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几乎每天都在经历历史,有的浅近,有的深奥,有的复杂,有的简易,有的理解,有的费解。
“9.11”恐怖事件、巴以冲突、阿根廷政局动荡、中国申奥、全球经济滑坡等等。过程和细节都有长长的系列,我们所谓的经历其实是从媒体、书面报告和别人的经历中间接得到的,并不全是亲历,也不可能。有些我们相信其为真,有些则持怀疑态度。但不管相信以否,这个所谓“真”与历史事件全部细节和过程系列构成的“真”或“文本”之间是有距离的,也正因此才会有最近的报道或照片来不断覆盖原来的叙述。如果历史就是如此这般展开自己的命运的,那么何谓真实的历史?一时被隐藏或因某种局限无法展现的片断算不算真实历史的一部分?所谓的真相大白有没有终极的一天?这些问题看起来杞人忧天,实际上却关系到我们对历史认识的方法,关系到我们对现实和未来的价值判断。
“历史”一方面当然是指人类经历和创造的一切,指人类的全部过去。这个意义上的历史往往使人产生浩大洪荒、包罗万象的感觉。
它在具体现实的人之外客观存在着。另一方面,历史也指人类对过去的回忆和思考。这个意义上的解释使人感到历史不可捉摸:维系于人的认识,受制于书写和传播,主观臆断难免,谁能保证它是客观可靠、真实可信的?“真实”就是实在、实存。但印象的真实、认识的真实、亲历的真实该如何理解?不同历史学家对同一时段历史有完全不同的理解,究竟哪一个视野中的历史是真实的?同一个历史事件可以用来说明或佐证不同的哲学理论,究竟哪一种理论符合了真实历史事件本身所表达的逻辑?人类对历史的认识究竟能不能穷尽绝对、唯一的历史事实?按照刘昶的理解,历史认识中常常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形:当我们从一种理论和哲学出发来解释历史时,往往很容易自圆其说,而当我们严格的从一个具体历史事件出发去体现和表达某种哲理时,常会感到论证无力。
结果,历史似乎能为任何一种理论提供依据,却无法证明自己本身是合乎逻辑的。也就是说,我们几乎能够从任何理论出发,演绎出头头是道的历史来,却无法从具体的历史出发,合乎逻辑的体现和表达某种哲理。对于历史学家来说,历史认识的最高境界就是克服这个逻辑上的困难。
20世纪现实的具体要求给这个逻辑困难问题的解答提供了契机:它所要求于历史的不是提供个别道德或政治范例来佐证今天的清明公道,也不是去说明和论证所谓的进步和发展,而是解释现实整体的巨大而深刻的变动。这就要求历史学家拓宽视野,深化认识,从整体的角度而不是某个具体的历史细节来回答时代提出的问题。
汤因比和斯宾格勒的历史哲学正是回应了这种时代的需要,他们或者把历史看作人类不可避免的命运(斯宾格勒),或者把历史看作人类生存斗争的记录(汤因比),都不约而同地把历史认识的视野扩大到文明、文化或人类社会总体。通过拓宽历史含义的范围来坚持从历史本身说明历史,不再为历史寻找外在的原因和目的。而这一切离不开哲学的眼光和理论指导。
历史和哲学的逻辑困难在他们那里得到具体的弥合。
在我看来,认识真实历史、了解真相是可能的,但需要作些解释。西方分析和批判的历史哲学一再启示我们:对于人类来说,我们当下所知道的历史,只能是我们所达到的历史认识,而不是那个外在于我们的物体。
为了保证这种意义上的真实,多少年来历史学家和关心历史的人们都在不断对人类怎样认识历史进行自我反思和批判。这种反思和批判一方面标志着人的认识的可能和限度,另一方面也影响着真实历史可能性的强度。自觉意识到人的认识的局限,并在自我批判和反思的基础上更清醒更努力的认识外部世界和人类本身,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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