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影》这部小说集强调叙事试验,具有一定的先锋意味,即着力营造如何讲述一个故事,小说技法征用了电影表现手法,有一定的艺术性。其二,小说散发着一定的青春感,作者将青年生活的记忆进行了裁剪,特别是将青年人生活的某种迷茫和孤傲,以及对身体的沉溺做了较为深入地表达,具有自白书写法的特点,有一定的文学感染力,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能够代入自身体验。其三,程波小说有一定的镜头感,在描写小说人物的时候,就像用摄影机跟着人物的脚步,有丰富的细节,又有斑驳的光影感,特别是写到情感的时候,这种追踪写法让文学本显得自如,也营造了较为饱满的氛围场景感。
《迷影》
1
那天天一亮就开始下大暴雨,雨大得出奇,似乎是在一瞬间从地下涌出来,想把我卷到街上去。城市另一端的一个朋友发短信给我,说每当雨水多的时候就忍不住想见我,她还煽情地说,房子建在水上,就只有一生漂流了。
不过,我是该去见见她了。
几个月以来,我都躲在这个绝少人知道的地方,摆弄一些玻璃做的罐子管子,同时收发食物和信件。那些在眼前晃动的人影,跟我隔了层玻璃似的有些隔阂,他们从不正眼看我,也许还觉得我是个无所事事的家伙,也罢,反正贴了太阳膜的窗子,更适合偷窥,我液晶屏上闪动的光,比太阳光更能长久地让我凝视。
几个月前,她在海洋世界有玻璃顶篷的走道里最后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就告诫过我,不要以为自己是在洞彻中幽居,不要以为别人都像这里的鱼,你看得见他们,他们看不见你,其实,你看见的不过只是暴露狂们并不在场的表演,而别人对你的窥淫癖也许根本就不介意。
那夜四次,我们进进出出。开始是海洋世界人工岛上的灌木迷宫,然后才是我们的身体。她说,根据走出这个经常迷失孩子的迷宫的攻略,不论路直路弯,每走四百步,就要向左转一次。我对她的话不以为然,因为很明显我们都不是被魔鬼追杀的小孩子,我即便是倒退着走结果又能怎样呢,就真的走不出去吗?她抱怨我,道理这么简单,我为什么就是不听她的话呢?她甚至还假装自责地提起一个古怪的念头,说都怪刚才还不够四百下,她就心软让我从她身体里逃了出来,她原本想好了默数到四百下的时候,才放开我。据说,如果那样的话,女人就可以把她身上的这个男人变成听话的孩子。
我躲起来,不全是因为害怕变成孩子。
作为一个还没有什么成就的实验科学家,我需要时不时地消失一下,干点别人现在还不理解、将来一旦理解了就有可能欣喜若狂的事情。从本质上说,我憎恨斗室中的浮士德博士,但是每当我躲起来的时候,这种日子我过得比他还有滋味。
就在几天前,为了光线射入房间能有一个更好的反射角度,我把那些原本在我安心工作时就会吱吱嘎嘎脱落的老式墙纸全部换掉,换成了纯白色的,还装了好几面镜子。那些旧墙纸的背面胶水早已老化,油腻腻的,还粘满了虫子的尸体,我把它们扔在卫生间里,分了好多次,一把火接一把火地在马桶里烧掉,灰烬随着排泄物冲走。
我还设计了一个特殊的装置,当房间里最明亮的那一面墙的亮度也达不到八个流明的时候,感光开关就会被激活并连动一个输出功率高达三马力的液压机械设备,随后屋顶的滑轮和地板上的滚轴转动起来,一面由坚硬轻巧的复合材料制成的墙就会从屋顶上迷幻地渐垂渐低,把原本就不大的房间再分成两半。这种时候,我就会从我的工作台这边穿墙而过,坐在更幽暗的那一边的矮沙发上,随便地听上一张名为“门”或者“墙”的唱片,休息一下。当然,这只是正事之余的小把戏,我要做的事情远比这个复杂。不过谁能够知道最后的结果会是什么样的呢?人们怎么说来着,凡门都是墙?还是凡墙都是门?不管哪一个吧,我想那意思都是说:自己的世界和外面的世界的关系就是那么回事,虽然艰苦的事情可能永远都没法结束,但也不能总是工作,该休息的时候还是要休息。
我是要去见见她了,该休息的时候就休息一下。
2
雨刷和雾灯都还能用,全景天窗也没有渗水下来。好多天没有人管,又淋了这么大的雨,它还能有如此表现,真是难为它了。想当初我从一个戏剧学院女孩手里搭救这辆“迷你”的时候,满目疮痍的它可不是现在这个样子,是我一锤子一锤子的敲打、一砂纸一砂纸的抚摸才让它获得了新生。那时候,我正和上一个女友如胶似漆,它没少偷窥我们的罗曼史,还装得如同一个饱经风尘却依然羞涩的少女似的,时不时地因为醋意撒点脾气。后来女友离我而去,我就开始了这样的生活:我总是先在城市的各个角落穿梭,寻找和搬运一切可以利用的东西,然后蛰居数日,如此反复;“迷你”总是先被当作苦力,然后又被冷落得如怨妇一般。这么长时间了,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我还没有实质性的突破;我知道这种事情急不得,不是因为我不够努力,只是时机还不成熟。
女友离开那一年的河流,水漫过堤坝,我注视着整个城市的倒影,之后,我就迷上了现在的事情。
雨小了些,像是雾升起来,从挡风玻璃看出去,雾中的风景若隐若现。我猜想北三环现在一定是水泄不通了,我可以摇开车窗,用手轻轻一挥,就让眼前的雨雾散去,但那些满脸横肉的铁家伙“迷你”怎么能够赶得开呢?那是一条循规蹈矩的路,如果前方就是车祸现场甚至还有血迹呢?在无休止的等待中筋疲力尽的滋味可不好受。我还是应该早点换一部带GPS功能的手机,以免出门的时候永远记不住装导航仪,我约略地记得应该有另一条可以直达目的地的路,但是这样的天气,那里可能隐藏着我并不能预料的风险。
其实,一开出辅路我就在犹豫走哪条路好,幸亏我把那个小木箱随身带着了;我想,少一点后顾之忧,我也许更愿意冒险一试。
水中驱车,如同陆上行舟,不能停怠,也不能冒进,这需要适度的忍耐和巨大的耐心。有那么一小段,一位套着雨靴撑着伞的大姐和我等速并行,她敲我的车窗,问我要不要来份地图,我没要也没开窗,她竟然不依不饶地问我要不要把雨伞―即便这样我都没有发火,我需要保持适度的忍耐和巨大的耐心。
从前面的立交桥下穿过,就离开大路,我凭着记忆这样决定。我还记得,桥洞下时常有些流浪艺人出没,五毛钱一段的吉他弹唱,给不给钱都行的洞箫横吹,还有撂地撒把式画圈逗闷子的,不一而足。我注意过:他们中的一些人表面上是瞎子,实际上不仅看得见还能凝视;他们中的一些人表面上是侏儒,实际上侏儒也能干大事,他们个个都是大力士;他们中的一些人表面上是男人,实际上那话儿可能只有一英寸,只是我不知道那是由易装癖还是同性恋所致;他们中的一些人,表面上是人,实际上不是人……哈哈,有一次深夜路过那里,远远听见桥下有人在唱歌,我才忍不住这么想。
看见“不准掉头”的路标,觉得那像是一个讽刺―我即便想掉头已经来不及了,积水进了排气管,“迷你”在桥下换上了比基尼。直到这个时候,我才明白过来,路边高地上赤着脚、肩扛铁管手提绳索的那帮人等待的就是这个时刻,他们高挽裤腿一拥而上,乐呵呵地把水搅浑。我认得出,他们就是那帮艺人装扮的,看天吃饭的道理,叫我永远不要低估水面以下的事物,而孤立无援的境地让我只能答应他们的要求。
我坐在车里,开始犹如待在水底一般压抑,我挂着空挡,心里空荡荡的。“迷你”被扎得像个“死夜恶”女郎,四角套在铁管上,随着那帮人口中有节奏的“哼哧哼哧”劳动号子,艰难地向前蠕动。随着车外水位的下降,我的内心感到了一丝愉悦,后来竟然还被一会浮在水上一会又接触到地面的机械运动弄得荡漾了起来,在快要到达高潮的时候,我猛踩了一脚油门,“迷你”呻吟着吐了两大口水,然后嘶鸣着尖叫了起来,真像个娘儿们。
他们大汗淋漓地从我手中接过钞票,恨不能把钱挤出水来,因为一时间分配不均,领头的行吟歌手竟然还想向我多要一点。原本我不是不可以满足他们,只是想到这样的天气,一路上不知道还会遇到什么事情,得留点以备不时之需,我才像一个审慎的资产阶级那般言词委婉地拒绝了他们。
卸下绳索和铁管的当口,他们中的一个西洋景艺人发现了副驾驶座上的那个小木箱,他不知道那是个什么玩意,就伸手去拿,我一把推开了他,把车门关紧。那群人围上来,我们差一点扭打在一起。可能是注意到了我态度的突然变化,行吟歌手猜出了小木箱对我的重要性,趁着我和别人争执,他让侏儒兄弟爬进了“迷你”。当我转过身来,它已经在他的手中了。
在要么给他们展示一下小木箱是干什么用的,要么拿一笔钱赎回它的选择中,我选择了后者。他们有些诧异,可是他们哪里会知道,小木箱在关键时刻能够使用且仅能使用一次,为了那一次也许一分钟也许只有几十秒、不知是否能有收获的使用,我就要付出几个月的辛苦,我怎么可能为了钱而放弃它呢?等着吧,总有一天,我会在你们面前使用它的,到时候,我要让你们为了它而放弃钱,即便那些钱并不源于敲诈,即便那些钱是你们沿街卖艺而来。
• 迷影
• 别人的房子
• 达利的一天
• 对岸的树林
• 呼喊
• 马拉美的婚礼
• 面试
• 痊愈
• 青年主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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