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侦探达尼尔/涅斯特林格经典作品》:
第一章
这不是故事的开头,只供读者熟悉一下全篇的几个主要人物。
招风耳奥特尔,头发又短又硬,像是一蓬火红火红的猪鬃。细高个儿,精瘦精瘦,密密麻麻的雀斑挤满了他的脸,不过一点儿也不像翘鼻子小姑娘脸上的雀斑——那种金黄色的雀斑,细细密密的,挺可爱,谁看见都欣赏。不,奥特尔的雀斑是灰褐色的,看着就让人联想起英国种小花斑狗。甚至可以认为他跟油漆工最最相像,仿佛他刚刚仰脸往天花板喷洒完灰褐色油漆,整张脸上溅上了斑斑点点。在奥特尔数不胜数的雀斑中,有两个雀斑块确实值得人们赞叹:左脸颊一个雀斑块非常显眼,形状简直像非洲地图,上头找得到开罗和好望角。右脸颊一个雀斑块有大拇指甲那么大,模样儿挺像一颗心,凹进去的地方有一条小尾巴,所以更像是黑桃爱司。难怪全班同学都管他叫“黑桃爱司”,而从不唤他奥特尔。只有托马斯一人总叫他“骆驼”,那是因为他的腿细长,膝盖鼓凸起来。不过也就托马斯一人这样叫,别人并不跟着叫,谁都知道他跟奥特尔早就闹翻了。
米哈艾尔也像奥特尔一样又高又瘦,只是清一色淡褐皮肤,挺像是加了咖啡的牛奶。米哈艾尔的外公是地地道道的黑人,过去是驻奥地利的美军士兵。他的母亲当然就是个黑白混血儿,或者如有些人所说的,是一个半混血种。这样,米哈艾尔当然也是个混血儿,或者如有些人所说的那样,是个四分之一混血种。
米哈艾尔有一头长长的鬈发,一双黑褐色的眼睛和一对毛茸茸的眉毛,那些小姑娘公认他是头号美男子。此外,米哈艾尔平常的穿着像要登台演出:加花结的白衬衫,蓝夹克衫,胸前小口袋插上一块小手绢,灰裤子两条褶痕烫得笔挺。不错,他有时也穿一身运动员服装,罩一件又细又软的白色羔皮短上衣。谁也不敢伸手去抓他的衣袖,生怕弄脏他的衣服,留下一排手指印。还有,他说话也跟别的孩子不一样,简直是出口成章。难怪德文老师总把他树立为全班的榜样,常说米哈艾尔对祖国语言掌握得非常出色。全班同学都管他叫“先生”,甚至托马斯也不例外。
达尼尔的个儿并不突出,身体圆滚滚的。他的面颊红扑扑的,有一头淡黄色的头发,像小姑娘。他胖倒是很胖,可谁也没有看见他比别人吃得多。他从不愿到外头去溜达,脸色却总是绯红。他的学习成绩比谁都好,不过谁也看不出他做作业特别用功,听讲特别专心。往常达尼尔总坐在座位上,双眼半开半闭,出神地吮着手指,从旁看去,仿佛他就要打起瞌睡来,有时连老师们也以为他人睡了。
“醒醒,达尼尔!”老师们总是这样亲切地大声提醒他。所有老师对班上成绩拔尖的学生,态度都是很亲切的。
每逢这种时候,达尼尔总是赶紧把手指从嘴巴里拿出来,低声回答道:
“我没睡,我在动脑筋!……”
他在想些什么,他从不对人说。要是有人问他在想些什么,他总是支支吾吾地回答说:
“可不就是什么都想想呗。”
要不,他就这样回答:
“我让自己的思想自由驰骋,它们一会儿跳到这儿,一会儿蹦到那儿,我只是在一旁注意领会罢了。”
班上同学给达尼尔起了个雅号,叫作“思想家”。
思想家、先生、黑桃爱司三人是老朋友。他们一块儿进幼儿园,一块儿进小学,如今又一起在同一所中学的同一个班里学习。先生和黑桃爱司并排坐,思想家坐在他们的前一排,更确切地说是坐在黑桃爱司的前面。
从某种意义上说,李丽贝特也属于他们一伙的。她是跟他们一起从同一所幼儿园、同一所小学升上来的。就因为这个缘故,思想家让她跟自己坐同一张课桌,允许她抄袭自己的各科作业。如今她是样样满分。有时不能抄袭,比如考数学,老师对并排坐的同学各出一套题,往往一个考A卷,一个考B卷,那时,思想家就替她先做好B卷,悄悄塞给她。对思想家来说,考试时间很充裕,答卷不消二十分钟就可填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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