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莫言小说创作主体禀赋
1.怪才与精灵说
较早关注莫言并做出整体评价和研究的是贺立华、杨守森等先生的专著《怪才莫言》。他们认为,莫言是中国当代文学的一个“怪才”,其“怪”就“怪”在他把“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现代派”在很高的层面上结合了起来。贺立华就此提出了莫言的现代派特色不在于与西方同行一样的反理性,虽然他对理性有过微词,但“针对的只是那些扼杀人性、扼杀创造力,阻碍社会进步的腐朽规范,他崇尚的是一种更高层次的‘理性’精神”。莫言的高密同乡和同龄人杨守森进一步指出,中国当代文学并没有形成西方现代派意义上的创作格局。像王蒙的意识流小说仅仅是表层的借鉴,北岛、舒婷、高行健、魏明伦等人的作品也大致如此;而莫言较之上述作家走得更远,也更具中国现代主义的特色。①杨守森认为,莫言的创作开创了“中国当代文学的‘恶之花”’。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莫言除了少量作品歌颂美善,大量作品还是对于人性丑恶、残忍、自私、虚伪、愚昧、龌龊、丑陋的描写和揭示,而这一切不再是所谓敌对人物、反面人物的形象“专利”,而是作为普通人的人性体现,莫言的视角是一种人类视角。莫言的文学美学观类似于波德莱尔的观念,因为后者的《恶之花》恰恰是要写出人性的“愚昧、谬误、罪愆、悭吝、奸淫”等,而莫言的作品体现出来的正是一种类似于波德莱尔的那种超时空的人性观和文学观。②德国学者彼得·安德雷·阿尔特在<恶的美学》中认为,某些现代派文学的“构思构成了文学作品的特殊煽动功能:在对残忍、暴力、严刑拷打和性犯罪的描述上,对亵渎神灵和出于意识形态造成的非人性、政治迫害和战争恐怖的描写上表现出来”③。对恶的描写,出于作家对人性的深刻认识,并非现代派作家专门追逐恶和丑,而是人性中有很强烈的但往往被压抑的恶的成分。莫言的《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家族》《食草家族》《枯河》《檀香刑》等,无一不是表达了这种人性观和美学观。由此而知,象征主义鼻祖波德莱尔与20世纪末期的莫言之间有一种共同的文学美学观,这便是对人性的深刻全面的认知,尤其是对人性中的邪恶、丑陋的艺术表达,恰是远远超乎同时代作家同行的高明之处。他们都与传统写实主义原则相抵牾,都对以象征主义为发端的现代主义美学进行了创造与发展。在以象征、隐喻、反常、悖论意义上的人性的彻底揭示为鹄的方面,他们殊途同归。但在揭示人性之丑之恶的同时,杨守森又认为,在这方面莫言超越了波德莱尔而与尼采有了某些接近,即在高扬、追求、崇拜人性强力方面,莫言的小说又有着尼采思想的面影。今天看来,显然仅仅用“怪”来形容莫言的文学世界已经显得片面,因而不再恰当,但上述两位学者所总结和看重的莫言文学的“怪”味以及对审丑的“恶之花”的揭示,无论从艺术内容还是形式上所呈现的怪异看,不仅是对正统现实主义、浪漫主义文学的反叛和突破,而且体现了莫言文学世界的独特性。如果从更高的层面看,莫言的这种独特性正是从20世纪最具先锋性的卡夫卡、马尔克斯和福克纳的现代主义叙述艺术,与最具传统性的中国本土文化尤其是鲁文化、齐文化、儒家文化、道家文化的融合中诞生出来的。
由“怪才”而“精灵”,是莫言早期创作的一个特征。季红真、周海波等较早提出了莫言创作的“精灵”说。季红真认为:“他沉默着走上文坛,像大地活泼的精灵,神出鬼没,任性恣情,全不顾艺术的成规戒律,一支笔呼风唤雨,赋灵于草木众生。”①“莫言的灵魂,神游在高密东北乡那片红色的土地上。他的目光掠过血海一样的红高粱丛,一股不可遏止的创造冲动使他人痴入迷地捕捉着那闪烁跃动的生命的精灵,于是有了《枯河》,有了《爆炸》,有了《透明的红萝卜》,有了回肠荡气的‘红高梁’系列。”②莫言小说中的一系列儿童叙述、动物叙述,正体现了这种古怪精灵的一面。《透明的红萝卜》中一句话也没有的黑孩、《红蝗》中的红色蝗群、《夜渔》中的儿童“我”,一直到长篇小说《酒国》中的枣红马和一群小孩,都体现出莫言小说创作的精灵特性。可以说,古怪精灵成为早期莫言创作有别于当时其他作家的鲜明特色,也是延续至后来莫言一系列巨作的一个亮丽特点。
2.鬼才说
无独有偶,批评家李洁非提出了一个与贺立华、杨守森类似的称谓,他称莫言为“鬼才”。他在《鬼才写鬼事》一文中认为,莫言虽为孔夫子家乡之人,孔子不讲怪力乱神,但莫言的前辈、淄川的蒲松龄却大肆讲述鬼故事,莫言无疑继承了蒲松龄的传统。不同于蒲松龄,莫言是从人性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出发的。“人有狗性,狗有人性”,其作品《五梦集》便是施展这种鬼才、展开丰富想象力而描写的鬼故事。其中的《复仇记》和《马驹横穿沼泽》“不纯然是与中国传统鬼怪故事有联系,其思想上的现代派特征实际上很鲜明的”③。其梦幻特色以及梦幻中的谎言、虚伪和背叛等内容方面的意义被莫言夸张、放大,在传统民间文学的基础上,融合了新潮小说的笔法。李洁非不但把握了莫言小说与传统文学尤其是蒲松龄《聊斋志异》的关系,而且指出了其与西方现代派的关系。周英雄也阐发了莫言小说《红高粱家族》里的“狗道”与“人道”的辩证关系,人吃狗肉,狗吃死人肉,人狗在这种争斗中几乎平分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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