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传统公共卫生与新公共卫生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公共卫生的内涵也在发生着变化。18~19世纪,当公共卫生的理念开始正式形成和发展的时候,由于鼠疫等烈性传染病的肆虐造成巨大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人们曾一度将公共卫生等同于环境卫生措施和传染病控制策略。从20世纪初期开始,发达国家进入经济繁荣发展时期,由工业经济引起的环境污染、工作压力等导致的健康问题开始凸显,人们逐渐认识到社会因素对健康的重要影响。20世纪60年代,“新公共卫生”的概念首次被提出来,之后又得到不断的完善和发展。20世纪中后期,西方国家开始进入新公共卫生时代。
1986年在加拿大渥太华召开的第一届健康促进大会,被认为是新公共卫生时代的标志。会议发表的《渥太华宪章》将公共卫生定义为“在政府的领导下,在社会的水平上,保护人民远离疾病和促进人民健康的所有活动”,其核心内容是强调政府在卫生事业中的核心地位,同时更为重视社会科学促进健康的作用。
新公共卫生并没有摒弃传统公共卫生的内容,而是在传统公共卫生的基础上,更强调把改善物质和社会环境、个体预防以及适宜的治疗结合起来,通过多部门的合作与社区的参与,在多种场所开展健康促进活动,从而实现公共卫生所肩负的使命。促进人群健康是新公共卫生的目标,部门合作和社区参与是其特色,而最终目的是使公共卫生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坚强后盾。新公共卫生与传统公共卫生的差别主要在于涉及的内容、关注的问题、干预的方式等几个方面,详见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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