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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道路交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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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配送范围:
    太仓市范围内
  • ISBN:
    9787521601114
  • 作      者:
    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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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权*的作者:国家法官学院案例开发研究中心持续20余年编辑了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丛书,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丛书,旨在探索编辑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弥补当前各种案例书的不足。强大的规模:今年推出23本,含传统和新近的所有热点纠纷,这些案例是从全国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审结的近万件典型案例中挑选出来的,具有广泛的选编基础和较强的代表性。独特的内容:不再有繁杂的案情,高度提炼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争议焦点问题。

不再有冗长的分析,主审法官撰写“法官后语”,展现裁判思路方法。数据库增值服务

2018年全新推出数据库增值服务,凡购买本书,扫描前勒口二维码,即可在本年度免费使用上一年度案例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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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国家法官学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的主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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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是《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册)的一个分册,道路交通纠纷。内容包含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主体问题、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程序、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的案例。案情凝练,并由主审法官精心撰写裁判要旨与法官后语,可读性、适用性强,能帮助读者最大限度地节约查找和阅读案例的时间,获得真正有用的信息,是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法律顾问办理相关案件以及案件当事人处理纠纷必备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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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1代驾司机交通肇事后如何理赔——杨某诉高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案件基本信息】1裁判书字号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17)辽0103民初第3353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3当事人

  原告:杨某

  被告:高某、王某、北京亿心宜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基本案情】2017年1月16日23时35分,在沈河区天后宫路与令闻街交会处,被告王某驾驶辽A92***号车辆与原告杨某驾驶的辽AER***号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辽AER***号车辆损坏。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北站大队认定,被告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辽AER***号出租车车主系沈阳深港鹏城汽车发展有限公司,由原告杨某承租该车辆进行运营。辽A92***号车辆车主为被告高某。被告王某系北京亿心宜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代驾司机,王某与北京亿心宜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为合作关系,北京亿心宜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对每单业务收取20%的信息服务费。被告高某所有的辽A92***号车辆在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机动车损失保险含不计免赔、盗抢险、第三者责任保险50万元不计免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未进行赔付。

  沈阳出租汽车暨客车租赁行业协会证明出租车经营业户平均每日收入为270元,白班司机平均每日收入130元,夜班司机平均每日收入为130元。辽AER***号出租车事故后在沈阳市天宁汽车维修服务中心进行维修,维修期为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3月5日。【案件焦点】车主高某、代驾司机王某、代驾公司北京亿心宜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及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应如何进行赔付。【法院裁判要旨】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次交通事故中,被告王某驾驶的辽A92***号车辆与原告杨某驾驶的辽AER***号车辆相撞,造成原告车辆受损,原告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无责,在车辆修理期间无法经营,故被告应当赔偿原告停运损失。一、保险公司应否赔付。出租车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性财产损失,但该损失的产生属于必然发生。因保险合同中无着重明确写明出租车营运损失不予赔付,也未与投保人就该类赔偿进行约定,不应对保险条款中的免责部分作扩大解释。因此,保险公司认为属于免责条款不予赔付,证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二、代驾司机及代驾公司应否赔付。王某系北京亿心宜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代驾司机,北京亿心宜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对每单业务享有20%的信息服务费,且代驾司机均穿着北京亿心宜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的统一代驾标识对外服务。王某与北京亿心宜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就事故损害责任之约定属二人内部约定,二者对本案原告均负有赔偿责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关于损失的具体数额。原告杨某主张停运时间为49天,但结合事故情况及维修服务中心的结算单,修车时间49天过长。虽原告主张车辆是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维修,但原告对自己车辆的维修亦应承担监督、督促的责任。结合辽AER***号车辆的维修项目,本院酌情认定,合理的维修时间为25天,超出时间不予支持。因此,被告王某及被告北京亿心宜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应当就剩余停运损失费4750元(270元/天*25天-2000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杨某停运损失2000元;

  二、被告王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五日内赔偿原告杨某停运损失4750元;

  三、被告北京亿心宜行汽车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对本判决第二项与被告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法官后语】本案与普通交通肇事案件的不同在于代驾司机的参与导致赔偿责任人主体的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代驾司机、代驾公司及保险公司之间对赔偿意见存在分歧,均认为最终的赔偿主体不在己方。本案除侵权法律关系外,还存在另外的合同关系。一个是车主与代驾公司之间的代驾合同关系,另一个是代驾司机与代驾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其中代驾司机与代驾公司之间非劳动关系及履行职务的行为,而是代驾司机以代驾公司的名义对外服务。因此,于原告及车主而言,二者之间的约定属于内部约定,应该对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方赔偿后可基于双方的合同约定,另行确定赔偿比例。

  代驾、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系列新型交通方式在生活中越来越普及,也因此引发了一系列的新型法律问题。在订立新型服务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充分协商,权责明晰,减少法律纠纷的产生。

  编写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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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交通事故中的主体问题

1代驾司机交通肇事后如何理赔

  ——杨某诉高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公交司机在非公交站点停车,乘客被撞责任谁来担

  ——戴某国诉怀安县轩通公交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安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报废车辆发生事故后的责任承担

  ——潘某伟诉司徒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交通事故中二次事故责任比例如何认定

  ——吕某强诉吕某伟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连环转让车辆未过户情形下的原车主责任认定

  ——陈某梅、胡某诉丁某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6冒用他人驾照发生交通事故该如何承担责任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中心支公司诉唐某武等交通事故责任案7套牌拼装车辆的责任认定

  ——莫某诉庾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8提供驾驶劳务的出租中职务行为的认定

  ——郑某铭诉苏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9牲口跑上公路后的事故责任

  ——熊某将诉张某创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道路交通纠纷目录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10“碰撞”是否构成认定交通事故的必要条件

  ——陈某诉张某初、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1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赔偿责任应当参照“损伤参与度”

  ——左某泉诉刘某新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2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其主张误工费应如何认定

  ——刘某臣诉刘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3对公安部《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

  (GA/T1193-2014)的正确适用

  ——刘某瑞诉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4两车相撞事故中一方逃逸未能找到且交警部门也未作出事故认定情形下的赔偿责任认定

  ——李某晴诉高某、高某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5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均未投保交强险能否判令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罗某民诉成某平、边某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6受害人因拆除内固定进行第二次手术造成的误工损失应予支持

  ——廖某萍诉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7高三学生的补习费、复读费是否属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间接损失

  ——何某诉张某1、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8户籍改革地区居民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标准以是否脱离农业作为主要依据

  ——杜某田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崇文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19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个人体质因素不影响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

  ——吴某常等诉张某六、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0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姜某与张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1社会捐款是否可以减轻肇事者的赔偿责任

  ——龚某诉龙某力、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2二十年赔偿期满后,再次主张残疾赔偿金应否支持

  ——张某兴诉无锡市锡山区交通运输局、无锡市惠山区交通运输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3交通事故责任是否等同于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王某英诉蒋某其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4事故成因无法查明下的责任划分

  ——李某兴诉张某林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程序

25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中对逃逸的认定

  ——李某越、李某弟诉鲍某巍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6伤者与保险公司就伤情的认知信息不对称产生重大误解而签订的赔偿协议可予以撤销

  ——李某金诉耿某刚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7多途径救济时诉讼时效计算及事故致伤后死亡的参与度问题

  ——陈某英等诉茆某辉、施某琴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8反诉与本诉牵连性的判定标准

  ——张某媚诉陈某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29公安交警部门未作出事故责任认定时的划分依据

  ——胡某子诉宋某卿、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荷泽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0交通事故发生后还原现场的认定

  ——童某慧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公司等交通事故责任案

31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比例是否等于民事侵权责任比例

  ——阿某等诉王某强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2交通事故中无事故责任认定的情形下如何运用民事证据高度盖然性

  规定认定事故成因及确定责任比例

  ——周某诉海门市临江镇人民政府、蔡某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3优势证据规则的应用

  ——朱某荣等诉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4优化一审案件事实的查明模式

  ——张某诉宁某音、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35保险公司履行了告知义务后驾驶员肇事逃逸商业三者险是否赔偿

  ——吴某芝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市分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6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的医疗费在赔偿时应如何正确扣除

  ——王某红诉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7保险公司以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拒赔商业三者险的免责条款不当然无效

  ——蔡某武诉杨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8因保险人提供格式条款中的免责内容约定不明确产生理解争议应当如何处理

  ——卜某丽诉向某江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39保险条款中争议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杨某芬诉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0强制险的免责条款效力

  ——黄某芹等诉陈某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41保险医药费的赔付范围

  ——黄某连诉林某卫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2出租车司机车辆承包金在交强险中的适用

  ——代某利、孙某勇诉北京嘉特涂氏商贸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3多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无责方车辆交强险赔偿问题的正确处理

  ——王某红诉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4挂靠车辆造成实际挂靠人损伤是否属于商业三者险的免责情形

  ——王某平诉李某桃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5对增驾实习期内驾驶牵引挂车机动车的保险公司可否免赔

  ——陈某喜、杨某平诉刘某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6保险人无须承担未在使用过程中的机动车的交强险的无责赔付责任

  ——曾某建诉卢某春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7驾驶员下车查看路况被自己的车碾轧,交强险赔偿问题

  ——熊某成等诉赵某伟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8交通肇事后因救治伤者驾车离开事故现场的情形,保险公司不能免赔

  ——刘某芹诉梁某洪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49商业险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免责条款仅需提示即生效

  ——郭某生诉韩某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0事故后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三者险是否免赔的认定

  ——周某禄诉赵某超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1投保人同时为主车和挂车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总额问题

  ——史某女等诉蔡某耕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2违法驾驶侵权人赔偿后交强险如何承担

  ——顾某梅诉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盐城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3委托配偶签订投保合同应认定对投保人本人履行提示说明义务

  ——易某坤诉韩某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4肇事车辆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与保险单载明的信息不符时交强险责任

  承担的认定

  ——顾某兴诉杨某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5正在上下车人员与交强险中的第三者的关系问题

  ——刘某焕诉邓某敦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6质押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金应如何赔付

  ——范某光诉张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57私家车通过“滴滴顺风车”搭载乘客不属于商业三者险免赔范围

  ——齐某秀、李某诉李某迪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58租赁私家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能拒赔

  ——饶某义诉方某波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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