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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司法“合奏曲”:法律社会学视角中的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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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10926631
  • 出 版 社 :
    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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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程金华,美国耶鲁大学法律科学博士,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副院长,兼任上海交通大学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筹)副院长、上海市法学会法社会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主要研究兴趣在于法律社会学、法律实证研究、司法制度、法律与(金融)发展、律师职业、中央一地方关系等。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社会学研究》以及The China Review等中英文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出版英文专著States,lntergovernmental Relations, and Market Development(Palgrave MacMillan出版社2018年版),并入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双千计划”“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等人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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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国式司法“合奏曲”:法律社会学视角中的案例研究》以若干发生在近年的真实司法案件为例,在法律社会掌的视野中,结合事实描述与理论剖析,深描每个案件背后所呈现的中国司法过程的“合奏性”,帮助读者更加全面地理解中国司法过程的独特一面,尤其是理解法官为了实现案件裁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所做出的诸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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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中国式司法“合奏曲”:法律社会学视角中的案例研究》:
  一是坚持罪刑法定。罪刑法定绝不仅仅是一个口号,也不能认为罪刑法定在现代社会已经完成了其反对封建罪刑擅断的任务。实际上罪刑法定原则一直在坚守着刑法的“长城”,抵御着来自各种权力的入侵。如为应对日益增长的上访矛盾,个别地方通过出台地方性司法指导意见的方式将上访行为作为敲诈勒索罪处理,在《刑法修正案(八)》对寻衅滋事罪进行修正之后,又将上访行为作为寻衅滋事罪处理。地方性司法指导意见虽然不公开也不具有法定效力,但是在地方上可能会对司法者的裁判行为产生影响。司法者的公正角色决定了司法者不能随便妥协,必须坚守罪刑法定原则,必须守住司法底线,用罪刑法定这个最强的音符将各种弦外之音抵御在外。需要注意的是,要对能动司法保持必要的警惕,能动司法由于其本身的变动性而很难把握,在办理涉访敲诈勒索案件过程中,就有不少明面上打着能动司法的旗号而背地里突破罪刑法定底线的做法,对此有学者指出,“当一个国家开始接近实现其最充分的能动主义潜质的时候,司法与行政便开始融合”。显然根据宪法规定,司法机关是不能受到行政机关干涉的,因此能动司法一定是在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之下的能动。
  二是坚持程序正义。法谚有云: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当下程序正义早已成为法治国家共同的追求,各国立法和司法也逐步确立了该原则。如《美国联邦宪法》第5条和第14条修正案的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财产、自由和生命”,在原则的指导下出现了许多著名的经典案例,比如辛普森案。一个案件如果程序公正了,就会在很大程度上获得民众认同,而且也能最大程度地规避司法风险,所以陈卫东教授指出,“一位智慧的司法人员,不管最终案件结果如何处理,一定要把程序走得天衣无缝”。程序正义是对司法者的一种要求,比如在办理涉访敲诈勒索案件中要格外注意相关的程序要求,可以通过诉讼时效等程序要求将一些案件排除在外,进而避免进入实体审查。程序正义也是对司法者的一种保护,司法者应该巧妙地运行司法程序。比如司法者对于存在重大分歧且难以决断的涉访敲诈勒索案件,应考虑提交法官联席会议或审委会讨论,并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开展专家咨询论证,依靠集体的力量,通过集体决策来有效应对相关干涉力量。
  三是坚持无罪推定。无罪推定源于古代罗马法的“有疑,为被告人之利益”原则,它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刑事司法原则,现已为联合国人权公约和多数法治国家宪法所确定,许多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典对其作了明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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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中国司法过程的“合奏”性
第一章 “近”与“远”的半径交叉
——评“就近入学案”
一、“近与远”本不可交叉的交叉
二、“近与远”分歧的解释路径
三、半径交叉的行为经济学理解
四、再论司法最小主义

第二章 上访维权与敲诈勒索的界分
——农民上访案解析
一、案件与问题
二、上访是否侵犯了敲诈勒索罪之保护法益
三、上访行为是否具有敲诈勒索之目的
四、上访行为是否是敲诈勒索行为
五、政府能否成为敲诈勒索罪之对象
六、涉访敲诈勒索案中的司法理性

第三章 通过法律效果实现社会效果
——以“电梯劝阻吸烟猝死案”为视角
一、问题的提出
二、判决争议焦点的规范分析
三、二审改判的程序性争议
四、以二阶证立理论看改判逻辑
五、法院执行公共政策的功能及其效果评价
六、余论

第四章 法律的不确定性与”议论的法社会学
——以“于欢案”为切入点
一、教义学的困境
二、客观的、“太客观的”
三、法官的”关键时刻
四、法律议论与社会议论
五、余论:再次成为焦点

第五章 执行上“网”的是与非
——以奢侈“包包女”拒不执行判决被搜查案为线索
一、“奢侈包包女”案的典型与非典型
二、“舆论”的两种导向
三、“污名化”的边界
四、“悔过”的制度悖论
五、执行上“网”的本质
六、执行的另一张“网
七、解决执行难的出路
八、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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