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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秩忆往:庞自回忆录——“中共南路革命史料整理曁研究”系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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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306072443
  • 作      者:
    庞自
  • 出 版 社 :
    中山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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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本书为南路革命的重要领导人庞自同志(1919-2014)生前撰写的个人回忆录,作者全面地回顾了个人自童年至离休后这长达近一个世纪的人生历程,其中以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新中国成立后在国家劳动部门工作这两段着墨最多。作者笔下的革命年代经历是我党广东南路革命的极为珍贵的史料,而其在国家劳动部门的工作回顾则是反映了新中国劳动管理制度和劳动工资制度的改革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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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庞自(1919-2014),广西北海市人。1935年中学时起参加学生进步组织,从事抗日救国活动。193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广东南路从事抗日宣传、组织动员群众工作,历任中共北海中心支部宣传委员、廉(州)北(海)区委宣传委员、钦县特支书记、防城县特支组织委员、电白县特支书记;参加茂(名)电(白)信(宜)三县武装斗争,组织白花岭起义;后在南路人民抗日解放军政治部工作。1945年10月受中共南路特委派遣,赴越南河内与越共中央联系,安排南路部队撤越南休整,负责华南分局派驻越南联络员的交通站工作、出版中文报刊、开展华侨工作等。1946年11月越法战争爆发,在越南领导人胡志明的支持下,创建越北东北区华侨民众自卫团(后改建为越南国家军队独立中团),任独立中团政委。1949年7月奉调回国,历任中共云南省滇东南地委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文山地委副书记。1952年11月调到劳动部工作,历任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办公厅副主任、劳动经济科学研究所副所长。1969年到“五七干校”劳动。1973年4月恢复工作,历任国家计委劳动局工资调查组副组长,国家劳动总局工资组副组长,国家劳动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劳动人事部党组成员兼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中国劳动学会首届副会长。1983年离休。2014年1月逝世,享年9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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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作者为广东南路革命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人物之一,他以90岁高龄回顾了自己一生的经历。作者于抗日战争时期在广东南路各县从事抗日斗争和革命活动。抗战胜利后,又受中共南路特委的派遣赴越南与越共中央取得联系,促成南路人民抗日解放军一支主力部队进入越南整训,并发起组建华侨自卫武装(后改建为越南国家军队独立中团),参加越南人民抗击法国新殖民主义的斗争,同时支援祖国的解放战争。这是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也是南路革命史的延伸和组成部分。作者还回顾了回国参加解放战争后期作战及在云南工作时期、北京工作时期、改革开放后从事劳动工资制度和劳动管理制度改革的经历。全书时间跨度大,内容丰富翔实。书后的附录收录了作者在中国劳动学会主持劳动工资制度和劳动管理制度改革调研活动的讲话和文章等,具有难得的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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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1919年11月22日,我出生在原属广东省、现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北海市中山西路中华二巷的一所老宅里。
我的父亲庞智凤,原是合浦县西场镇烟墩岭村农民的儿子。1892年,6岁的父亲被过继给在北海做船工、膝下无儿的叔祖父,这才到了北海。等到我父亲稍长大,十二三岁的样子,叔祖父让他跟一个鲜鱼摊贩学卖鱼。后叔祖父亡故,叔祖母无力供养,父亲便到亲戚家帮忙卖鱼挣饭吃。
我母亲是西场独树根村的农家女。我父亲20岁时回西场同我母亲结婚,婚后仍来北海,先是继续在亲戚处帮工卖鱼;直到1904年,父亲28岁那年,才离开亲戚家,开始独立做鲜鱼摊贩。
我的家在海边的一个小巷子里。在我念小学的时候,我家所在的那个小巷是个菜市场,我的父母亲就在家门口摆摊卖鱼。到我上中学时,菜市场设在别的地方,我父母就每天到新的菜市场摆摊卖鱼。鱼是渔民直接挑到我家,我父母亲以批发价买进来,然后以零售价几斤几两地卖出去。此外,我们家还代渔民把鱼批发给别的鲜鱼摊贩零卖。他们卖完了鱼,鱼款由我家转交给渔民。这些渔民一般还在我家休息、吃午饭,待把鱼款收了才回家,他们大都住在离北海市区一二十里的渔村。我家的贩鱼生意都是我父母亲干,从未雇工。家里的人如嫂嫂(还有尚未出嫁的姐姐们),则帮助招呼渔民,做饭给渔民吃。经营所得主要是零卖所得的批零差价,而平时代渔民批发鱼给鱼贩,则收取一些手续费。收取的劳务费、饭费等,大约占渔民销售收入的3%。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日本兵舰经常在我家乡的海面骚扰,渔民大多不敢出海捕鱼,鱼的来源便成了问题。加上父母已是60岁左右的人了,卖鲜鱼的生计须起早贪黑,比较辛苦,只好不卖鲜鱼,改行卖米。卖米所需的本钱也不多,米是从批发店里成包买来,然后三五斤、十斤八斤地零卖,赚的也是一点批零差价;卖米也没有雇工,劳动全靠我父母亲。
由于卖鱼赚了些钱,我家还买了一些田地。我是在1940年未满21岁的时候离开家的。我在家时,知道我家在乡下有一些田地,自己不种,而是租给农民耕种。农民每年用牛车给我家送来稻谷,也就是交租。这些地租究竟有多少,那时我也不清楚。新中国成立后,我问过家里的人,据说每年收地租稻谷55箩(每箩35市斤,合1925市斤,折大米1300市斤),这部分地租约占全部收入的10%多一点,生活来源的90%还是经商收入。
我家有三处房子。其中两栋房在北海中华二巷:靠北的一栋平房狭小,那是我出生的地方;靠南的一栋较大,是两层楼房,我四五岁时全家才搬进来住。中山西路临马路的一栋是三层楼房,那是在我上中学时盖的。1938年落成时,我们全家搬进新居,中华二巷的两栋房则无偿借给亲戚居住。
以上是我离开家以前我家的经济情况。我家经商而没有雇工剥削,劳动全靠自己;虽然有地租,但所得只占全部收入的很小一部分。根据这个经济情况,按照新中国成立后公布的划分阶级的标准,我家被划为小商人兼小土地出租者,属于劳动人民范围。
我父亲读过几年私塾,粗通文字。他为人勤劳、节俭,总想多干一点,多积攒一点。从他省吃俭用供我两个哥哥上学看,他还算是个明白人。对我参加革命工作,他虽不鼓励,但并不反对。新中国成立以后,我父母亲都是年过70的人了,米是不卖了,但还卖点纸张文具和油盐酱醋,土地则归为集体财产了。在后来历次政治运动中,家里没有发生其他问题。1961年我父亲因脑出血亡故,享年84岁。
P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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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出身和起点
一、家乡北海
二、走上革命道路
第二章 广东南路工作时期
一、在北海工作
二、在钦县工作
三、在防城县工作
四、在电白县工作
五、广州湾—游击区—广州湾
第三章 越南工作时期
一、赴越南的前期准备
二、战前在首都河内
三、胡志明批示组建华侨自卫团
四、在越南国家军队独立中团
五、独立中团结束与归国
第四章 云南工作时期
一、解放前夕在滇东南地委
二、解放后在文山地委
三、在省委党校参加整党学习
第五章 北京工作时期
一、从云南到北京
二、在劳动部劳动政策研究室
三、在劳动部办公厅
四、在劳动经济科学研究所
第六章 重返工作岗位
一、被“解放”以后
二、在国家计委劳动局
第七章 为国家劳动事业恪尽己力
一、在国家劳动总局政策研究室
二、在总局领导岗位
三、在劳动人事部劳动科学研究所
第八章 在中国劳动学会发挥余热
一、编书和审稿
二、参与中国劳动学会的领导工作
三、参加革命历史回顾活动
四、参加老干部集体活动
五、省亲会友
附录
中国劳动学会召开首钢劳动工资制度改革研讨会
在首钢劳动工资制度改革研讨会上的总结发言
关于首钢改革试点及建立新工资制度的调查报告
关于首钢劳动管理制度改革的调查
别开生面的金婚家庆会
皓首丹心
两代人共话家庭美德
卷舒风云色吐纳珠玉声
追思老伴罗英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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