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世界:中国近代文明一本通》:
清代实行白银与铜钱平行流通的货币制度,而银、铜这两种币材之间并没有一定的法定价值相联系。白银是政府的收支和商业上的大宗交易的通货,但是清政府没有按照货币管理的原则来管理白银,长期没有广泛流通的银铸币,一直停留在称量货币(银两)的阶段;对银锭、银块的铸造采取放任态度,银的成色和单位重量可以随时随地而异。
铜钱是民间的零星支付的通货,而清政府对铜钱的铸造却有严格的规定,不许民间私铸,只能由官府铸造。清朝称本朝官铸的铜钱为“制钱”,以区别于古钱。清政府对制钱的规格有法定标准。
实际流通的白银种类繁多且芜杂。首先要区别是实银还是虚银。实银常铸造成锭,称作“宝银”。按其形状大小可以分为以下数种:元宝——每锭约五十两重,因形似马蹄,又称马蹄银;中锭——重约十两,多为锤形,也有作马蹄形的,也称小元宝;小锭,又称镶子或小锞子——般重一二两到三五两,状如馒头;滴珠、福珠——零星碎银子,重量在一两以下。银两的称量标准及成色,更为复杂。
称银两的标准秤叫作“平”,但是这种作为标准的“平”本身却是五花八门:清政府征收各项租税用的叫“库平”,征收漕粮折银用的是“漕平”,海关征收进出口税用的是“关平”,对外贸易用“广平”(又称“司马平”),市场交易用“公砝平”(或“公法平”)。各地的库平、漕平、公砝平等亦各不相同,全国各种“平”有上百种之多,令人头晕目眩。各地所铸宝银的成色也是高低不齐。
这些平色繁杂的银两,折算起来非常麻烦,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却为官吏敲诈百姓提供了借口,为钱商盘剥客户提供了手段。因银两平色不同,各地均设有专营铸造宝银的银炉(或称炉房,清代有官营和民营之分),并设有专门鉴定宝银成色和重量的公估局。每个地方的银炉要将外地流通进来的宝银回炉重铸成当地的宝银,经当地公估局批定后才能在当地流通。银炉的铸造和公估局的批定,使得在当地市场交易时白银可按锭数授受,不必每次都经过称量和成色鉴定,为地方市场的交易提供了一定的便利。但是这些宝银如果流到其他地方去,又得回炉重铸,这样就给较大范围内商品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不便。
虚银是清后期虚设的银两计值单位,有其名,无其物,虚银种类也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有:
纹银。清政府法定的一种银两标准成色,始于康熙年间,每百两纹银须升水六两才等于足银。各地实际使用的宝银多半比纹银成色高,所以折合纹银要有升水。例如上海通用的元宝每锭(五十两)合纹银五十二两七钱,须升水二两七钱,称作“二七宝”,其他如武汉的“二四宝”、天津的“二八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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