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构筑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程与道路研究》:
二 构建中华民族政治共同体
中华民族是构建国家政治共同体的活动主体,国家政治共同体为中华民族的建设活动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56个民族共同的使命,各民族追求利益的要求融合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面临复杂的国际情况和国家民族问题,党和国家通过完善政治制度和法律法规等政治行为为各民族的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当前国际国内恐怖和分裂活动日益增多,我们反分裂反恐怖活动要进一步加强。中央强调,必须坚持维护祖国统一不动摇,祖国统一是各民族人民的最高利益。习近平总书记说:“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各民族人民要珍惜民族大团结的局面,坚决反对一切危害民族大团结的言行,使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代代相传,筑牢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的铜墙铁壁。增强各民族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②在各民族群众中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
二是加强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建设。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边疆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我国西部和边疆绝大多数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地,不仅少数民族众多,邻国也较多,边疆民族地区的治理直接影响我国与邻国的关系,直接影响边防的巩固,直接影响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着眼欧亚大舞台、世界大棋局,加强边疆建设,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边疆开放开发步伐,拓展支撑国家发展的新空间。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站在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鲜明地揭示了边疆民族地区的重要战略地位,从世界政治的宏大事业深刻指出了加快边疆建设的重大意义,为加快边疆建设和开放开发步伐打开了视野,为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中央认为要突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目标,提出围绕稳定谋发展,通过发展促稳定。抓住“一带一路”机遇,打造对内对外开放“新热土”,利用好现有的开放平台,突出特色更好发挥作用。把“向外看”和“向内看”结合起来,利用好国内沿海地区的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使西部民族地区成为亚洲连接东西的重要腹地。“通过努力,让边民过上更好的日子,让他们心中充满中国人的自豪感,充满对伟大祖国的认同感。从而增强他们建设边疆、保卫边疆、奉献边疆的责任感。”
三是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民族理论政策的源头与根本,完善与发展民族理论政策首先应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因此,首先需要加深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认识。党对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解,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我们党认为,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统一,是经济因素与政治因素的结合。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丰富了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解,认为其体现了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法律因素与制度因素的有机统一。新的历史阶段,为了纠正社会上存在的对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识上的偏差,防止在实践上出现错误,党结合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认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①。国家的统一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条件,没有国家统一,民族区域自治就是一句空话。同时,也要保障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保障少数民族当家做主。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单一民族的地方自治,也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统一。其次,需要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治体系,建设依法治国是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治理国家的方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加强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核心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治体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也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效实施的法治保障。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相关规定落实好,要加强对规范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相关法规和制度的研究。”再次,需要明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价值取向。“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这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价值取向,体现在民族工作领域,就是要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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