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可支付(housing affordability)问题是全球面临的共同问题。众所周知,住房具有消费和投资双重属性,住房市场分为买卖市场(所有权市场)和租赁市场(使用权市场)。住房可支付包括房价可支付和房租可支付,分别以房价收入比和房租收入比表示。准确测度住房可支付性非常困难和颇有争议。现有测度住房可支付指标包括美国住房城市发展部(HUD)采用的30%居民收入指标以及联合国人居中心和世界银行提出的3-6倍房价收入比指标。但是,传统住房可支付指标基于经验和现实可操作性确定住房可支付标准不仅缺乏理论基础,而且不能动态反映家庭消费偏好以及收入变化。另外,住房可支付问题实质为住房消费问题而非住房投资问题,但是30%的房租可支付指标和3-6倍房价可支付指标是分割的,未统一在住房消费框架下。根据产权选择理论(tenure choice theory),消费者可经租房或买房解决住房消费问题,住房买卖市场和租赁市场实现共同均衡。
因此,《中国城市住房可支付指数研究》首先基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确定居民消费层次和消费顺序,然后基于居民收入指标和住房贫困指标动态确定住房可支付边界值,最后基于产权选择理论,构建和编制房价可支付指数和房租可支付指数联合分布,丰富住房可支付指数体系。
《中国城市住房可支付指数研究》共五部分,包括引言,住房可支付理论模型,中国35个大中城市房租可支付指数及其分布,中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可支付指数及其分布,以及中国35个大中城市住房可支付指数联合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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