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为李鸿章
光绪十九年(1893年)正月,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通商事务大臣、直隶总督李鸿章70寿辰,慈禧太后赐他“调鼎凝厘”匾额,亲书寿联“栋梁华夏资良辅,带砺河山锡大年”,有清一代,他得到了人臣的最高礼遇。次年(甲午,1894年)四月,李鸿章检阅北洋海军,南洋之南琛等6舰、广东之广甲等3舰亦前来会操,30多艘军舰经大沽、旅顺、大连湾、威海卫,呈威海上,历时半月,二十一日回到天津。二十八日,朝鲜东学党举事,清军应朝鲜国王乞援入朝平乱,日本趁机入侵朝鲜,不久,两国开战,清军水陆皆败……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四月十七日,李鸿章赴日签订《中日讲和条约》(又名《中日马关条约》),半生功业,毁于一旦,从此,蒙羞忍辱,留下千载骂名。
初办交涉,条约甫订,日本即侵台湾
同治九年(1870年),47岁的李鸿章任直隶总督兼北洋通商事务大臣。是年(日本明治三年),日本遣柳原前光使华,商请通商立约之事,朝廷命李鸿章与日使谈判,从此涉入对日外交。
翌年,日本又遣大藏卿伊达宗城前来议约,柳原前光为副使,朝廷命李鸿章为全权大臣,与之在天津谈判。柳原去年所呈约稿以两国互利、平等通商为辞,伊达却欲废前稿,参照清朝与英、法等国签订的通商条约,择其有利于日本的条款另立新约,李鸿章严词拒绝,迫使伊达让步,七月,签订了“中日修好条约”18条,“通商章程”33款,附以两国海关税则。这是日本明治维新之后与中国签订的头一项条约,因未达到日本的期望,伊达宗城回国后即被免职。同治十一年(1872年)五月,柳原前光奉使来天津要求改约,李鸿章不允,讽其朝三暮四,背盟毁约,柳原惭愧而去。日本不肯甘休,非要得到与英、法等国对华通商的同等权利不可,十一月,再以外务卿副岛种臣出使,力求改约,朝廷竟许之。同治十二年(1873年)四月,李鸿章在天津与日本换约。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日本终于达到了目的,自此轻视清廷,蓄意寻衅。
同治十二年五月,因琉球渔民遭台风漂至台湾被原住民杀害一事,日本派专使柳原前光来京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交涉。
总理衙门大臣毛昶熙答道:“‘番民’之杀琉民,既闻其事,害贵国人,则我未之闻。夫二岛俱我属土,属土之相杀,裁决在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预贵国事而烦过问?”柳原前光拿出被害者中有四位小山县渔民的证据,并力争琉球属日本版图,且问:“贵国已知恤琉人,而不惩台‘番’者何?”毛昶熙答:“杀人者皆‘生番’,故且置之化外。日本之虾夷,美国之红番,皆不服王化,此亦万国之所时有。”柳原前光威胁道:“‘生番’害人,贵国舍而不治,我却将问罪岛人,为盟好故,使某先告。”毛昶熙答:“‘生番’固我化外民,伐与不伐,亦惟贵国所命,贵国自裁之。”柳原前光归国后,日本抓住中方答问中的失误,借机兴师。
同治十三年(1874年)五月二日,日军1600人乘军舰3艘兵发长崎,三日后在台湾登陆,屠杀台民,尽毁村落,后又派舰一艘,增兵至3000人,因遇台民抵抗,战事不利,又值夏季,士兵不服水土,伤员渐增,日军开始修军营、建医院、造桥梁、开荒地,作长期驻守的准备。李鸿章电告总理衙门,清廷急命船政大臣沈葆桢为钦差督福建水师赴台湾观察敌情,抵台后,沈命福建藩司潘蔚、台湾道夏献纶与日军交涉。日将气焰嚣张,反复争辩:“我国暴师海外,糜财劳师,为贵国开草莱,锄顽梗,费用耗损,岂可胜计?”潘蔚当即表示:“若然,则将为日本偿军费。”
当日即拟约三条:一、中国偿日本军费;二、中国严驭“台番”,令日本渔民因风漂台时不受伤害;三、立约后,日军撤出台湾。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