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学习观研究》:
(三)以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为主要内容的全党学习活动
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自创立之日起就已经确定的奋斗目标。随着农村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和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中共中央认为解决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在城乡开始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步骤已经成为必要并有现实可能,于是在1952年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1952年9月24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讲到: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更长时间以后才开始过渡。翌日,《人民日报》正式公布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1953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正式讨论和制定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②这是一条社会主义改造与建设同时并举的路线。
为了适应广大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学习和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需要,中共中央宣传部起草《为动员一切力量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斗争——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宣传提纲》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阐述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背景和形成过程,强调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第二部分:明确指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一化三改”、“一体两翼”的总路线。这条总路线的主要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第三部分:论述为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必须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第四部分:论述为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还必须逐步实现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第五部分:强调加强党的领导,动员全国人民为实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而奋斗。
《宣传提纲》指出:“实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必须加强全党的思想政治教育,督促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学习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学习党的总路线和党的各项指示”。同时强调“必须教育党员对党内资产阶级的思想影响进行斗争,对一切违反总路线的思想倾向进行斗争。”这是对全党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的要求。
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中共中央向全党和全国人民进行广泛的宣传与教育工作。首先在1953年6月至8月召开的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上,毛泽东作团结全党和为过渡时期总路线而奋斗的讲话。这次会议率先成为党的高级干部学习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动员大会。其后,毛泽东、周恩来在同民主党派与工商界部分代表的谈话中,进一步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同时阐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和政策,从而减少了资产阶级上层人士的思想疑虑。从1953年开始,中共中央又开始在全国农村和工矿企业开展对总路线的宣传与教育活动。11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必须大张旗鼓地向农民宣传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社论。其后又发表《领导农民走大家富裕的道路》、《对待农民应坚持说服教育的方针》、《积极领导,稳步前进,争取实现今年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计划》、《贯彻党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方针》等社论。与此同时,中共中央还成立中央农村工作部,作为领导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最高领导机关。各省市自治区也成立相应机构。在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活动中,各地党委抽调大批干部深入农村,用生动的语言与事例讲述国家工业化与农业合作化的好处。通过向广大农民的宣传,广大农民踊跃表示拥护总路线,增强了办好农业合作化的信心与决心。
与此同时,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学习、宣传与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示》,要求使每一个人懂得:只有实现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才能使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成一个社会主义的工业国。①1954年1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新年献辞:《一切为了实现国家的总路线》强调:“为实现国家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为进一步推进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事业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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