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实施以来,作为原农业部开展农业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的技术支撑力量,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组织或独立开展了大量的司法鉴定技术研究与鉴定业务。2005年,在研究所基础上成立了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司法鉴定中心,至2018年,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独立处理或组织处理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或突发污染事件达300余起,受理并完成了60余项鉴定业务。本着“以鉴促研,鉴研并举”的思路,40年来,研究所在农业环境损害鉴定研究和实践方面均取得了较大成绩,起草了近30项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出版了《农业生态环境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司法鉴定专论》《农业环境污染事故诊断技术指南》等10部学术著作,系统梳理了20余起典型鉴定案例,积累了大量鉴定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
为了加快推进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提高鉴定人员及相关人员的操作能力,中心计划以种植业、渔业、畜牧业、农用地土壤为受害对象,出台系列操作实务,有效衔接科学研究与鉴定实务,注重操作性和实践性,规范司法鉴定业务流程,使司法鉴定工作者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帮助鉴定人员快速掌握鉴定知识与技巧,开展鉴定业务。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