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曾用名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办事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英文简称“SCIA”),由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创立于1983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特区建设的产物,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各省市设立的一家仲裁机构,也是粤港澳地区一家仲裁机构。近40年来,深圳国际仲裁院锐意改革,持续创新,积极推动中国仲裁国际化、专业化,创造了多项“一”:1984年,在中国率先聘请境外仲裁员;1989年,开创中国内地仲裁裁决依照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获得境外法院强制执行的先例;2012年,在全球仲裁机构中率先探索法定机构管理机制,成为中国内地推行国际化法人治理机制的仲裁机构;2017年,创设中国一个国际仲裁海外庭审中心;2019年,率先探索国际仲裁“选择性复裁”制度,等等。目前,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覆盖77个国家和地区,仲裁和调解当事人遍及全球119个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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