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在新征程上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专辑》:
(二)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
促进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内法规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支撑。要一体履行党内法规和监察法规制定职责,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党的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牵引,与时俱进制定和修订党内法规制度,及时将行之有效的措施制度化法规化。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不断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研究修订党纪处分条例,健全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程,完善办案程序衔接机制,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制度。
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保障。要按照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要求,推动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推动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形成合力;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构建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健全基层监督网络。把日常监督做细做实,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审计机关协调配合,用好审计监督成果。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督促其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促进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强化纪委监督责任,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严格执行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责报告等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用好问责利器,做到实事求是、精准规范,既防止问责乏力,也防止问责泛化。
(三)有力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
巩固深化政治巡视。巡视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要擦亮巡视利剑,突出政治巡视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把严的要求贯彻到政治巡视全过程各环节。修订巡视工作条例。制定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23-2027年),明确今后5年巡视工作总体思路、目标任务、主要举措,推动巡视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着眼高质量完成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统筹安排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和巡视“回头看”,有序推进中央巡视,扎实做好二十届中央第一轮、第二轮巡视。坚持务实简约管用,优化巡视工作流程,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巡视监督精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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