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在凯瑟琳小时候见过她的人,谁也想不到她天生会是个女主角。她的境遇,父母的身份,她自己的容貌气质统统对她不利。她的父亲是位牧师,没有受人冷落或陷入贫穷。他是个很体面的人,虽然名字叫做理查德——他的相貌从来也没有英俊过。除了两份殷实的俸禄,他还有一笔不小的独立资产——也毫无兴趣将女儿们锁进密室里。凯瑟琳的母亲朴实能干,性情温和,最难得的是有一副强壮的身体。她在凯瑟琳之前已经生了三个儿子,却没按众人的期待在生她时难产而死,而是活了下来——还又生了六个孩子——她看着孩子们在身边长大,自己依然健康无比。有十个孩子的家庭当然算是旺族,有足够的脑袋胳膊腿来支撑这个“旺”字;但莫兰一家除此之外就无可称道了,因为他们都太寻常,而凯瑟琳许多年来都和别人一样平淡无奇。她身形干瘦,面色黯黄,头发黑直,五官粗糙——她不仅相貌如此——而且心智也完全不适合当女主角。她喜欢各种男孩的游戏,觉得板球不但比洋娃娃好玩,也比养仓鼠、喂金丝雀、浇灌玫瑰花等更有女主角气质的事情有趣得多。她很不喜欢花园,真要去采花,多半也只为捣乱——之所以这样猜,是因为越不让采的花她越是想去采——她的喜好大抵如此——能力也非同寻常。不管学什么,她从不可能不教就懂或一教就会,有时甚至怎么也教不明白,因为她常常心不在焉,甚至反应迟钝。她的母亲花了三个月才教她背下《乞丐请愿歌》,连她的妹妹莎莉都比她学得快。凯瑟琳并非总是这么笨——绝非如此,她学《兔子与朋友》这首寓言的速度能超过英格兰的任何女孩。她的母亲想让她学音乐,凯瑟琳也觉得自己一定会喜欢,因为她很爱拨弄那架弃置的纺织机,于是八岁时她便开始学习。她学了一年便无法忍受——莫兰太太本不强求女儿样样精通,也不在意她日后缺乏能力品味,任由她停了下来,于是辞退音乐老师的日子成了凯瑟琳最快活的一天。她对绘画没有多高的品味,虽然每次从母亲那儿弄到信封或其他纸片时,她都会在上面画些房子、树木、母鸡和小鸡,但画来画去都一个样——她的父亲教她写作和算术,母亲教她法语,可她都学不好,还想方设法找机会逃课,真是个奇怪又难以捉摸的孩子!——她就这样稀里糊涂长到十岁,心肠不坏脾气也不差;难得犯点倔脾气,极少与人争吵,对弟妹们很好,很少耍霸道;她还是个吵闹的野孩子,讨厌被限制,不爱干净,最爱从屋后的绿草坡滚下去。
这就是十岁的凯瑟琳·莫兰的样子。到了十五岁时,她变得好看了些,她开始卷头发、渴望参加舞会了。她的肤色明亮起来,五官因为脸蛋的丰润变得柔和,眼睛有了神采,身材也变得俊俏。她不再是个泥孩子,变得喜欢打扮,更爱干净也更加聪明。现在她喜欢听着父母常常夸她容貌上的进步。“凯瑟琳越长越好看——她今天几乎算得上漂亮了”,这是她时不时能听见的话。多么动听呀! 看上去几乎算得上漂亮,这句话给一个十五年来始终相貌平平的女孩带来的欣喜,远远超过天生丽质的人从所有的赞美中得到的快乐。
莫兰太太是个贤惠的女人,希望自己的孩子都有出息。然而她大部分时间不在卧床就在带小娃娃,大孩子只能由着他们自己。因此毫无女主角气质的凯瑟琳竟然十四岁还喜欢玩板球、棒球、骑马、在乡下乱跑,这也不足为奇。她对看书兴趣不大——至少不喜欢说教的书——要是书中没什么有用的知识,或是只有故事没有教导,她也不反对读。然而从十五岁到十七岁时,凯瑟琳踏上了主角的成长之路。她读了所有女主角该读的书,以便在瞬息万变、跌宕起伏的人生旅途中,适时想起或启迪思想或抚慰心灵的书中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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