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发展70年》:
早在201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就明确提出“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这是中央首次提出“新型城镇化”概念。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为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对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再次提出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2016年2月,国务院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从十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任务和措施。
为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继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稳步推进城镇化改革试点。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制定实施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并分3批将2个省和246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率先探索城镇化关键制度改革。目前,该项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已经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还开展了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及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改革,赋予镇区人口10万人以上的特大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要进展。
二是不断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2015年以来,国家先后制定实施了长江中游、哈长、成渝、长三角、中原、北部湾、关中平原、兰州一西宁、呼包鄂榆等城市群规划,基本建成“19+2城市群”格局①,城市群的主体形态进一步巩固。同时,国家还启动了撤县设市工作;支持成都、武汉、郑州、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完善了国家中心城市布局;分两批公布了403个特色小镇名单,积极推进特色小(城)镇建设;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城市功能和宜居性稳步提升。随着中西部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中西部与东部地区间城镇化率差距逐步缩小,其中,中部与东部地区间差距由2012年的14.67个百分点下降到2017年的12.66个百分点,西部与东部地区间差距由17.12个百分点下降到15.30个百分点。
三是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早在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就明确提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201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近年来,国家加快了户籍制度改革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步伐,出台了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总体方案以及财政、土地、住房等配套政策,2017年实现1300多万人进城落户,2018年又实现近1400万人进城落户。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2年的35.3%提高到2018年的43.37%(魏后凯,201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由2014年最高时的18.87个百分点缩小到2018年的16.21个百分点。同时,居住证制度全覆盖的加快实施,有力保障了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全覆盖,使进城农民工的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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