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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管理者身边的法律顾问(增订三版)
0.00     定价 ¥ 88.00
北海市图书馆
  • ISBN:
    9787521604498
  • 作      者:
    张扬,蒋丹青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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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实务讲解】讲解实务问题,全面、系统学习法律知识

  【以案说法】精选常见案例,直观、生动解决法律问题

  【风险提示】预见企业法律风险,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

  【应对方案】提出有效方案,快速、有效解决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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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扬,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第九届广州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广州市律师协会宣传工作委员会委员。执业至今,为上百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如南方都市报社及其关联公司、广东广播电视台珠江经济台、广州公交集团客轮有限公司、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美国GLC建筑设计、日本明治、台湾忆霖食品、香港楼上集团等)。已出版《劳动用工完全法律指南》《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管理者身边的法律顾问》《婚姻法律攻防战:律师告诉你离婚纠纷的60个秘密》《HR高效解决方案:法律风险防范与证据指引》等著作。


  蒋丹青,广东粤广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曾为企业法律顾问,现主要从事新闻法规与理论、信息网络传播权、品牌法律保护等方面的实务研究,曾负责南方都市报社数字版权及南都网品牌运营工作。执业至今处理了大量知识产权法律诉讼及非诉事务,为多家企业和协会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及品牌保护培训,并受邀在大学兼职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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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管理者身边的法律顾问》在2014年11月面世之后,于2017年5月出版了增订二版。两年过去,社会与法律变迁,日益丰富的法院判决和司法裁判观点,使笔者在律师工作中能够更好地总结经验、服务客户,笔者在日常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也因此总结了新的经验和观点,于是笔者在增订二版的基础上进行了内容的增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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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一书条目清晰,分类明细,不仅有以案说法、律师评析、风险提示,还配套梳理出相关的法规条文,这让该书成为企业管理者了解企业经营、人力资源管理、品牌运营及维护相关法律实务的一扇窗口,更是企业管理者遇到相关问题时必备的一本很好的工具书。点赞!
  ——广东电台珠江经济台《以案说法》节目主持人郑慧敏
  
  ★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一书从全局角度,为企业提前预见和规避掉很多风险,为企业经营者节约更多的资金和精力,是近年来企业经营法律方面好、切实有用的贴身顾问书,非常值得推荐。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监张卫平
  
  ★企业管理者必须掌握不断变化的社会、市场的趋势,尤其得适时且主动地掌握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这本书在这一点上给了我们新的启发。
  ——株式会社明治芝田知幸
  
  ★《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这本书是非常好的经验分享。律师同行可以将这些经验用于自己服务的客户身上;企业管理者也能从中了解律师的重要性以及法律服务不可或缺。那些在管理和经营上看似简单的问题,其实都暗藏玄机,需要律师助力。
  ——广东法则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童春燕
  
  ★《企业常见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全书融“案例、法理、法条”于一体,内容实用,不仅能成为企业管理者身边的法律顾问,而且可以作为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学习企业法律重要的参考书,也适合任何对企业法律感兴趣的读者阅读。
  ——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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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一、公司注册地的法律意义及重要性

  公司成立时,需将自己的主要办事机构的地址进行登记,作为公司的注册地。根据《公司法》第10 条的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因此,公司的注册地,也称为公司的住所。《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2 条还规定: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住所在法律上主要有三点意义:(1)确认诉讼中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诉讼管辖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当被告为公司的时候,被告的所在地即为公司的住所地。法院的诉讼文书都会送达工商登记中所显示的公司住所处。例如,在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诉讼中,《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由公司住所地的法院管辖。(2)合同的债务履行地问题。《合同法》第62 条第(3)项规定,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且没有补充协议的约定以及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情况下,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因此,公司若为接受货币一方或者非货币及不动产标的履行义务的一方,其住所就是法律义务的履行地。(3)公司的住所决定了公司所属的行政管辖区域。公司受到当地政府的管理,同时也有可能享受当地行政区域的优惠政策。例如,公司的住所在当地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则有可能享有开发区税收减免、专利技术补贴等专项优惠政策,公司也需要向所属行政区政府缴纳税费及接受管理。

  公司的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同,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处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8 条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案说法

  司法机关向公司送达法律文书的地址一概以公司注册地为准

  A 公司自2010 年成立,出于避税等原因,公司的注册地在广州的从化区, 而实际办公地在广州市中心的CBD 商务区。2012 年某月,A 公司与B 公司发生货款纠纷,B 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传票送到A 公司在从化区的办公地址,随后法院在A 公司不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下作出了缺席判决。

  【律师评析】

  在一审判决败诉后,A 公司负责人希望委托笔者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上诉。该公司负责人询问,公司能否以“注册地无人办公,公司不清楚开庭时间”为由提起上诉?

  公司的这个上诉理由是完全得不到二审法院的支持的。法院寄送传票,一定会以公司的注册地址作为传票和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即使法院知道公司的实际办公地与注册地不一致,也不会将实际办公地作为送达地址。除非A 公司有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同法院签署了相关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法院才会在日后按照确认书的地址寄送材料。

应对方案

  1. 目前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情况较为普遍,虽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8 条对此情况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但是目前行政机关对此并没有太大的处罚力度。即使处罚力度不大,如果有当事人投诉举报并经过查实, 工商行政部门仍然会作出处罚。

  2. 尽量避免出现公司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情况,实在无法避免的,建议公司注册地还是安排人员驻守或者不定期地到公司注册地查收邮件。否则公司注册地人去楼空,容易发生上述案例中的诉讼风险以及行政处罚风险。

  3. 公司注册地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目前有很多公司都没有按照规定执行。原因有很多,避税、减少设立公司的成本是最常见的。笔者见过有公司在郊区登记设立,租用一间小型办公室放几台电脑,实际上的办公地在市区的某高档写字楼。有一次某公司收到其客户发来的律师函,笔者第一时间告知公司负责人,近期一定要常留意注册地,看是否有法院发来的传票,以防成了被告自己还不知情。

  4. 成本与风险这两者之间的权重,需要管理者根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分析考虑。

法规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

  …………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第六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十四条 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住所地是指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的, 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解散诉讼案件和公司清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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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公司的设立与终止...........................................................001

第一节 公司的设立/003

一、公司注册地的法律意义及重要性/003

二、出资并不代表法定股东资格的确认/006

三、注册资本认缴制不等于股东不需要缴纳注册资本/009

四、公司筹备阶段所产生的债务该如何承担?/011

五、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或投资人能否要求退回投资?/014

六、注册资本认缴制下的公司经营风险/016

第二节 公司出资纠纷/019

一、代缴出资的股东如何保护自己的债权?/019

二、出资多等于占股多?出资与股份占有并不必然形成正比/021

三、抽逃出资的认定情形以及处罚/023

四、作为注册资本的知识产权贬值时如何处理?/026

五、干股的赠与/029

第三节 公司的终止/031

一、股东起诉要求公司解散的条件及方法/031

二、公司解散纠纷中,法院如何认定公司是否陷入僵局?/038

三、有限责任不有限:有限责任公司人格的否定/041

四、公司在清算期间应注意的法律问题/046

五、公司被吊销与公司恶意注销后的法律责任/051

第二章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055

第一节 合伙企业/057

一、普通合伙企业与一般公司法人的区别/057

二、有限合伙企业是对外融资和设置股权激励的有利工具/060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062

一、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无限责任/062

二、一人公司的优势和法律风险/064

三、一人公司为股东作担保的股东责任/068

第三章 公司的内部治理...............................................................071

第一节 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073

一、章程——公司的“宪法”/073

二、股东协议与章程之间存在冲突时如何适用?/079

第二节 股东会与董事会/085

一、开会啦!——股东会的召开与临时股东会/085

二、投票吧!——股东会的表决机制/090

三、董事会/094

第三节 股东的权利/099

一、股东资格的认定与隐名股东/099

二、股东资格的继承/106

三、股东死亡对公司及家族的影响/110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规则/113

五、新股东加入公司,是否应承继原来的公司债务/121

六、51%对49%——大股东的权益体现/123

七、小股东的利益如何保护/125

八、“两事一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132

九、股东离婚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影响/135

第四节 公司的管理架构及管理权限/137

一、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责任承担/137

二、金字塔结构控股模式可以确保公司控制权及有效降低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140

三、公司的公章究竟该由谁持有?/143

四、公司监督机制如何充分发挥作用?/145

第四章 公司的对外经营...............................................................149

第一节 合同的签订/151

一、合同签订前的合作方审查/151

二、合同的盖章与签名/153

三、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等重要条款应当约定明确/157

四、格式条款的效力/160

五、定金与订金/164

六、让败诉方支付胜诉方律师费的方法/168

七、司法争议解决中诉讼与仲裁的选择/170

八、合同上的内容能否涂改/172

九、几种常见的合同范本/174

第二节 合同的履行/178

一、产品买卖的验收规则/178

二、质保期与质保金/181

三、预开发票的法律风险/182

四、合同被撤销的法律风险/184

五、违约责任与抗辩权/187

六、违约金与违约赔偿/192

七、代理、授权以及员工职务行为的认定/196

八、关联公司在经营上的法律风险/200

九、公司应收账款的法律风险以及对账单与催款函的制作/203

十、公司合并、分立后的债务承担/206

第三节 抵押担保、借贷与融资/208

一、公司与银行的贷款法律纠纷/208

二、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法律责任/210

三、民间借贷法律问题/214

四、民间担保抵押中债权人的权利保护/220

五、企业融资暗藏杀机/223

第五章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227

第一节 现行劳动法律的适用/229

第二节 公司内部人事管理/232

一、公司招聘员工应注意哪些问题/232

二、劳动合同该如何制作与签订/235

三、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计算标准/239

四、退休员工的聘用/242

五、大学生顶岗实习/244

第三节 劳动用工制度/249

一、公司规章制度如何做到合法有效/249

二、调岗与减薪/256

三、解雇员工要“缓”/260

四、公司能否与员工约定违约金条款/264

五、非全日制劳动用工/268

六、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273

第四节 劳动报酬与劳动待遇/277

一、工资表中的项目明细与加班费之间的法律关系/277

二、公司在考勤制度上容易犯的错误/281

三、工伤的认定/285

四、员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289

五、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后的服务期约定/291

六、用于激励员工的虚拟股份制/294

第五节 竞业限制与保密义务/296

一、劳动合同法中的竞业限制/296

二、员工违反保密条款的认定/299

第六节 劳动纠纷仲裁与诉讼/302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302

二、劳动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倒置”/304

第六章 企业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307

第一节 企业设立初期的知识产权保护/309

一、企业应该如何起名/309

二、企业字号被他人抢注,怎么办/313

三、保护好网络域名/318

四、知识产权入股的权利人变更/321

第二节 企业对内经营管理中的知识产权保护/323

一、核心技术人员带走企业商业秘密的处理方法/323

二、员工是否可以将工作成果以个人的名义结集出版/328

三、利用专利保护好企业的技术成果/331

四、善用管辖权向异地网络侵权者进行维权/335

第三节 公司对外推广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337

一、商品包装、装潢莫踏入侵权误区/337

二、网络销售中的知识产权保护/343

三、宣传广告的图片与字体应避免侵权/347

四、勿为他人做嫁妆——商标的授权使用/350

五、商标许可期届满后,商家对印有许可人商标的积压产品能否继续销售/353

六、公开征集LOGO的注意事项/355

七、企业微博、微信公众账号的运营维护/358

八、合资公司的知识产权在清算时的处理/362

第七章 企业经营中的经济犯罪....................................................367

第一节 管理者容易触犯的经济犯罪/369

一、职务侵占罪/369

二、商业贿赂/370

三、合同诈骗罪/373

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及集资诈骗罪/376

五、挪用资金罪/379

六、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381

七、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384

第二节 单位犯罪/386

第三节 面临经济犯罪刑事指控时需注意的问题/388

一、刑事和解/388

二、口供很重要/391

后记/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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