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言之,阿乙的优势是在描写底层尤其农村的犯罪,并关系着一种相互对应的文化背景,这是他所熟悉的领域,叙事上优裕自如。如果他想越出此领域一步,借农村题材表达某种与题材本身无多关联的主题,一定会失败。意图的简单常常会削弱情节的丰富性,此为一定之理。他近期的长篇小说《下面,我该干些什么》,即是一个典型的例证。在这部长篇中,他先前那些最为擅长的描写,恰恰成了一种短处、一种缺陷。
与阿乙中短篇小说情节描写上的丰富性相反,这部长篇的内容甚至都可以说太过简单,不夸张地说,用几句话即可概括其全部故事情节:一个农村青年学生因贫穷受辱、穷极无聊而杀死自己的女友,被捕后告白自己只为杀人而杀人,关进牢房里竟然认为此时正可思索人类都要经历的少趣无聊的一生。
小说的意图是外显的,要借一桩杀人事件来表现人的存在的无意义状态。可是,意图太强烈了,反而使叙事难以承担其功能,于是在描写上虚虚实实,近乎于卖关子:杀人的理由,一定要追问下去,那就是没理由。简单地说,作者没有给出一个至少在表面上让人信服的理由:一个农村青年来到城市读书,受了自家婶子的歧视,郁积于心中的委屈、愤恨等等转化为仇恨的力量,最后于不得不爆发之际,将自己的女友骗来,捅了几十刀。关于理由,杀人者有两种说法:一是他无力杀掉自己的婶子,只好对付一个弱者;二是其婶子根本“不值得一杀”,他要毁掉一个代表了美好的人,毁掉一个有价值的人,那才是一种没有杂质的、“纯粹的杀”,即为杀而杀。
作者在序言中说,他写小说之前,读到一则关于学生杀死自己同学的新闻,几个月后,这则报道在他的内心变得强烈起来,终于诱发了其写作。实际上,这种新闻毫无价值,除了那种别有用心的恶意炒作之外,没有丝毫的意义。学生确实背负着包括学业、生活在内的压力,严格地说,这种压力折射出的仍然是存在问题的社会机制。大体而言,学生是一个相当单纯的、仍在成长的群体,不会对世界产生厌倦乃至仇视情绪,即便在这个群体中发生过杀人行为,那也是偶发现象。将一种偶然当成必然事件,此出发点即为有误。而欲在此偶然之中寄寓某种普遍性的理念,单从题材上说,即缺乏叙事方面的合法性。
不幸的是,作者要急于表现一种浸透到骨子里面的无聊感,一种关于存在的厌倦感,便不顾情节破绽、理由破碎,一路直奔主题:第一,让主人公毫无理由地杀掉一个人,然后打发他急匆匆地跑向逃亡之路,“唯有逃亡,我才能感到生命的充实”。第二,将主人公送进监狱,去思考人类的大问题,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再“安静的地方”,以便“更适合思考人类和宇宙的了”。思索的内容包括:人与动物没有区别,不过更为有意识地和它们一样干着抢夺食物之类的恶心事;生命最终无非变成衰朽的肉身,没有什么尊严;出生,成长,读书,结婚,生子,得病,死亡,“每个人都是这样”;人生失去意义,连意义这个词语本身也是无意义的;等等。这些内容并未转化为细节自身,很多时候以机械的、贴标签的方式出现,缺少内在生气。
小说的人物塑造也是失败的。从根本上说,这个人物身份虽为学生,出场时则是一个面目模糊的社会青年,无论从受教育程度还是人生体验方面来说,均无能力来思考涉及人类、宇宙之类的重大问题。这里有一个证据,是全部小说最致命的失误:主人公翻箱倒柜,偷拿了婶子家的一块玉佛,前去和玉器店的老板讨价还价,费尽心机,最后令对方付了两万元成交。正当交易时,一个乞丐出现了,主人公竟然顺手将其中一万元给了乞丐。
并不是说一万元不能给乞丐,给谁都可以。问题在于,当给出这个动作完成后,小说的内在逻辑已经自动生成,由此,细节本身就包含了确切无疑的信息,即,主人公已经全然不在乎了,不在乎人世,不在乎生命,一切皆不在乎。那么,他还在乎钱吗?因为他“下面”就要“该干些什么”了,干些惊天动地的大事,杀人,逃亡,然后在监狱那个“安静的地方”思考人类命运等等。可是,在接下来逃跑过程中,这个年轻人花钱却精打细算,每一笔都非常清楚,连小饭馆里十块钱卖三样“杂碎”的招牌也注意到了,这样的细节随处可见,简直就是一本流水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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