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一烟(1912-1997),女,满族。电影艺术家,中国作协、影协、剧协会员。早年留学日本早稻田大学。1937年回国加入上海救亡演剧队,1938年赴延安,同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抗大、鲁艺工作。1945年在东北文工团任团委、编辑出版部部长;1948年调东北电影制片厂任编剧;解放后在文化部电影剧本创作所、北影厂任演员及编剧,曾任北影厂艺委会委员。
1928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电影文学剧本《中华女儿》《一贯害人道》《烽火少年》,话剧剧本《黄花岗》《九一八以来》《秋瑾》,秧歌剧剧本《反巫婆》《农家乐》《血泪仇》,散文集《烽火明星》《大海的女儿》,小说《我的童年》《初夏》《一个苍蝇的梦》《弟弟》,译著《歌德论》《饥饿的人们》《剧作法》《给青年导演》,短篇小说集《保江山》等。《中华女儿》获第五届卡罗维发利国际电影节自由斗争奖,中篇小说《小马倌和“大皮靴”叔叔》获全国第二届少年儿童文学创作一等奖,长篇小说《盐丁儿》获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优秀少年儿童读物一等奖,散文《毛泽东文艺思想哺育我成长》获毛泽东与影视征文一等奖,话剧剧本《上当》获抗美援朝征文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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