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视域中的美育哲学》:
受到杜威的影响,欧美当代的美育和艺术教育哲学研究者已经越来越明确地反对把艺术教育当作单纯的形式审美之教育来予以开展,同时更多强调把艺术还原到它的历史的或社会的文化语境中去,使学生通过参与文化实践来获得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体认。笔者认为,在这种文化实践过程中,学生不仅得以重新体认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也得以对自身在人际关系中的合理行为做出伦理抉择,从而获得知行合一的道德锻炼。
如美国实践论音乐教育哲学家大卫·埃里奥特指出:“学生必须进入并成为他们想要学习的音乐实践(或音乐文化)的一部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音乐素养是依赖于语境的。作为任何音乐创作与音乐聆听实践之基础的音乐素养,植根于分享并推进音乐思考之特定传统的那些实践者的特定社群。音乐的实践围绕着那些创作、维持并改善确定的音乐活动方式方法的实践者的努力,以及受人珍爱的音乐历史、传说和知识打转。”①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育学院的兰德尔·埃弗里特·奥尔索普博士则不仅把音乐艺术看作是多元文化的组成部分,而且还站在一种开放哲学的立场上,要求在音乐课堂中打破单一文化传统的封闭框架,通过混融的即兴音乐创作和文化实践来使学生取得在音乐能力和道德实践水平上的全面发展。他说:“当音乐教育以传统为基础,而不是聚焦于对过去和现在的现实进行重新排序和重新创造(以及重新解读),实践者就会总是从另一个人的框架或是一个他必须挣得准人权的传统的架构人手。我建议老师和学生经常把他们自己的框架放到一起——或是经常寻找新的框架。”在奥尔索普的教学实践中,音乐课堂本身被打造成了一个具有民主、开放、自由、多元化等价值论色彩的伦理空间。
上述这些西方美育学者的前沿思想带给我们一个启示:如果我们的美育课堂仍然停留在作品、文本及其象征内涵的封闭圈子里往来打转,而不能把艺术还原为一种人人参与其中的开放的社会文化活动,不能充分发挥艺术在历史情境和文化语境中的伦理问难功能,那么美育的德育效果必将大打折扣,学生的审美素养、文化理解力和道德实践水平也将难以取得主动的健康发展。
有鉴于此,笔者建议广大中小学的语文、音乐、美术教师,能够以开放的心态重新调整对艺术和美育的认知,不再把教育过程中的艺术看作是封闭的审美对象或是负载着特定的抽象道德内涵的审美形式,而是把它当作一种开放的、吁请学生带着自身文化经验参与其中的社会文化活动,根据其语境创设实践情境,使学生在文化实践中面临真实的伦理抉择困境并做出自己的道德选择。这一美育课堂的德育实现方式要求教师打破传统的课堂组织形式,借助一定手段或课堂技巧重现艺术作品的原始创作语境,或是根据作品的文化语境重构其艺术情境;最关键的一点,是在这种师生共同组织参与的文化实践活动中构设符合创作者意旨的伦理困境,供学生依据现实情境和自身情感态度做出合情合理的道德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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