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左右,接到林式同的电话。林式同列了一份公寓招租表,请张爱玲像往常一样先去自己看看。张爱玲问房子是不是新的。林式同说不是新的但是很干净。张爱玲说不行,一定要新的。
6月2日左右,打电话给林式同说伊朗房东又不赶她走了,要她再住下去,她说话的语调很平静。张爱玲在电话里还提到自己以前害的皮肤病又发作了,而且很厉害,衣服都不能穿,整天照紫外线治疗,要用太阳灯。因此她常常伤风,得了病拖很久也不见好。林式同建议她去买墨西哥人穿的斗篷衣,一块布只有一个洞,套在身上很方便。张爱玲听了没有表态。林式同在电话里还谈到他正在研究美工玻璃,让张爱玲猜是什么样的。张爱玲说不知道,让林式同拿给她看,但不要他送,因为没地方摆。张爱玲还说如果美工玻璃做首饰一定漂亮。林式同说美工玻璃已经很多人在做,技术一直在翻新。他们还谈了一些家常事,然后张爱玲就“高高兴兴”(林式同《有缘得识张爱玲》)地挂了电话。因为电话里张爱玲问她以前住的LakeSt.的公寓门牌号,她要和伊朗房东再签约时用,所以林式同马上又打电话给张爱玲告诉她。张爱玲对林式同这么快回电话,颇觉得突兀。
7月25日,写信给宋淇夫妇。这是张爱玲写给宋淇夫妇的最后一封信。信中谈到自己为什么用日光灯:“前信说皮肤病又更恶化,药日久失灵,只有日光灯有点效力。使我实在无奈才想起来,建议试试看。医生不大赞成,只说了声‘要天天照才有用’。”张爱玲尝试天天去tanningsalon(日光浴店),但是很累,而且去过后带了一只fleas(跳蚤)回来。她决定买个家用的日光灯。张爱玲还说自己照日光灯一天要足足二十三个小时,“因为多半个小时就要停下来擦掉眼睛里钻进去的小虫,擦不掉要在水龙头下冲洗,脸上药冲掉了又要重敷。有一天没做完全套工作就睡着了,醒来一只眼睛红肿得几乎睁不开。冲洗掉里面的东西就逐渐消肿。又一天去取信,背回邮袋过重,肩上磨破了一点皮,就像鲨鱼见了血似的飞跃蔓延过来,团团围住,一个多月不收口。一天天眼看着长出新肉来又蛀洞流血。本来隔几天就剪发,头发稍长就日光灯照不进去。怕短头发碴子落到创口内,问医生也叫不要剪。头发长了更成了窠巢,直下额、鼻,一个毛孔里一个脓包,外加长条血痕。当然烤干皮肤也只有更坏,不过是救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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