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南·道尔产权会官方特别认可
全景展现福尔摩斯的青少年时代
故事情节巧妙,颇具原著风范,脉络清晰、极具说服力又精彩刺激。
——柯南·道尔产权会
《少年福尔摩斯》系列带你领略
大侦探福尔摩斯如何从零开始学
逻辑推理、探案知识、智能谋略
解密大侦探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演绎推理法启蒙自何人?
福尔摩斯的思维殿堂最初是什么模样?
侦缉队贝克街小分队的原型是谁?
福尔摩斯何时何地开始拉小提琴?
福尔摩斯高超的化装技巧从何处习得?
如果你想打猎,就得全面了解一切跟猎物有关的知识。你得知道猎物的习性,还得知道,那些习性是如何随着当地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而改变的。……你得了解你的猎物,猜到他们要去哪里,这样,你才能布下诱饵。
一名病入膏肓的死者,一柄滴血的尖刀和一段残缺的记忆,合力将一桩凶杀案嫁祸给了福尔摩斯的哥哥并将其送进牢狱。要想替哥哥洗清罪名,福尔摩斯不能指望伦敦的警察大老爷,他得自己去寻找证据。
从一张假名片开始,福尔摩斯不得不从伦敦街头奔往遥远的俄国。毫无疑问,哥哥被嫁祸只是一场跨国阴谋的开始,“猎物”为何会改变习性?幕后主使的真正目的何在?福尔摩斯必须亲自深入虎穴一探究竟……
当天下午,夏洛克策马前往法纳姆镇。天正下着小雨,路上积了些水。他把衣领竖起来,又往里塞了塞,但是无论怎么做,雨水还是顺着后脖颈儿往里钻。他骑的是他之前从莫佩尔蒂男爵手中“解救”出来的那匹马。他一直没给它起名——或许他并没这个打算。
他无法理解,人为什么要给动物起名字?动物才不在乎它们有没有名字、编号之类的,这些名号蕴含的同情、平等之意本来就是不该存在的。动物就是动物,人就是人。
马蹄溅起水花,朝着法纳姆镇奔去。夏洛克不由得琢磨起宠物和动物之间古怪的差异来。如果人能吃牛肉,那为何不能吃马肉?不能吃马肉似乎并没有合乎逻辑的理由——据他所知,马肉既无毒,也无害。再者,如果猫和狗不能位列人类的菜单,那为何兔子可以下锅炖汤?这根本就是没道理的嘛。好像从前有人随手在动物界画了一条线,然后说:“好了,线这边的动物你可以随意享用,不过线那边的动物呢,你得带它们出去遛弯儿,抚摩它们,照顾它们,还得在它们死后好好安葬。”
雨水千方百计地寻找着空隙往他衣服里钻,他却好奇起来:别的国家是否也有这么不合逻辑的条条框框呢?有没有哪些国家的人吃马肉和狗肉,却把牛奉若神明?如果有,说明一切区分只不过是人的主观选择,是有意为之,但如果所有的国家都有同样的区分,那就说明人性之中存在着某些共性,能让人们一致认为牛是食物,而马是朋友。
他下意识地拍了拍马的脖子。有朝一日,他会把它吃了吗?明明知道几小时前它还是自己的坐骑,他能坐下来享用拿它做的汁肥肉厚的肉排吗?从逻辑上讲,未尝不可,不过细细一想,他觉得有些反胃。如果他快饿死了,也许会。如果他俩被困在暴风雪里,而他要想活命的唯一选择是牺牲这匹马,他也许会用它果腹。那样还情有可原。
马嗒嗒地穿过法纳姆郊外的时候,夏洛克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如果,从生存的原则上讲,他可以吃掉这匹马,那为什么不可以吃掉他的朋友?要是被暴风雪困住的是他和马蒂……
这一闪念让他感觉恶心,他赶紧把它掐灭,不过还有个疑惑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从逻辑上讲,从昆虫到人类,智力和整体进化水平存在着递增的关系。毋庸置疑,鱼和青蛙更接近于昆虫,猫和狗则与人类更为接近。这不正是查尔斯·达尔文先生近来在他的著作《物种起源》中写的吗?几周前,他曾听谢林福德伯父在餐桌上指责过这本书。根据达尔文的观点,人类不过是动物的一种,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也没有上帝赐予的天赋。但是,如果抛开宗教不论,如果能接受人类不过是一种可以制造工具、可以交谈的动物这种说法,那为什么人不能像吃掉牛一样,去吃人呢?
问题太多,逻辑似乎什么忙都帮不上。逻辑告诉他,如果这个行得通,那个也就行得通,不过直觉告诉他两者存在区别。凡事都得有个度。问题是,他不知道这个度从而何来,而他又该如何去把握。
这一切全都是因为他没给这匹马起名字。
“我就叫你‘费城’①好了。”他喃喃道,又拍了拍马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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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的粉丝将通过这些激动人心的冒险旅程,非常有价值的人物性格探究,领悟成年后的福尔摩斯为何令人如此倾倒。
——柯克斯书评
故事情节巧妙,颇具原著风范,脉络清晰、极具说服力又精彩刺激。
——柯南·道尔产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