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发端于土地要素市场的改革,城乡土地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由于制度环境的变化和制度设计的缺陷,土地市场也成为目前经济社会矛盾集中的方面之一。土地出让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的关键环节,土地出让的制度设计,特别是出让过程中的收益分配对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和出让过程中的社会公平有着直接的影响,如何通过土地出让制度改革,建立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合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促进土地资源配置中的效率优化和公平改善,已经成为深化改革的迫切要求。
《我国土地出让制度改革及收益共享机制研究》按照“研究背景一问题剖析和制度分析一经验比较一解决途径”的研究主线展开。研究首先系统总结了现行土地出让制度及收益分配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即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工业用地扩张迅速且用地效率不高、以经营土地为依托的地方发展模式导致了财政和金融风险的累积、征地过程中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引发利益冲突和社会风险、土地出让的政府财政收益支出结构“重硬轻软”五大方面,进而从制度变迁的内在机制和利益主体间的竞争博弈关系两方面对问题的实质及其制度根源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剖析。
研究认为我国土地出让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是一个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程度不断加强的过程,并在奠定市场经济体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功能,但由于土地产权制度、土地征收制度等基本制度的局限,土地市场的发育不足成为土地出让中存在一系列问题的根本原因,土地出让过程中冲突的核心是不同主体间收益分配关系的变化,改革的重点在于现行制度安排中城乡土地市场发育明显滞后的领域,改革的长期方向仍然以效率为基本导向,改革的关键是利益格局的重构。
在现行制度安排下,地方政府间的“左右”竞争、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上下”竞争、不同届政府间的“前后”竞争进一步放大了制度缺陷,扭曲了土地出让和收益分配机制;城乡分割的土地市场尽管存在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弥补各级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正效应,但其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侵蚀和潜在的效率损失等负效应则要求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市场融合应以增加正效应、减少负效应为原则;农村土地出让需着眼于不同区域农民获得感的差异,在不同区域试行差别化的农村土地出让方式。
通过对上述问题进行经济解释和制度分析,研究将改革的重点方向归结到通过完善税制结构和财政分配体制优化分税制改革,从产权、规划等方面培育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出让市场,建立动态、多层次的收益共享机制,完善土地出让方式和出让过程管理等方面。在此基础上,研究从宏观和微观层次探讨了土地增值收益的形成机理和影响因素,结合对既有土地收益共享理论的比较和评价,研究构建了土地供求双方以市场谈判形成土地收益初次分配格局,政府税费征收形成土地收益二次分配格局,政府建立生态补偿基金、代际补偿基金与土地发展基金实现代际代内共享的土地收益共享的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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