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有企业经营者选拔制度研究》:
政府部门官员调任是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重要来源之一。无论在计划经济时期还是市场经济状况下,政府部门都会成为一些大型国有企业经营者的供给源泉。以经营者身份被外派到国有企业的政府官员,取得的收入往往会高于公务员的平均收入水平,因此,对于政府官员的这种人事安排最终会成为对政府官员的一种福利补偿,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国有企业成为政府官员晋升机制中的“中转站”,或者成为即将退休的政府官员的理想“归宿”。
同行业调动是指政府主管部门即国资委等,将其所管辖的同一产业、不同企业的经营者进行互换。这样做的目的说是为了避免产业内部的恶性竞争,从而促进产业发展,但是从本质上讲,这种行为仍然属于政府越权对经济进行干预的行为。
企业推荐政府审批是指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选择要经过企业工委、中组部等的层层考核审批最终确定。这种制度看似公平公正,但是审查经营者的政府部门不可能全面了解候选人的经营能力等各项能力,因此其考察审核具有极大的盲目性。
国资委选聘是指国资委提出的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实行公开招聘及内部竞争上岗的选拔制度。这种制度可以看作是一种半市场化的选拔制度,即使政府开始在市场范围内选拔国企经营者,增加了选拔透明度,但是政府仍然是这一过程的控制者,企业依然不能自主决定经营者的更替。
(二)市场选拔制度
为了避免行政制度选拔的弊端,国有企业在选拔经营者过程中采用了一定的市场选拔制度,旨在通过公平合理的竞争来挑选企业的经营者。采用市场选拔制度可以切实打破候选者的地域、身份、单位等方面的限制,如逐步淡化户籍制,降低资历身份要求等,使真正具有经营管理才能的人得到利用。市场化选拔主要包括企业内部选拔以及企业外部市场选拔两种制度。①
(1)企业内部选拔制度。企业内部选拔制度是指从企业内部利用层层考核制度,最终选出国有企业经营者。企业内部选拔的优势在于容易对企业人力资本做出准确评价,能够有效克服外部市场选拔中辨别候选者提供信息是否真实的成本,有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使得经营者与企业较快融合,从而能够更好地行使经营者自身职能。但是内部选拔的范围受限,内部选拔一般是从企业现有中高层经理人中选择继任经营者,这就使得许多优秀的经营管理人才流失在企业之外,不能成为企业的选择对象。同时,由于内部选拔范围受限,企业经营者的选拔很大程度上会依赖于企业自身经理人员的素质,无法利用企业外部“新鲜血液”来进一步提高组织活力。②
(2)企业外部市场选拔制度。企业外部市场选拔制度是指国有企业以招聘的形式在经营者市场上选出企业经营者的制度,即面向市场公开招聘制度。外部市场选拔的优势在于选择范围更加广泛,外部人才的引入可以提高企业的活力并带动企业创新意识的提升,同时,外部市场选拔还可以通过对企业内部管理者施加潜在压力来降低企业的代理成本。
外部市场选拔制度中有代表性的为考任制和聘任制。考任制是指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范围及条件,并根据统一标准公开考试来选拔经营者。考任制的优点在于选拔范围广泛,评价标准统一明确,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行政选拔中出现的问题及弊端。但是,考任制的选拔周期较长、成本较高这一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聘任制是指企业通过契约来确定经营者的一种任用制度,一般的程序是由用人单位用招聘或竞聘的方法,经过资格审查和全面考核等程序后,由用人单位与确定聘任的候选人签订聘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事项。聘任制实现了企业与候选人之间的双向选择,有助于人才竞争作用的发挥并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保证企业经营者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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