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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平等之路:美国走向种族平等的曲折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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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08691985
  • 作      者:
    迈克尔.J. 克拉曼
  • 出 版 社 :
    中信出版集团,中信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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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作者简介

迈克尔•J. 克拉曼

Michael J. Klarman


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美国著名宪法史学者专家,曾是弗吉尼亚大学法学和历史学教授。克拉曼他在巴尔的摩长大,于宾夕法尼亚大学获得学士和硕士学位,在牛津大学(以马歇尔学者身份)获得了哲学博士学位,又在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曾任弗吉尼亚大学法学和历史学教授,现为哈佛大学法学院终身教授。


2005年,克拉曼以《从种族隔离到民权运动:最高法院与种族平等的抗争》(From Jim Crow to Civil Rights: The Supreme Court and the Struggle for Racial Equality)获赢得了班克罗夫奖。班克罗夫奖评审评价对这本书有这样的评价:“克拉曼的对美国宪法史上经典问题的考察不仅是我们对布朗案很好的解读,并且还对最高法院在推进社会变革中的角色做了独特而重要的论述。”作者他还著有《从柜子到祭坛:法庭、抵制和同性婚姻的抗争》(From the Closet to the Altar: Courts, Backlash, and the Struggle for Same-Sex Marriage)、《立法者的政变:美国宪法的制定》(The Framers' Coup: The Making of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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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班克罗夫奖得主、哈佛大学终身教授、美国法律宪法史专家迈克尔•J. 克拉曼,以清晰的思路和线索描述了美国种族平等问题的历史,分析了影响种族问题进程的诸多政治和社会因素,包括战争、移民、城市化和变动的政治格局,并特别强调了法律和法庭判决在其中的重要作用。


纵观历史,美国在种族问题上已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奴隶制和种族歧视制度均被废除,种族驱动的暴力事件大幅减少,许多黑人在经济、社会和政治上取得了他们祖辈做梦也想不到的成就。然而,在许多领域,黑人与白人的生活却比50年前还要隔离,民权运动所取得的成果大都没能惠及属于城市下层阶级的黑人。这些黑人住在破败的社区里,生活在破碎的家庭中,上着劣等的学校。他们越来越穷,几乎没有能过上更好生活的前景。


即使在今天,美国仍然存在着彼此隔离的两个社会,种族问题仍是预测观察美国国家政治归属格局*有力的指标。本书为读者提供了关于美国种族平等问题简明而有价值的论述,对其他国家处理族群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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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识美国”丛书,中信出版集团•见识城邦陆续推出——


《危机将至:内战前的美国,1848—1861》 [美]戴维•M.波特

《平等之路:美国走向种族平等的曲折历程》 [美]迈克尔•J.克拉曼

《塑造美国的法律:15个国会法案及其影响》 [美]丹尼斯•W.约翰逊

《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 [美]戈登•伍德

《亚裔美国的创生》 [美]李漪莲

《百年抗争:美国女权运动史》 [美]埃莉诺•弗莱克斯纳、艾伦•菲茨帕特里克

《美国女性的权利:政策争论与性别角色》 [美]多萝西•E. 麦克布赖德、尼娜•A.帕里

《五月花:美国文明的开端》 [美]纳撒尼尔•菲尔布里克

《美国革命的思想意识渊源》 [美]伯纳德•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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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这是一部精悍而高端的读物……是一部对美国种族关系的生动而有效的记述。

——《历史新闻网》


克拉曼紧凑、清晰、引人入胜地叙述了美国种族正义的斗争,强调了司法权力在这之中的局限性。克拉曼具有丰富的洞察力,他的书是人们必不可少的阅读数目之一,尤其是对学习种族和法律的学生。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前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理查德•A. 波斯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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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建国时期


1778年,也就是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几年后,马萨诸塞州制宪会议制定宪章,明确剥夺了自由黑人(以及印第安人和穆拉托人 )的投票权。马萨诸塞州公民拒绝接受该宪章,部分原因在于,该宪章的选举权条款带有种族歧视色彩,且没有取缔奴隶制。2年后,马萨诸塞州通过了另一部宪法,其中没有任何剥夺黑人公民权的内容,并宣称“人人生而平等”。

1781年,有个白人农夫纳撒尼尔•詹尼森(Nathaniel Jennison),他的奴隶夸克•沃克(Quock Walker)舍弃他,去了附近另一处农场工作。詹尼森打算让沃克回来为自己劳作,没想到遭到拒绝,便将对方狠狠揍了一顿。此后,沃克控告詹尼森袭击和殴打,声称自己已不再是奴隶。詹尼森则是控告自己邻居,称对方企图引诱自己的奴隶背弃自己。马萨诸塞州以袭击罪刑事起诉了詹尼森。

反对奴隶制的活动家以该诉讼为武器,向奴隶制在自然法、《圣经》以及1780年宪法“生而平等”条款下的合法性发起了挑战。律师利瓦伊•林肯 (Levi Lincoln,后来成为美国总统托马斯•杰斐逊的司法部长)问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我们都在奴役别人,就有权期望战胜奴役我们的大英帝国,重获自由吗?“林肯还诉诸自然法,称:被奴役的黑人和自由的白人“有着共同的起源和祖先,有着相同的血肉和灵魂——并且信奉着同一个救世主”。

1783年,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威廉•库欣(William Cushing)主审了对詹尼森的刑事起诉。库欣告知陪审团,尽管奴隶制在马萨诸塞州是一种风俗传统,但现已不复存在,因为民意“更赞同天赋人权,更赞同人类与生俱来对自由的渴望,这与肤色或外形无关,上帝已将其植根在人们心中——自从我们为争取自身权利而光荣抗争开始,它就已经成为了我们的主流民意。”

独立战争中所形成的天赋人权的意识形态,黑人士兵为战争胜利所作出的贡献,以及这场战争所调动起来的经济力量,将北方各州的奴隶制推向了毁灭。1790年,马萨诸塞州不再有任何奴隶。


在美洲殖民地建立后不久,白皮肤的欧洲人就将非洲黑人当作奴隶,运来了这里,尽管当时的数量还不是很多。17世纪初时,北方殖民地的奴隶数量并不亚于南方殖民地。最开始,奴隶并不是大规模地聚集在种植园上劳作,他们的工作内容和白人劳工有许多是一样的。其实,奴隶制也不过是各种类型合同工中的一种。契约仆役就是以白人为主,也可以像奴隶一样被买卖,被惩戒。到18世纪中期,某些殖民地的劳工中,有多达半数无人身自由,而且还是合法的。上层阶级的白人往往不会严格区分白人劳工和黑人劳工,认为他们都是下等人,好吃懒做,不逼就不愿意工作。

1700年前后,南方殖民地的奴隶数量爆炸式增长,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二:来自英格兰的契约白人仆役减少,黑人死亡率下降。当时,烟草种植是切萨皮克湾地区的主要经济支柱,需要大量劳工,越来越多种植园主把目光投向了奴隶。从1680年到1700年,弗吉尼亚州的奴隶数量从总人口的7%增长到了28%,到1750年,该数字已增长到46%。南卡罗来纳州奴隶数量占比也从1680年的17%,涨到了1700年的44%,1720年时超过了60%,这些奴隶主要种植水稻和靛蓝属植物。

随着奴隶数量的快速增长,他们的生活条件日益恶化。这一代的奴隶工作更累,寿命更短,而且能够积累财富、组建家庭、获得自由的机会更为渺茫。从国外运来的奴隶更加便宜,再者,南方种植园主压根没打算为他们提供可口的食物,温暖的衣物和舒适的住处。种植园奴隶制对奴隶的压迫越来越重,相应地,为维护该制度而使用的手段也越加残暴。

随着南方社会对奴隶制的依赖性越来越大,奴隶法中对奴隶的限制也越来越多。奴隶不仅无权订立婚约,拥有私人财产,在某一些州,就连奴隶主允许奴隶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都算犯罪。奴隶法往往禁止奴隶识文断字、大批集会、拥有枪支,并规定没有通行证就不得去其他地方。在状告白人的诉讼中,奴隶(通常也包括自由黑人)是无权出庭作证的。就这样一步一步,殖民地的州议会令奴隶主越来越难释放自己的奴隶,他们害怕那些获得自由的黑人会怂恿奴隶叛乱,而且这些黑人很可能需要政府救济,成为公众负担。杀了白人的奴隶即便以对方先挑衅为由辩护,也无法减轻谋杀指控,因为法律上并不承认白人对奴隶的言语或行为可构成对方使用致命武力的合法理由。

出于社会控制的需要,如果被害者是奴隶,凶手只会受到很轻微的惩罚(也可能完全免于惩罚),即便如此,也只是针对存在酷刑或极端残忍手段的案件中。为了确保奴隶对奴隶主的绝对服从,法律规定,奴隶主在管教奴隶过程中致奴隶死亡的,不负任何责任。

对大多数奴隶主来说,鞭打奴隶算家常便饭,他们认为这是适当管教所必需的。种植园里的工头通常都是短期雇佣的,他们不是奴隶主,不会关心奴隶的身体健康程度是否能够支撑长期工作,因此,他们的手段也往往比奴隶主更为残忍。奴隶巡查队有权鞭打无通行证擅离种植园的奴隶,遇到那些拒不服从的,可以就地处死。奴隶主有权放猛犬去追捕逃奴,即便奴隶因此致死,也并不违法。

法律通常将奴隶当作财产对待:债务人可以用他们抵押贷款和偿还债务。不过,在进行刑事处罚时,奴隶又会被视作具有自由意识的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若受到死罪指控,奴隶会接受正式审判,一旦定罪,通常都会处以极刑,且处刑手段极端残忍,有火刑,以及拖行加分尸。如果不是那么严重的罪行,通常会在种植园内直接处置,不会那么正规,或者经由当地治安官处置,而惩罚往往是又快又狠,会损毁身体,比如在身体上打烙印,或者割掉耳朵。

奴隶法最不人道的其中一面体现在对待奴隶家庭上。许多奴隶主会允许奴隶“结婚”,但法律并不认可这样的婚姻。有良心的奴隶主会尽量避免拆散配偶,避免拆散孩子与父母,不过许多奴隶主并没有良心这东西。即便是那些尽量不拆散奴隶家庭的奴隶主,有时候也会迫于财务危机而不得不为之,殖民地的奴隶法里,并未对这种行为加以约束。法律有时也会要求奴隶主在出售庄园或破产后变卖家产时,将奴隶家庭整体出售,不要拆散他们,不过,前提是,对这些家庭的保护不会让继承人或债权人受到“物质上的偏见”。在美国南方,生活在北部的奴隶儿童,有差不多50%的几率会在成年之前,被迫与父母分开。

其实,法律有要求奴隶主为奴隶提供食物和衣物,包括在奴隶老去后,而许多奴隶主做的远比法律要求得要多,他们会将奴隶视为自己家庭的一份子,像仁慈的家长一样对待他们。在主人宅邸内工作的女性奴隶往往是服务女主人,并帮助女主人照顾其子女,因此,通常都会与女主人及其子女建立起亲密的关系。

再者,法律虽有限制奴隶自由的规定,但常常被奴隶主忽视。他们常常给奴隶放假,让他们周日休息,并允许他们利用自由时间打零工;这样的做法渐渐成了约定俗成,让后来的奴隶主难以违背。同样常常被忽视的法律规定还有,不允许奴隶受教育,不允许他们参与社会集会。尤其是生活在城市里的奴隶,他们有很大的流动性,可以习得符合市场需求的技能,同时有一定支配自己时间的自由。


大多数的北方殖民地奴隶人口庞大。1750年左右,纽约州、罗得岛州和新泽西州的奴隶人口分别占到了其总人口的15%,12%和8%。到美国独立战争爆发时,纽约州和罗得岛州还有占总人口10%和6%的奴隶。北方的奴隶很少有在种植园做苦工务农的。那些在农场工作的,往往也是和白人一起劳作,许多都习得了成为独立农夫所需的必备技能。在北方城市,奴隶通常是在酒馆、船只上工作,或者当工匠和佣人。他们有权拥有财产,其中一些还积累了不少财富,有时甚至能买回自由之身。在北方,奴隶不会被成百上千地关在一起,埋头在种植园内劳作,与世隔绝,因此,他们渐渐被奴隶主的语言、风俗习惯和宗教同化了。

与南方相比,北方殖民地的奴隶法往往没那么严苛。如果有人令奴隶致死或伤残,其应受刑罚与致死或伤残白人一样。不过,1712年纽约州奴隶暴动,造成9个白人丧生,政府对该暴动进行了血腥镇压,此后,北方数个殖民地都对奴隶和自由黑人出台了更加严格的限制规定,限制他们的流动性,以及集会和携带枪支的权利。许多殖民地,出于对奴隶暴动的恐惧,加重了对外国奴隶贸易的税赋,尽管英国政府经常否决这样的举措。北方殖民地也对解放奴隶施加了更苛刻的限制,理由是,正如宾夕法尼亚州议会所说,自由黑人是“懒惰的……往往是所在社区的麻烦和累赘,会给其他黑人做出不良示范”。


18世纪中期,宾夕法尼亚州的奴隶制开始遭受抨击。这个州有许多人是贵格会教徒,尽管他们自己的蓄奴史和其他人没多大分别,也可以追溯到1700年代左右,但后来,他们开始共同反对国际奴隶贸易,并坚持,奴隶主应该让奴隶受教育,这样他们才能学习《圣经》。到1750年代,该州的贵格会教徒已经开始谴责奴隶制,部分原因是,他们将当时席卷西部边界的法国-印第安人战争(French and Indian War) 归结为蓄奴之罪招来的天谴。后来的20年中,遍布北方的贵格会教徒都在谴责奴隶制。

殖民地与大英帝国之间在征税和帝国控制权上的冲突不断升级,这对美国奴隶制的影响是相当深远的。1774年,罗得岛州议会(General Assembly of Rhode Island)禁止奴隶进口,表示,“渴望享受自由及其一切好处的人,理应让其他人也享有个人自由。”1775年,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反思殖民者的观点,提出了一个问题,美国人如何可以“一边大声抱怨他人企图奴役自己,一边又自己蓄养着数十万的奴隶?”

1776年,美国宣布独立,称“人人生而平等”。写下这句话的人,以及诸多读到这句话的人,可能从未想过,所谓人人也包括黑人。托马斯•杰斐逊 蓄养的奴隶就远不止100人,他认为黑人与白人很可能是不同的物种,而黑人本就比白人低等。他还认为,“白人抱持的这种根深蒂固的偏见”让这两个种族不可能生活在一起,“其中一方必定灭亡”。

不过,杰斐逊“一想到上帝是公平的,就开始为自己的国家担惊受怕”——他也隐隐觉得奴隶制是违反自然法的。杰斐逊对奴隶制的未来也十分笃定:“命运之书中再清楚不过,这些人理当获得自由。”1779年,杰斐逊及弗吉尼亚州的其他领导者提出一项计划,要逐步废除该州的奴隶制,以及该州对他国自由黑人的殖民化。

无论该计划的创始人们是否认为黑人“生而平等”,独立战争都推动了这一奴隶解放事业。随着英国军队占领沿海城市,成千上万的奴隶迎来了逃离奴隶主的机会。英军承诺,敢于与殖民者作斗争的奴隶,他们将还之以自由,此举迫使美国人也不得不给出类似承诺。在最初的迟疑后,邦联议会(Confederation Congress)和许多北方州都允许黑人加入大陆军(Continental Army) 和州民兵组织。1777年,康涅狄格州通过法律,放松对解放奴隶的要求,让奴隶主可以释放奴隶,让奴隶代替自己参加大陆军。多达5000名黑人参加了独立战争,抗击英军,其中大多数都是刚刚获得自由。战争结束后,废奴主义者纪念为争取独立而牺牲的黑人,并借此推动奴隶解放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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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1章 建国时期

第2章 南北战争前

第3章 南北战争及战后重建

第4章 从重建时期的状况倒退

第5章 白人至上主义升温

第6章 进步主义时代

第7章 两次世界大战之间

第8章 第二次世界大战

第9章 布朗诉教育局案

第10章 民权时代

第11章 时至今日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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