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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法律实务研析:以内地与香港为视角: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mainland and Hong Kong
0.00     定价 ¥ 79.00
青岛市图书馆
此书还可采购3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ISBN:
    9787562073246
  • 作      者:
    李伟斌律师行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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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伟斌律师行,第1家由取得香港律师资格的中国(内地)律师在香港创办的普通法系下大型华人律师行,拥有众多从事跨境法律服务的律师,具有处理复杂大型跨境业务的能力,可提供包括上市、并购、银行、建筑、诉讼、仲裁、合规等领域的综合法律服务。
  李伟斌律师行设立至今,承办了大量跨境商事争议案件,擅长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解决跨境商事争议,特别是在涉及内地与香港的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方面经验丰富。
  李伟斌律师行具有普通法和大陆法融合的特质,致力为客户提供全面的跨境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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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跨境系列丛书之二 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法律实务研析:以内地与香港为视角》是香港李伟斌律师行所著,由一些从事两地法律事务并对两地的制度和法律有相当认识和丰富经验的人士和学者,就一些经常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提供宝贵意见和解决方向。当中涉及内地与香港跨境民商事诉讼及仲裁,司法管辖权的争议、所应采用的法律、所采取的程序等重要问题。这些文章从务实的角度去找出问题所在,加以详细分析,无论是解释或应用法律原则和有关案例,均有独特的见解。
  《跨境系列丛书之二 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法律实务研析:以内地与香港为视角》不单对需要就这些问题多些认识和了解的人有很大帮助,同时还为将来解决问题提供不少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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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跨境系列丛书之二 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法律实务研析:以内地与香港为视角》:
  一、在内地进行商事仲裁的申请和受理
  (一)内地商事仲裁的申请
  1.申请仲裁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1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申请仲裁所需提交的材料和预缴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关于仲裁申请书的内容,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就申请仲裁所需提交的材料和费用的具体要求,有关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有细化规定。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版)》为例,其第12条规定:当事人依据该规则申请仲裁时应:第一,提交由申请人或申请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及/或盖章的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写明:①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住所,包括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②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③案情和争议要点;④申请人的仲裁请求;⑤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第二,在提交仲裁申请书时,附具申请人请求所依据的证据材料以及其他证明文件。第三,按照仲裁委员会制定的仲裁费用表的规定预缴仲裁费。
  (二)对仲裁申请的审查与受理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仲裁委员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仲裁委员会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如果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手续不完备,《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5版)》第13条第3款就此作出了规定,仲裁委员会仲裁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仲裁的手续不完备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予以完备;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备申请仲裁手续的,视同申请人未提出仲裁申请。
  (三)受理仲裁申请后的文件提交及送达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对申请人而言,其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对被申请人而言,其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并有权提出反请求。
  (四)代理
  在商事仲裁活动中,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并未对仲裁代理人的人数进行限制,这一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的规定不同,即在仲裁程序中,每一方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超过2人作为其仲裁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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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概论

上编 内地与香港跨境商事争议解决的法律研析
第一章 内地与香港跨境商事争议的诉讼
第一节 内地法院解决内地与香港跨境商事争议的一般诉讼程序
第二节 香港法院解决内地与香港跨境商事争议的一般诉讼程序
第三节 内地与香港跨境商事争议诉讼管辖权冲突
第二章 内地与香港跨境商事争议的仲裁
第一节 内地与香港跨境商事争议仲裁概述
第二节 在内地进行商事仲裁的一般程序
第三节 在香港进行商事仲裁的一般程序
第三章 内地与香港关于跨境商事争议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 内地与香港跨境商事争议法律适用概述
第二节 内地关于内地与香港跨境商事争议的法律适用
第三节 香港关于香港与内地跨境商事争议的法律适用
第四章 内地与香港跨境商事争议解决的区际司法协助
第一节 内地与香港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概述
第二节 内地与香港跨境商事争议解决区际司法协助若干问题研析

下编 案例研析
第一章 内地有关案例研析
案例一 涉港股权转让纠纷诉讼管辖权异议案
案例二 涉港委托投资纠纷诉讼案
案例三 涉港保证合同纠纷诉讼案
案例四 涉港购销合同纠纷诉讼案
案例五 合资及承包合同争议仲裁案
案例六 申请内地法院撤销涉港仲裁裁决案
案例七 请求内地法院不予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案
案例八 申请内地法院认可香港法院命令案
第二章 香港有关案例研新
案例一 关于国家豁免权的刚果民主共和国案
案例二 关于皇室豁免权的华天龙案
案例三 涉及不得重提争议点原则案
案例四 著名品牌被影子公司在香港盗用名称商标案
案例五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诉甲会计师事务所案
案例六 违反内地法律法规之合同可否在香港强制执行的诉讼案
案例七 香港法院对执行仲裁裁决及当事人约定将其争议提交仲裁所持态度的10项一般原则之案例
案例八 向香港法院申请执行内地仲裁裁决案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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