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波
集美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美国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台湾地区东吴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担任集美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集美大学学报(哲社版)》编委会委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南国际航运仲裁院仲裁员等职。曾就职于集美大学航海学院,担任海商法教研室支部书记、海商法教研室主任、海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福建法学会海商法分会副秘书长等职;在《法律科学》《大连理工学学报》《天津大学学报》《重庆大学学报》《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等期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大数据时代电子证据收集与保全问题研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网络强国战略下人工智能数据的证据法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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