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书简介:
“中国文学人类学原创书系”为中国文学人类学学科创立与发展40年来的集大成之作,不仅对国外相关学科的研究理论与方法进行系统梳理、整合与阐释,更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的具体语境,做出极富新意的解读与创新。本书系第二辑共19种,精选本学科各领域名家、大家的代表作和新作,呈现较为完整的学科阵容和作品方阵。在此基础上,建立文学人类学图书资料体系、教学科研资源数据库,推进当代中国人文学术研究的新发展。
本书内容简介:
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载体,酒及其实践方式在中国漫长多元的文化传统中占据独特的地位。本书立足于人类学视野和方法,既揭示“食色性也”的生物本能,也解码“对酒当歌”的文化意蕴,力图在宏观的时空领域中对中国酒文化进行比较分析,阐释酒与中国文化、中国文人性格等方面的关系,对中国酒文化母题与结构做深层解读。
作为一种以致醉为其基本归宿的现象,酒文化在历史进程中所产生的突出作用乃在将现实人生一分为二,划成了“醉”与“醒”两个既相关又相对的部分,并由此引出了对两种不同人生态度的主体选择。屈原的“众人皆醉我独醒”《楚辞·渔父》。及李白的“但愿长醉不愿醒”(唐)李白:《将进酒》。这两句千古流传的名言即可视为以醉和醒为分野的对立宣言。
“醉”,在中国几千年积淀下来的传统文化中有着各式各样的描叙及阐释。《诗》三百篇中便有“厌厌夜饮,不醉无归”《诗·小雅·谌露》。“彼醉不臧,不醉反耻”“是曰既醉,不知其秩”《诗·小雅·宾之初筵》。“既醉以酒,既饱以德”《诗·大雅·既醉》。“工祝致告,神具醉止”《诗·小雅·楚茨》。“行迈靡靡,中心如醉”《诗·王风·黍离》。等句。仅就所引的上述几例而言,“醉”的含义既包括了醉的原因、醉的状态、醉的结果,亦分述了人之醉、神之醉,以及形体之醉和心理之醉等若干内容。“醉”的相关语词还有醺、醺醺、酩酊、酕醄等。醺即醉,醺醺指醉到了一定的水平,酩酊与酕醄则均指大醉貌。杜甫诗曰:“去远留诗别,愁多任酒醺。”(《留别贾严二阁老两院补阙》)岑参:“青门酒楼上,欲别醉醺醺。”(《送羽林长孙将军赴歙州》)《水经注·沔水》:“日暮倒载归,酩酊无所知。”晁补之《即事》诗:“有时醉酕醄,大笑翻盏斝。”由“醉”组成的词有醉意、醉态、醉心、醉境、醉乡、醉墨、醉拳、醉诗、醉魂、醉仙、醉鬼等等,举不胜举。
从现代科学的角度看,“醉”的基本定义是:“饮酒过量,神志不清”,或“因喝酒过多或药物等作用以致神志不清或暂时失去知觉”。换句话说,“醉”作为酒(或药物等)对人体产生的特殊作用,其基本特点就在于改变人的神志。之所以产生这种作用,是因为酒的主要成分为乙醇(酒精),乙醇能引起人的神经中枢系统兴奋、抑制乃至紊乱、麻痹等系列反应。表现于外,便是“醉”的不同阶段(类型):微醉——快感,欢悦;沉醉——意识模糊,似知非知;狂醉——迷狂、入幻、疯癫直至丧失知觉等。据此,不妨将中国传统的酒文化中的“醉境”分为三种类型:其一是以宫廷享宴为代表的“纵欲之醉”;其二是以出世之士为代表的“消解之醉”;其三是以巫师、萨满为代表的“迷狂之醉”。它们一方面分别同微醉、沉醉及狂醉相对应,另一方面则与“以食为天”的礼乐传统、“天人合一”的人生哲学及“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相关联。
醉的对立面是“醒”。非常有趣的是,在汉语系统中,“醒”的本义竟是“醉而觉也”(《说文》)。段注曰:“醉中有所觉悟,即是醒也……《字林》始有‘醒’字,云‘解酒’也。”这就是说“醒”不过是醉之中或醉之后的另一种状态而已,在“改变神志”这点上,二者实为同构。如前面几章所述,食色为人性,酒色则是文化。在酒色文化面前,醉与醒皆已不是自然。“醒”作为“醉”的对立面,即便是滴酒不沾,也已代表着一种文化。对于暂时改变了神志的主体来说,醉之前的醒(未饮酒)同醉之后的醒(已解酒)并无本质的不同。原始宗教式的狂醉暂时改变的主体神志是鬼神信仰熏陶下自认为被邪恶之物阻隔了的通神之心。礼乐传统式的微醉所激发的是对世俗之乐的加倍欣喜和眷恋。而天人合一式的沉醉所力图消解的恰恰是过分文化化了的礼乐传统。也就是说作为狂醉、微醉及沉醉之对立面的“醒”,实际上分别代表了鬼神信仰中某种尚未通神的状态,礼乐传统中较为初级的类型,以及以出世为乐的人生哲学视野下的世俗“樊笼”。可见醉与醒均超越了食色本性的阶段,都进入了文化范畴,或言之,代表着文化的不同方面。因而二者的对立即是文化的对立,行为、观念、价值的对立。
朱熹《小学集注》卷五曾引程颐语曰:“虽高才明智,胶于见闻,醉生梦死,不自觉也。”其将生死对举,醉梦并列,且将固有的才智同表现出来的“不自觉”状态进行比较,极准确地道出了“醉境”的特征所在。这里,“高才明智”是醒,是生;“不自觉”则是醉,是梦,是死(死乃是最彻底的不自觉)。醉与梦是对醒与生的消解(改变),其表现就是自我的“不自觉”,即由有知而无知(忘知),由有才而无才(忘才),有而不觉,存而无用。这种“不自觉”状态既是一种特殊的生(醉生),亦可称为特殊的死(梦死),非生非死,亦死亦生。可以说这种状态正是醉境的魅力所在,亦正是古往今来嗜酒者们所苦苦追求的最佳目标。
醉与醒的对立不但反映了文化上的不同选择,而且还在更深的层面上与生命的自然结构——醒觉与沉睡形成了惊人的一致。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世界在许多基本表现上都是二分的。以生命现象为例,其二分首先表现为生与死的对立互补:死是未生,生是未死;生而有知,死而无觉;彼此呼应,各据一端。其次又表现为醒与眠的互补对立:白昼而醒,夜晚而眠;醒而有为,眠而无为;循环往返,交替呈现。由此说来,严格意义上的生——醒,所占甚少,极为有限。而在醒之外则是周而复始的沉睡及深不可测的长眠(死)。在这样两个客观事实面前,作为个体的生命显得是那样的孤独、短暂,以致连“生”的意义也几乎黯然失色。然而有一种状态最初打破了这种令人失望的二元对立,那就是“梦”。梦作为一种十分独特的生命状态,其介于醒觉与沉睡之间,既属眠的范畴又有醒的表现,为人类提供了改变非醒即眠之单调冷漠结构的一个有效途径。表面入睡的生命在梦幻中将醒觉世界随意地解体开来,重新组合,自由改造,在无意识(超意识)支配下尽情地满足着在白昼里不可满足的种种欲求。因此,梦既是对醒的背叛又是对醒的超越。
再版后记
本书于1989年写成,出版后一放就是近30年。在此期间,岁月流逝,人事全非。要不是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同人相约,我对“醉与醒”话题的思考恐怕也就随俗务和心境的改变而束之高阁了。
2003年,在调入四川大学后不久,参与海峡两岸学者合作主办的第八届中国酒文化国际研讨会,为会议提交题为《“饮酒歌唱”与“礼失求野”》的论文,以西南多个民族为例,讨论饮食习俗的文化意义。文章在《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15年第1期刊发出来,算是对此话题的一种接续,思考的范围也由形而上的“醉与醒”沿展至形而下的“礼和俗”。在此之间,还发表了记述贵州从江和广西三江侗族村民歌、酒并重的《沿河走寨“吃相思”》(《民族艺术》2001年第4期)。按理,这些扩展了的思考和事例都应在本书的新版中增补进来。然而,增补工作在体例衔接上具有难度,同时也为了顾及原书的风格与时代面貌,我还是打消了这一念头,只把相关篇章作为附录列在后面。于是除了增写“绪论”和纠正字句失误外,此次未对本书做太大修改。希望新读者照旧阅读,老读者从新指正。
感谢“中国文学人类学原创书系”编委会为本书提供再版机会,感谢叶舒宪教授、冯晓立编审为此付出的努力。
在本书的初版里,我讨论过人类致醉的诸多途径,包括饮酒、吸麻乃至持续狂舞等等。如今看来,不妨把写作也列入其中。作为与醒相对的一面,通过写作获得醉感,已成为文字社会醒者的必须。为了致醉,不妨清醒;因为清醒,所以沉醉。这里的醉,便是庄子讲的“坐忘”,以及佛说的“放下”。
绪论 饮酒致醉,天下一家——探寻人类酒文化001
引论 释“酒”005
上编 “形而下”之描述——中国酒文化起源与发展
第一章 谷物酿造与农耕文化019
一、八月黍成,可为酎酒019
二、若作酒醴,尔惟曲糵042
三、食为民天,酒为食蠹054
第二章 宾主百拜与礼乐之邦069
一、礼之初,始诸饮食070
二、天子饮酌,用礼乐085
三、酒食者,所以合欢114
下编 “形而上”之讨论——中国酒文化母题与结构
第三章 醒觉世界与醉感人生
一、“但愿长醉不愿醒”139
二、“醉翁之意不在酒”163
第四章 人神交感与迷狂体验176
一、迷狂之醉与药与舞与酒178
二、迷狂之醉的古今中外比较191
结 语207
附录一 “饮酒歌唱”与“礼失求野”——西南民族饮食习俗的文化意义209
附录二 沿河走寨“吃相思”——广西高安侗族歌会考察记230
初版后记250
再版后记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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