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强调,《干部任用条例》是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2014年修订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次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学习宣传、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要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干部。要坚持事业为上,拓宽用人视野,激励担当作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要落实从严要求,加强审核把关,强化纪律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围绕建立健全干部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体系,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要切实加强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提升《干部任用条例》的权*性和执行力。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干部考核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通知强调,《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发挥干部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领会党中央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干部考核条例》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要把区分优劣、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作为干部考核工作的基本任务,进一步调整优化考核内容指标,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更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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