为中护军,奚世都为汲郡太守,各将之官,大将军崇贤之德既远,而厚下之恩又隆,悲此离析,有感圣皇,既蒙引见,又宴于后园,感鹿鸣之宴乐,咏鱼藻之凯歌,而作是诗》。以后陶、谢二家诗题的制造已经相当有代表性和达到很高的水平。至此中国诗歌制题步入规范化自觉化的阶段。促成这种演进的原因,简论之有两点:一是文学作品的大量增多,“文集”编撰的出现,客观上要求诗题的明确和规范,以便于称引和编纂。《隋书·经籍志》:“总集者,以建安之后,辞赋转繁,众家之集,日以滋广,晋代挚虞苦览者之劳倦,于是采摘孔翠,芟剪繁芜,自诗赋下,各为条贯,合而编之,谓为《流别》。是后文集总钞,作者继轨,属辞之士,以为覃奥,而取她焉”。一是士人文学观念的转变提升,对诗歌创作的自觉和重视,《典论·论文》:“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主观上促使作者认识到包括制题在内的诗歌创作具有一定的规则和法度,并想尽量利用“诗题”的参与阐释和表述来达到写作的最佳效果,从而获得人们的接受欣赏,实现流播传世的目的。一言以蔽之,即是“文学的自觉”带来的必然觉醒与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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