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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执法热点难点问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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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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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送范围:
    太仓市范围内
  • ISBN:
    9787563742097
  • 作      者:
    黄恢月
  • 出 版 社 :
    旅游教育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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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单纯就法律规定而言,旅游执法仅涵盖旅行社服务全过程的监管,但在不少人的心中,旅游执法就是对旅游全行业的监管,诸如对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游餐饮、旅游设施设备等。为了帮助执法人员了解旅游执法内涵,掌握旅游执法边界,规范执法流程,全面贯彻依法治旅理念,笔者就旅游执法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逐一列出,加以详细论述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供一线执法人员参考。
  全书分为宏观执法篇、经营资质篇、旅游广告篇、合同管理篇、价格管理篇、日常管理篇和疫情应对篇七个专题,外加附录,共计115篇,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力求一篇文章解决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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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黄恢月,安徽大学文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远程)。现任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执法指导监督处二级调研员,兼任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培训师,浙江省文化和旅游法研究会副会长。长期从事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管工作,对旅游行政执法、旅游合同纠纷、旅游安全纠纷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先后出版多部著作发表论文多篇,多次受邀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及旅游企业授课,受到业界的普遍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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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在以往的旅游执法实践中,执法人员经常遇到一些难点和热点问题,急需解答。《旅游执法热点难点问题答疑》研究的重点,就是顺应执法人员的需求,通过法条的解读,结合实际案例,为执法人员释疑解惑。为了便于读者的阅读和查阅,全书采取问答的方式,一篇文章解决一个问题的思路,将全书分为宏观执法篇、经营资质篇、旅游广告篇、合同管理篇、价格管理篇、日常管理篇和新冠肺炎篇等七个专题,共计113篇。另外,还在附录种单列了三篇篇幅较长的文章,供感兴趣的读者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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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旅游执法热点难点问题答疑》:
  发生在2015年10月黄金周期间的青岛大虾事件,虽然已逐渐淡出公众的视野,但该事件带给社会的影响不容小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从该事件中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市场秩序监管,而不仅仅是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保护消费者包括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一、大虾纠纷的性质及其处理
  大虾纠纷的实质,就是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价格纠纷,至于消费者是当地市民,还是外来的旅游者,既不影响也无法改变该事件为价格纠纷的性质。
  既然是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价格纠纷,监管价格纠纷的主体,当然是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监管价格纠纷的依据,是《价格法》的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适用《价格法》的规定,对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对价格纠纷的监管,是法律赋予价格主管部门的权力,更是价格主管部门对价格行为实施监管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其他部门直接参与到价格纠纷的处理,反而会陷入被动。
  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对该涉事经营者作出的处理是:责成经营者向旅游者退还多收费用,对经营者处以9万元的罚款,并由工商部门吊销经营者的营业执照。这样的处理既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民众的基本诉求。与此同时,当地政府还对青岛市北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作出停职检查,对该区物价、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的处理决定。
  二、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如何积极作为
  大虾事件处理中,当地政府对当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的诫勉谈话,显然是为了平息舆论压力,情急之下作出的匆忙决定。就事论事,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在该事件的善后处理中,的的确确是为相关部门背了黑锅。因为在整个纠纷的处理中,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所谓的不作为合法合情。理由有二:
  第一,消费者遭遇价格欺诈时,第一时间拨打的是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的电话。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虽然受理了投诉,但以下班了为由,拒绝前往现场处理,错失了妥善处理纠纷的良机,造成了事态无限扩大的局面,给知名的旅游目的地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第二,消费者自始至终没有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投诉。为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在黄金周期间,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都是24小时值班,有消费者投诉,会在第一时间处理投诉,或者转给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在该事件中,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没有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受理该投诉就无从谈起,也就不存在是否作为的问题。
  既然如此,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面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投诉,是否就无须作为了呢?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只需要受理属于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职责之内的投诉,其他投诉可以一推了之。但在日常的投诉受理和处理中,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消费投诉并不推诿,而是向消费者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并尽力做好协调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已经是越界为消费者维权,额外承担了相关部门应当承担的职责。
  三、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时至今日,除了传统的组团旅游外,自助游、背包游、自由行等受到广大市民的追捧,旅游服务覆盖了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旅游不再仅仅是旅游主管部门的事,和旅游者有关的服务和市场也不能等同于传统的旅游市场,旅游者投诉的处理也不是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所能完全包圆。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仅需要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也需要经营者的诚信经营,还需要旅游者的文明旅游和理性维权,否则无异于缘木求鱼。
  从政府层面上说,应当对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和旅游市场监管实施统筹和协调,这也是有关法律赋予各级政府的法定义务。政府通过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作用,建立有关职能部门保护旅游者权益的责任清单和义务清单,进一步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旅游服务品质提升和旅游市场监管中的监管职责,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自己的职责,强化旅游市场的监管,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从企业层面上来说,首先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经营者在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时,必须常怀诚信之心,不欺诈,不误导,不短斤缺两,不以次充好,明码标价,按照双方的约定,为旅游者提供保质保量的服务。其次是经营者在提供服务中必须体现人文关怀,以旅游者为本,以旅游者的需求为导向,为旅游者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塑造旅游目的地友好和善的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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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宏观执法篇

001 旅游行政执法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 002

002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大力推进旅游综合执法模式 / 008

003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的旅游执法边界如何确定 / 010

004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的旅游执法手段有哪些 / 012

005 监管旅游景区法律法规的梳理及启示 / 014

006 监管住宿业法律法规的梳理及启示 / 017

007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是否可以对景区和饭店实施监管 / 019

008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可对A级景区和星级饭店实施标准监管 / 021

009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转换对景区管理的理念 / 023

010 关于旅游主管部门下令关闭旅游景区遭诉讼的评析 / 025

011 对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布旅游线路的监管 / 030

012 从云南涉旅案件的通报看旅游市场监管的发展方向 / 036

013 从青岛大虾事件处理看旅游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 040

014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如何妥善处理旅游投诉 / 043

015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在旅游投诉处理中的困惑 / 045

016 目前我国法律对旅游者行为约束的规定有哪些 / 050

017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散客市场是否负有监管职责 / 053

018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在旅游安全监管中的困惑 / 055

019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旅游执法中至关重要的监管依据 / 057

020 旅游联合执法中如何体现各司其职的原则 / 060

021 旅游交叉执法检查中存在的法律盲点 / 061

022 执法人员在法律适用中的注意事项 / 062

023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组团社和地接社违法行为的监管 / 064

024 行政执法中的“谁许可、谁吊证”与属地吊证之辩 / 066

经营资质篇

025 单位或者自然人是否未经许可从事旅行社业务的界线 / 070

026 对旅行社出租许可资质实施吊证处罚引发的争议 / 074

027 对资质不全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行为的监管 / 078

028 对旅行社超范围经营行为的监管 / 080

029 对出境社组织团队前往非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监管 / 082

030 对旅行社分社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监管 / 084

031 对旅行社服务网点开展旅行社业务经营的监管 / 086

032 对旅行社服务网点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监管 / 088

033 组团社委托未备案的旅行社分社接待旅游团队是否违规 / 090

034 对资质不全从事导游领队业务的监管 / 092

035 对导游未持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行为的处罚需慎重 / 095

036 对旅行社有照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监管 / 098

037 关于非边境省旅行社经营边境旅游业务合法性的思考 / 100

038 旅行社组织边境游是否涉嫌超范围经营的监管 / 104

039 关于边境旅游法律法规制定的几点设想 / 107

040 如何理解旅行社之间的业务委托代理制度 / 111

旅游广告篇

041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旅游广告的监管 / 114

042 旅行社无主观故意发布不真实旅游广告的监管 / 116

043 旅行社通过微信发布歧视性旅游广告的处置 / 118

044 对旅行社提供虚假境外住宿内容的监管 / 121

045 旅行社门店放置其他旅行社旅游广告的监管 / 124

合同管理篇

046 建立包价旅游合同关系的四个核心要素 / 130

047 包价旅游合同的成立并生效有哪几种方式 / 133

048 容易引起争议的包价旅游合同关系的类型 / 136

049 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包价旅游合同是否有效 / 141

050 旅行社服务中存在哪些旅游合同不成立的情形 / 143

051 旅行社服务中存在哪些旅游合同不生效的情形 / 146

052 旅行社应当何时和旅游者签订包价旅游合同 / 148

053 旅行社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与责任主体的确定 / 150

054 旅行社委托中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之辩 / 152

055 旅行社业务员同时代理旅游者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 154

056 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法定分类 / 157

057 目前旅游合同主要包括哪几种类型 / 159

058 如何判断是包价旅游合同抑或是代办旅游合同 / 161

059 如何理解自由行旅游合同和定制旅游合同的性质 / 163

060 旅行社为何将自由行旅游合同定性为代办旅游合同 / 165

061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重点对哪个类型的合同实施监管 / 167

062 执法人员是否可以在处理投诉时启动询问笔录程序 / 169

063 包价旅游合同文本的选择和包价旅游合同的构成 / 171

064 执法人员如何对包价旅游合同的内容合法性进行审查 / 173

065 关于对旅行社未签订书面包价旅游合同行为的监管 / 175

066 没有签订书面包价旅游合同的旅行社是否必然被处罚 / 177

067 对书面包价旅游合同实施行政处罚时的注意事项 / 180

价格管理篇

068 什么是旅游服务价格监管的总原则 / 184

069 旅行社组团中的“同团不同价”如何监管 / 187

070 旅行社不合理收费应当如何监管 / 190

071 低价组团不属于不合理低价游举例 / 192

072 旅行社处理“尾单”属于不合理低价吗 / 194

073 节假日旅游服务价格如何进行干预 / 196

074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旅行社服务价格监管的法律路径 / 199

075 什么是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模式 / 202

076 执法人员如何理解《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 207

077 执法人员如何理解《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 210

078 执法人员如何理解《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 / 213

079 关于购物和自费安排在《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的规定中有何不同 / 215

080 包价旅游服务中购物纠纷类型及举证责任的承担 / 218

081 旅游者拒绝参加部分行程后是否必须增加接待费 / 221

082 法律如何保护旅游者的购物自由和自费活动自由 / 224

083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参加不合理低价游的旅游者有约束力吗 / 227

084 对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基本认识 / 229

085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如何监管旅行社的不合理低价 / 231

086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如何监管旅行社旅游团款的支付 / 234

087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如何保护导游领队的薪酬利益 / 236

088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如何监管旅游服务小费 / 238

089 对旅行社服务中回扣与佣金的监管 / 240

日常管理篇

090 单项委托服务由第三人办理需要征得旅游者同意吗 / 246

091 旅行社没有签订合同被罚款是否需要补足质量保证金 / 250

092 业内对组团社和地接社含义的误解 / 252

093 旅行社组织境内旅游是否必须委派导游 / 254

094 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是否必须委派领队 / 256

095 旅行社委派的领队是否必须和本旅行社有劳动关系 / 258

096 旅行社为团队委派的导游领队数量如何确定 / 260

097 对导游领队擅自改变行程行为监管的法律适用 / 262

098 旅行社组团后如何安排旅游目的地的服务 / 266

099 旅行社组团后转团其他旅行社是服务常态 / 268

100 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接洽业务不等于擅自转团 / 270

101 旅行社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如何认定及责任承担 / 273

102 地接社拒绝送旅游团前往机场行为的责任承担 / 276

103 旅行社擅自改变旅游行程如何认定及责任承担 / 279

104 旅行社服务网点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包价旅游合同是否有效 / 282

105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是否可以直接对分支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 285

106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如何监管出境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行为 / 287

疫情应对篇

107 新冠肺炎疫情对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工作的影响 / 290

108 新冠肺炎疫情引发旅游退款纠纷处理的基本原则 / 294

109 新冠肺炎疫情引发旅游退款纠纷处理的争议点 / 297

110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旅游团队纠纷处理答疑 / 299

111 因新冠肺炎疫情行程终止后返程费用增加如何承担 / 302

112 新冠肺炎疫情对旅行社保证金管理及监管的影响 / 305

附 录

001 对旅游俱乐部等旅游新主体的认识与监管 / 308

002 论旅游主管部门的旅游安全监管职责 / 319

003 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景区和饭店的安全监管职责 / 330


后记 /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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