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战争概述
第一节什么是战争
什么是战争?这是研究战争时首先要面对的问题。
克劳塞维茨说:战争,无非是扩大了的搏斗而已。
克劳塞维茨还说:战争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
哲学家说:战争,是解决矛盾的暴力方式。
还有人说:战争,就是一种暴力竞争。
以上观点都有道理。从不同角度解读,对于同样的事物本质会有不同的描述,而且这些不同的描述并不冲突和矛盾,它们只是同一事物在不同侧面的反映而已。
说到竞争,人们自然而然想到了自然界万千生物的竞争,特别是动物的竞争。自然界竞争的特点是“趋利避害、弱肉强食”,也就是所谓的“丛林法则”。国家之间的政治越来越倾向于实用主义,趋利避害越来越成为其显著特征。作为政治继续的战争这种“暴力竞争”与自然界的趋利避害、弱肉强食的丛林竞争法则也有很多相似之处。
但是,战争这种暴力竞争不完全同于其他动物弱肉强食的竞争。自然界其他动物的暴力竞争不存在正当与否的问题,而人类战争存在正当性的评价问题。正当性指的是正义性及合法性。其他动物之间和内部一般不存在合不合法的问题。对于正义性,自然界的竞争主要是不同物种之间的竞争,不存在正义与否的问题。人类通常不认为其他动物对人的杀戮是非法或者非正义的,也通常不认为人对动物的屠杀是非法或非正义的。同种动物内部的竞争,由于动物通常不存在共同的良知,也就不存在正义与否的问题。而目前的战争是人类这个同一物种之间的暴力竞争,必然会受到人类共同良知的评价。或许在其他动物内部也存在着共同的良知,也会进行正义与否的评价,只是我们人类不知道。
认识了战争的本质不代表就能判定某个具体的例子是不是战争,还需要给战争框定具体的特点。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1997年版)中说:“战争是敌对双方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有组织有计划地使用武力进行的激烈的军事对抗活动。是解决阶级、民族、政治集团、国家之间矛盾冲突的最高斗争形式。是政治通过暴力手段的继续。”按这个定义,战争应该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武装对抗性
战争,以战斗的方式争。武装对抗性,是战争区别于其他政治斗争形式的最根本、最显著的特点。上述定义中的“军事对抗”,含义显然是“武装对抗”。军事,简而言之,就是跟军队有关的事务,而“军队”出现之前的部落之间早就有战争了,除军队以外还有很多武装力量形式。
战争的武装对抗主要是由参战方的武装力量实施的。武装力量包括部落武装、民兵、预备役、军队等。军队是高度专业化的武装力量。虽然战争不一定非要有军队的参与(21世纪的今天,不拥有军队的非洲部落之间仍然存在战争),但就今天的世界来说,军队参与的战争才是最具有代表性、最具有典型意义的。
二、目的导向性
因争而战。战争双方必然都有一定的目的,而且战争必然围绕目的而展开。如果有一天,武器装备的控制电脑出现问题,自动开火,杀死了很多人后被击毁,即便这台机器事先设定了完备的组织计划程序,这也不是战争,只能算一场事故,因为它根本就没有目的性。此外,这里的“目的”指的是交战方所处政治集团的目的,而不是某一方的少数人或某个人的目的。比如,两国边防兵意外发生武装摩擦,但两国并没有这样的本意,也不打算继续打下去,冲突被平息。这样的情况通常称之为“边境摩擦”或“边境冲突”,而不是战争(也有学者把它当作战争的一种类型)。
三、组织计划性
战争是一个复杂的以武装对抗为主的博弈过程,实施战争的武装力量越来越专业化,战争的实施过程也越来越精细化,因此,组织计划性已成为战争的一个显著特点。无组织计划性的零星对抗除了动机不同外,与暴力犯罪活动没什么区别。
四、对抗激烈性
这是对战争的强度要求。两个黑帮之间的零星射击一般不作为战争对待。
显然,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称之为战争。
第二节战争的主体及其哲学属性
战争是政治斗争的继续,政治是人的政治,战争是人的战争,人决定了战争的开始、进程和结束。因此,战争的主体是人,也只能是人。人是战争的主体,也是唯一的主体,因为主体只能有一个。
那么,作为战争主体的人在战争哲学中具有怎样的属性呢?人不仅具有肉体,还具有精神;人不仅具有智慧,还具有承载智慧的物质载体。人是物质和高度意识的结合体,这就是人在战争哲学中的属性,我们可以简称它为人的战争属性。人的这个属性不同于人的生物学属性(高等哺乳动物),也不同于纯哲学中人的本质属性(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战争属性说明“人”可能会以不同的物质外壳存在。假设,未来人类的科技可以制造出拥有与人类相似或更高智慧和自我意识的机器人(跟现在的人造机器人完全是两回事,现在的所谓机器人即便有个人的外形,也只能算自动化机器,它跟人的内在相似度还不如鱼和人的相似度高),那么,这样的机器人在战争属性上同我们这样的生物人就是完全一样的,它在战争中同我们一样都是“人”。两者的区别就像现在的黑人、白人的区别一样,尽管肤色、头发、眼睛、体型等外在特征不一样,但在生物学本质上都是人类。
宇宙是无限的,空间是无限的,物质是无限的,时间是无限的,按照达尔文的进化论,宇宙中其他地方也必然会进化出无限的生命。地球之外存在高智慧生物是完全可能的,只是人类目前的技术水平还无法探测和联系。如果有一天,真的发现了外星高智慧生物,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外星人”,或者发现了外星人制造的拥有与人类相似或更高智能并且具有自我意识的机器人,这些“人”在战争属性上也是完全和我们一样的人。不管是繁殖的,还是克隆的,还是人工制造的,在此,我们把具有和人类相同的战争属性的“人”统称为“战争人”。
对于地球人或者外星人制造的“战争人”,拥有与人类相似或更高智能并且具有自我意识是两个必备的条件。如果只有自我意识而智能程度远低于人类,那就跟地球上的其他动物一样;如果只具有智能而没有自我意识,就如同一部超级计算机,只是一个物质外壳而已。这两者在战争中只能沦为工具,而不能成为战争的主体。
第三节战争的相关方
战争的直接参与者通常可以分为两方,但也有一些情况很难分为两方,比如B攻打A,同时C攻打B,D又攻打C,这就形成了多方混战,军阀混战就是这种情况。春秋战国和魏蜀吴时期的战争,如果从一个比较长的时间看,基本上也属于多方混战。多方混战通常可以细分为几个双方战争,虽然这样的区分有些时候显得过于牵强,但对于战争的研究是有积极意义的。而且直接参与者为两方的战争具有更强的代表性,研究这样的战争对我们具有更多的现实意义。所以,我们暂且把战争的直接参与方看作两方吧。
很多时候,战争除直接参与的两方外,还有间接参与方。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在外交和行动上不持立场的中立方(虽然是中立方,但这仅仅代表他们不知道正在发生的战争或不支持不参与其中一方,战争还是跟他们相关的。在联系日益紧密的地球村里,任何两群人之间的战争都不可能跟另外一群人没有一点关系)。由此产生一种“阵营划分法”:不管直接参与还是间接参与,只要选择了一方,就算一个阵营。这样,多股力量就完全框进了三个阵营:两个交战的对立阵营和一个中立阵营(有的学者认为中立方与其他两个阵营相比不够严整,不能算一个阵营)。
“阵营划分法”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了,但有时需要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这时“阵营划分法”就显得过于粗略。前面的叙述当中,战争的相关方有两个直接参与方、两个间接参与方(个别情况为一个或没有)和一个中立方,总共五方。这五方当中的任何一方都可能由多个相互独立的利益集团组成。再细分,直接参与方又分为战争发起者和应战者。间接参与方又分为主动参与者和被动卷入者。中立方又分为不知者、避战者和纯粹的旁观者。旁观者没有太多利益牵扯,不知者、避战者可能存在较大利益牵扯。这样就形成了“五方多队”。这样的划分对于合纵连横或者说统战工作是有积极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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