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至2010年的10年间,我国文化体制经历了一场波澜壮阔的深刻变革。与此同时,一幕幕精彩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大戏陆续在华夏大地上演……
忆往昔,人们看到,党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为新的历史时期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2000年,“文化产业”一词被正式写入中央文件。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厘清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者之间的关系,首次提出“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2003年6月,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9个省市和包括四川新华发行集团在内的35个文化单位开展。试点地区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深化内部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市场体系。
——2005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2006年3月,中央召开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新确定了全国89个地区和170个单位作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文化体制改革在稳步推进的基础上,走上全面开拓的新里程。
——2006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对“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目标任务作出全面阐述,对进一步加快文化建设、推动文化体制改革作出部署。
——2007年11月,党的十七大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高度,提出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任务。
——2009年7月,我国首部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继钢铁、汽车、纺织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后出台的又一重要产业振兴规划,标志着文化产业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性产业。
——2010年7月23日,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一定要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文化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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