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不方便的时候,蒲月就拎着凳子出来煮水,准备在街面口耐心地洗个头。
12岁光景,她如今的身高,洗头已经不能将水盆放在地上,猛一抬头就好像只烫水里失魂落魄的鸡。不过幼年的回忆对蒲月来说并不坏,蒲月还记得自己赤着脚好像只青蛙样蹲在地上,把长头发翻转来浸在水里的旧时光。她颠倒着脑袋在水里荡漾来荡漾去,眼神明灭间瞅见父亲母亲在一旁晒床单,他们四只脚,似一张长毛的歪脚台子立在地上,成为了一对不用看脸就猜得出的要好人。
那样的场景回想起来真令人暖心得要命,一去不回。只是当蒲月好容易睁大眼,还不及将世界颠倒至正确的方向,往往,她就会从裤裆里看到一群白鹅摇摇曳曳奔着她跑来。它们的眼眶好像用桔黄色棉线绣的,眼乌子是幽深的蓝,撅着只橘红的扁喙,瘸脚跑得那样滑稽、又那样搏命,吓得蒲月顿时立起,踢开盆就跑。突然起身的那种眩目感令她颇有些灵魂出窍的迷离,世界就像玻璃球似的被人失手震荡了几下。水洒了一地。偏偏那会蒲月还那样小,和鹅群奔跑的速度实在差不离,见识也差不多,怎么躲闪都是老路子,回回都死里逃生。不是被大人一把举起,就是丢魂一样跑进谁家屋里“乓当”一下摔上门。又惊险又刺激。
那些个白鹅最喜欢冲撞小闸镇的孩子了。带动着孩子们成天没头没脑地冲撞着其他物体,每天一本正经地逃上几次命实在不稀奇。
鹅群那是天性如此,自恃甚高。它们总是一惊一乍,好像时时刻刻都在躲避追杀,带着千百年的阶级仇恨。肚子比脑袋大的动物就有这样自作多情的毛病,往往不仅是多情,还带着莫名其妙的噬搏斗志。所以,尤其是孩童,在小闸镇撅屁股玩耍是极危险的,蒲月认得的小朋友阿宝就因为在土里撅着屁股挖蚯蚓被咬掉了一只小鸡鸡,举家失心欲绝地搬走了。
这件事令全镇人都起了警戒,先是一窝蜂人都火急火燎说要把鹅群都弄死,尤其打头的那只坏料要剪它肚子,塞土、缝好,鹅掌上洒水绑上秤砣,悬在木屋子的梁上,脑袋上戳几个洞泻魂。秤砣是金,房梁是木,鹅蹼就水,红嘴是火,肚皮里是土,阴毒得紧,为的是再不让它们超生,统统变厉鬼。后来嫌麻烦,又有人提出简单的惩罚方法,就是杀来吃,吃光它们全族。
要吃就要分,分就要说好怎么分。阿宝家已经哀嚎着搬走了,他们吃不到。鹅主自然不愿意分给旁的人,他儿子倒是胃口好,但鹅主讨厌自家儿子,巴不得饿死他,还给他白吃肉不成?更何况,凭什么一只鹅犯罪,就满门抄斩,新社会不作兴这样胡搞,一人做事一人当。于是鹅主砍杀了那只肇事白鹅,用剪刀往它的长脖子里戳了几刀,戳也不戳煞根,留一些余地,破裂的喉管连着皮,满手鲜血拎给大伙看了,人人满意,再扔到井里。于是那口井也毁了,据说水质发臭,比蒲汇塘里的还要腥。但也有人说,白鹅丢进去前,塘水就已经腥了。
现在,那只鹅的魂灵也不晓得是飘去了七宝还是龙华还是漕河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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