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巴迪欧的哲学理论为基础,分析了艺术、哲学之间的关系问题,具体内容如下:一、艺术无法掌握真理,所有的真理都外在于艺术。这个命题当然也承认,艺术(和歇斯底里症患者一样)会以有效的、直接的,或者是赤裸裸的真理的形式展现自己。二、艺术作品亦不是真理,真理是由一个事件开启的艺术程序。这个程序仅仅由作品构成。但在所有的作品中,真理都不会展现自身(作为无限性)。因此,艺术作品是具体化的实例,或者说是真理的一个歧异的分支点。三、艺术本身即真理程序。或者:对艺术的哲学评价就是真理的范畴。艺术是一种思想,在其中,艺术作品本身(不是其效果)即大真。这种思想,或者毋宁说艺术作品所激活的真理,不能还原为其它类型的真理—如科学真理、政治真理、爱的真理。这也意味着,艺术作为思想的一个独特维度,不可能还原为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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