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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航空法案例教程.合同法卷.Contract law volume
0.00     定价 ¥ 58.00
青岛市图书馆
此书还可采购1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ISBN:
    9787513057530
  • 作      者:
    牛军编著
  • 出 版 社 :
    知识产权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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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现已成功获批为天津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以航空法为特色的一级法学硕士点和法律硕士学位点运行多年,航空法系列论文和研究项目增速明显,航空法系列教材如《航空法学原理与实例》和《航空运输合同法》、《航空保险法》、《航空恐怖主义犯罪的防范与控制》,已在法学专业本科和研究生教学中投入使用,获得良好效果,并已经在国内民航业界获得较大反响。因此,对于航空法案例规划教材的编著法学院具有深厚的研究基础。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的航空法专业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将“航空法特色案例规划教材”的编著列为院里的重大工程,并成立了“航空法系列教材编著工作委员会”,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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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航空运输合同法案例精选》为“航空法特色案例规划教材”系列之一,由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编著。作者围绕卓越航空法律人才的需求特点,以航空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为核心,以航空法特色课程体系优化与教学内容改革为重点,精选该领域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分层次、分类别、有计划地推出航空法系列特色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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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二、特价航空机票合同的解除
  近年来各地法院陆续审理了一些特价机票的退票手续费纠纷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引起了消费者保护组织的关注。而前述案件的原告以重大误解为理由请求退票引发的纠纷则较为新颖,对因重大误解而变更或撤销合同,立法理论和司法实践提出了诸多值得思索的问题,例如,“重大误解”的范围、“格式条款”能否对抗误解人可撤销或变更民事行为或合同的权利、旅客运输合同关系中旅客享有的法定“签转退”权利与因“重大误解”而产生的合同撤销或变更权之间的关系、因重大误解而享有撤销或变更合同权利的错误表意人应具有何种的主观状态等,引起争议和不同观点的探讨。本案判决就是一例。
  (一)案情介绍
  原告:某消费者。
  被告:某航空公司。
  2008年1月9日上午,某消费者为友人回哈尔滨在某电子商务网站用自己的信用卡订购某航空公司1月17日下午的上海至哈尔滨单程飞机票两张。两位旅客于1月17日下午到达上海浦东机场时才发觉所购机票的日期实际为2008年2月17日,后另购机票到达哈尔滨。事后原告在网上通知被告航空公司,告知其具体情况并要求退票。被告以该机票是低折扣、高限制的特殊舱位(B舱)客票为由,只同意退还机场建设费和燃油税300元,拒绝退还客票款。于是,原告向法院起诉,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原告与被告签订机票订单的行为,由被告退还原告已支付的机票费1180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在购买特价机票时,被告已特别提示告知4折以下舱位机票不得退票、转签和变更,对此,原告确认后应当接受相关条款的约束;主张重大误解而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应举证证明对合同性质、当事人特定身份、标的物性质、质量、价值等主要条款发生了误解,误解造成了对当事人的重大不利后果;订购机票在日期和价格等方面即使出现错误,都不属于对合同标的的存在或性质有关的事实上出现的重大认识错误,不能作为重大误解的理由。法院对原告以误订机票日期为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其购票行为的诉请,作出了不予支持的判决。【注文:有关该案详情参见“北大法宝”,http://www.pkulaw.cn/fulltext_form.aspx?Db=qikan&Gid=1510091230,2016年1月5日访问。】
  (二)案件难点
  (1)“重大误解”的法定内涵与范围。
  (2)“格式条款”能否对抗重大误解人可撤销或变更合同的权利?
  (3)特价、降价客运合同中旅客是否享有因重大误解撤销或变更合同的权利?
  (三)法理分析
  1.“重大误解”的法定内涵与范围
  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这一规定虽然比《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应规定要具体得多,但是并不是对“重大误解”所作的定义,其在规范意义上只是对司法实践中应该认定、可以认定为属于“重大误解”情形之范围的列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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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航空运输合同概述
第一节航空运输合同的订立
一、航空运输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二、航空运输合同的主体
第二节航空运输合同的效力
一、航空运输合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二、航空运输合同旅客的权利义务
第二章电子客票、特价机票的法律规制
第一节航空电子客票合同
一、航空电子客票合同的内容
二、航空电子客票超售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特价航空机票“签转退”的法律问题
一、特价航空机票合同关系的变更
二、特价航空机票合同的解除
第三章航空旅客运输合同
第一节航空旅客运输合同概述
一、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的订立
二、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二节航空旅客运输合同承运人的责任
一、航班延误承运人的责任
二、航班机械故障承运人的责任
三、航班调配承运人的责任
四、航班拒载承运人的责任
第四章航空货物运输合同
第一节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航空托运货物合同与行纪合同
三、航空托运动物的损害赔偿
四、航空货物运输到付运费的风险责任
五、贵重物品航空运输损失赔偿
第二节航空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一、航空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的特征
二、航空货物代理合同的履行
三、航空货运代理包机合同
四、航空货物运输运单的性质
第五章国际航空客运合同
第一节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一、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的订立
二、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的履行
三、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国际航空运输合同违约责任
一、国际航空运输合同违约责任主体
二、国际航空运输合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第六章航空人身损害、空难赔偿法律制度
第一节航空运输人身损害赔偿
一、更改机型导致旅客身体受损的赔偿关系
二、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三、民用航空保险赔偿责任
第二节空难理赔的国内外法律规制
一、空难理赔的国内法律
二、空难理赔的国际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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