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明朝就明白(王春瑜文史精华)》:
《诏狱惨言》是一本只有14页的小书,收在“指海”丛书第五函中。作者为了隐姓埋名,署“燕客具草撰”;但实际上,是时人顾大武的手笔。这《看了明朝就明白(王春瑜文史精华)》很值得一读。透过它所记录的使明末清初不少读者“发指眦裂”的血腥事实,300多年前极端专制主义君权统治下的特种监狱——诏狱的罪恶种种,便重新展现在我们眼前。
何谓诏狱?新版《辞海》解释说,即“皇帝诏令拘禁犯人的监狱”。这个解释是比较贴切的。当然,跟封建专制主义锁链上的种种“国粹”一样,诏狱并非明代的“特产”,而是资格甚老,古已有之。史载“绛侯周勃有罪,逮诣廷尉诏狱”(《汉书·文帝纪》)。可见汉文帝时已设诏狱。当然,在汉代以后的朝代,有时也把奉皇帝诏书审讯的案件,称为诏狱。但比起《诏狱惨言》中所述明末的诏狱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诏狱惨言》记的是“天启乙丑杨、左六君子事”,也就是公元1625年的“六君子”关在诏狱受尽迫害的情景。所谓“六君子”是指当时已被罢官的副都御史杨涟、佥都御史左光斗、给事中魏大中、御史袁化中、太仆寺少卿周朝瑞、陕西副使顾大章。起先,臭名昭著的阉党头子魏忠贤,拉大旗作虎皮,捏造罪名,把杨涟等六人拖入天启初年曾任内阁中书的汪文言冤案中,捕人诏狱。但是,后来魏忠贤的走卒、大理寺丞徐大化出鬼点子说,仅仅将杨涟等与汪文言挂上钩,不过是坐以已成旧案的罪过,不如“坐纳杨镐、熊廷弼贿,则封疆事重,杀之有名”(《明史》卷306《贾维华传》)。这样,杨涟等人就分别被诬陷为接受熊廷弼贿赂及导致明军在关外与后金(清)之战中丧师辱国的罪名,实在是“罪莫大焉”(按:熊廷弼被杀,本身就是个大冤案)。更可怕的罪名既已定下,更残酷的迫害就必然接踵而来。请看:
次日之暮,严刑拷问诸君子。虽各辩对甚正,而堂官许显纯(按:魏忠贤的干儿子,其手下“五彪”之一)袖中已有成案,第据之直书具疏以进。是日诸君子各打四十棍,拶、敲一百,夹杠五十。
七月初四日比较(即审问、用刑),六君子从狱中出……一步一忍痛声,甚酸楚。……用尺帛抹额,裳上脓血如染。
十三日比较。……受杖诸君子,股肉俱腐。
十九日比较。杨、左、魏俱用全刑。杨公大号而无回声,左公声呦呦如小儿啼。
二十四日比较。刑毕……是夜三君子(按:杨涟、左光斗、魏大中)……俱死于锁头(按:狱卒之头)叶文仲之手。
二十八日……周公(朝瑞)至大监,不半时许,遂毙郭贼之手。
限于篇幅,我们不便详细摘抄《诏狱惨言》中杨涟等所受的种种折磨,以及书内对诏狱中各种刑具的介绍。但仅从上述的节录中,我们也不难看出,在审问之前,审问官“袖中已有成案”,早已编造好假口供,审问完毕,便“具疏以进”,直接报给皇帝;堂堂国家大臣被任意诬陷、逼供、索款、拷打、暗杀,一个个都惨死于诏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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