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趋势:中国下一步》:
1.决策权集中是现实的需要
先来看决策权。十八大以来,决策权的集中是明显的。决策权的集中既是对十八大之前权力过于分散产生诸多负面影响的反应,更是现实的需要,包括全面统筹的顶层设计、反腐败运动、克服既得利益对改革的阻力,等等。
决策权集中也取得显著的效果,尤其表现在反腐败和消除寡头政治方面。但就决策本身来说,权力集中也产生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决策的科学性方面。就政策而言,科学性不仅仅表现在理论层面,即改革的理论逻辑,更重要的是要表现在实践层面,即改革政策的可执行性。但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之间往往是有很大差异的。
这些年的决策,也就是前面所说的1500项改革方案,尽管都是必须大力改革的地方,并且表现出紧迫性,但对政策的执行可行性和效果考虑不够周到。可行性和效果涵盖方方面面,这里只集中讨论改革的试错成本、附加值和政策信用度三个方面。
就试错成本来说,可以举自由贸易区为例,因为这个案例很典型。自由贸易区是十八大之后一个很大的改革项目,无论对国家的内部发展和外部开放都具有标志性意义,各方都给予很高的期望。不过,几年下来,尽管自由贸易区已经扩展到全国层面,有了11个自由贸易区,但实在很难说非常成功。自由贸易区对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并不大,更不用说在国家层面了。
而原先设想的制度创新的意图更没有体现出来。为什么会这样?这里就有一个改革试错成本的问题。任何改革都不是“免费的午餐”,都含有试错成本。没有人能够保证一项改革一定会是成功的,因此当试错成本过大时,改革的相关方就很难去推进改革。
以自由贸易区来说,当时制定了“负面清单”,希望有关方面把“清单”所要求下放的权力统统下放。但事实上,就改革相关方来说,这些权力实在很难下放,因为一旦真的下放了,就会招致过大的成本。财政部、商务部、海关、地方政府等都有自己的理由保护自己的权力。很难遣责有关部门,因为它们的理由也很充分。自由贸易区包括了上海在内的11个地区,这些地区无论对地方还是对国家都很重要,正因为这样,它们才被挑选为自由贸易区的试验区。
但同时,正因为这些地方对地方、对国家很重要,权力一旦下放,如果不成功,就会对整个国家产生极大的影响。很显然,设计自由贸易区改革时,并没有充分考量到试错成本的问题。如果让那些比较小的地方来施行,试错成本就会很小,成功的可能性反而会更大。
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之所以能够推行下去,就是因为当时的试错成本很小。深圳的改革能够成功,是因为深圳当时只是一个小渔村。成功与否,对国家、对地方影响并不大。中国改革到今天,并不缺改革,改革的广度有了,所缺少的是深度和力度。而具有深度、力度的改革必然涉及试错成本,这就要求改革设计者在设计改革时,充分考虑到试错成本的问题。
就附加值来说,改革也要创造附加值。这里涉及一个改革模式转型的问题。中国的制度优势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往往用举国之力把一件事情做好。深圳是这样发展起来的,上海也是这样发展起来的。但问题在于,如果把什么样的改革都放置于这些地方,这些地方的改革的附加值就大打折扣了。这些地方已经累积了方方面面的巨大资源,再加上一些资源(即改革)也很难体现出附加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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