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形而上与形而下
形而上、形而下是关于哲学的界定,是中国古代的哲学术语。《周易 系辞上》中写道:“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认为法则是无形的,称为形而上;器用之物是有形的,称为形而下。亚里士多德( Aristotle)将哲学定为“形而上学 ”,即“物理学之后”(metaphysics)(这里所谓“物理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科学”的代名词)。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哲学是在科学“之后”(也就是“之外”)的学术,哲学研究的是“形而上”的问题。形而上与形而下是贯通的还是分离的,是中西方哲学乃至中西方文化的一个重要差别。
西方文化的传统,无论是哲学还是近代兴起的实证科学,都在追求变动世界背后的本质或本原,追求现实之外的普遍真理。这是一种二元分离乃至对立的哲学模式,本质与现象、本原与现实因为对立而无法统一。在现实生活中,这种取向会转变成对标准的追求,认为只有建立一个普适化的标准,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实际上,用标准来规范个体,常常会导致个体差异被抹平。
哲学并不等于形而上学。中国文化的传统从不把现象与本质、形而上与形而下割裂开来。正如《周易 系辞上》中的“道”与“器”在名义上虽然可以分开,但在现实中无法分开:“道”不离“器”,“器”不离“道”。宋明理学在形而上层面有了颇为深入的思考,但“理”和“气”同样是不可分离的。在《朱子语类》卷一,理气上篇,朱熹认为,“理形而上者,气形而下者”“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作理论分析时需要区别“理”和“气”,但在现实世界,“理”和“气”是融为一体的。有一些问题是哲学的课题。《论语》记载,子游说子夏的学生在洒扫、应对、进退等日常礼仪上的表现是不错的,但这些都是细枝末节,根本的道理却没有传授。子夏听说了以后,大不以为然:不从人伦日用入手,怎么能认识天道性命呢?理学家对子夏的话非常推崇,认为“凡物有本末,不可分本末为两段事,洒扫应对是其然,必有所以然”。“然”背后必有“所以然”,两者是统一的。“道”就在人伦日用中,不是离开现实另外有“道”。爱因斯坦深知“哲学是全部科学研究之母”;蔡元培也认为,学术可分为两个词,学为学理,术为应用;只有哲学才是学,“术必以学为基本”。
概念层面的逻辑分析与纯理性在中国文化里确实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但“道不远人”的实践性正是中国文化的特色和优势。对于如何理解老子《道德经》中的“道”,有人分析“道”到底是精神实体还是物质实体,这是西方哲学的思维方式在起作用。要去思索独立于万物之外的本原,如从整体上理解老子的思想就会发现,不是有个“道”独立于万物之外,而是“道”就在万物之中。“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天从“道”得到“清”的特性,地从“道”得到“宁”的特性,“道”在不同事物上表现为不同的特性。老子昀推崇水,“上善若水”,观水可以悟“道”。水是无形的,但又可以随物赋形。如果撇开这些去研究“道”是精神实体还是物质实体,显然就偏离了老子昀核心的思想。
人类创造了多种多样的文化。正因为有类型上的差异,文化的互补才有可能。当下,我们要学习西方文化的优点,但前提是要有文化主体性。以西方哲学为标准来解读中国哲学,就不可能了解中国哲学自身的特性。只有转变思维方式,才能理解中国文化本身的独*价值,更好地选择性吸收西方文化的精华,用中国智慧去思考和解决中西医学课题。
一、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在哲学上的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辩证法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的,后人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昀高的产物。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质量互变规律: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部规定性,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一定的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是质和量的统一体。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的界限就是度,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进一步展
第一章形而上与形而下开,提示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而事物发展的道路则是曲折的,事物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的周期性过程,只有全部走完这个周期性过程,才能完全解决矛盾,并使新事物日益完善。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如下。
A)现象和本质
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在联系和内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现特征,可以直接被人们的感官感知;本质在事物的内部,只能通过抽象思维去把握。现象是个别、片面的东西;本质是一类现象中一般的、共同的东西。现象多变、易逝,比本质丰富、生动;本质则相对稳定,比现象单纯、深刻。现象与本质又是统一的,本质离不开现象,任何本质都要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出来,不表现为一定现象的纯粹本质是不存在的;现象也不能脱离本质,本质决定现象,即使是同本质鲜明对立的假象,也为本质所决定,也是本质的一种表现。现象和本质的对立,说明科学研究的必要性,现象和本质的统一决定科学研究的可能性。科学的任务就是通过现象去认识本质。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把现象作为入门的向导,透过现象去认识本质,不要为假象所迷惑。
B)原因和结果
原因是指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指由原因的作用而引起的现象。在现实世界中原因总是伴随着结果,结果一定是由一定原因引起的。在无限发展的链条中每一现象发展的原因和结果往往是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即因果循环。承认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是进行科学研究、获得科学认识的前提。科学研究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揭示事物因果联系,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正确地把握因果联系,有利于总结实际工作经验。总结工作经验时,不仅要肯定成绩,发现错误,而且要找出取得成绩和产生错误的原因,才能不断推动工作开展。准确地把握因果联系,能增强工作中的预见性,预见今后工作中可能产生的结果,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排除不利结果。
C)内容和形式
内容和形式是提示事物内在要素和结构及其表现形式之间关系的一对范畴。内容是指事物的内在要素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主要包括事物的构成成分、内在特征、运动过程以及发展趋势;形式是指事物各要素之间的结构及其表现方式。内容活跃易变;形式则相对稳定。内容不同于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对内容有反作用。由此形成内容和形式之间的矛盾运动,不断地使形式与内容之间由相对适合到相对不适合再到相对适合地发展。在工作和研究中,要注重内容,善于选择合适的形式,根据内容与形式矛盾运动的原理,推动事物的发展。
D)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合乎规律的、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偶然性是指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必然性在事物发展中居支配地位,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是事物发展中持久稳定的趋势;偶然性居于次要地位,不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是暂时的、不稳定的趋势。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的必然性。必然性通过大量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体现必然性,并受制于必然性。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的偶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凡是存在偶然性的地方,其背后总是隐藏着必然性。任何偶然性都不能完全地、绝对地摆脱必然性的支配和制约。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由于事物范围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区分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偶然性可以转化为必然性,必然性也可以转化为偶然性。掌握客观必然性是科学认识和实践的基础。只有立足于必然性,努力研究揭示必然性,才能使科学研究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在科学研究中偶然性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只有认识偶然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才能注意利用一切的偶然因素去推动科学发展,防止和消除不利的偶然因素的影响。
E)可能性和现实性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事物中的、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现实性是指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是客观事物和现象种种联系的综合。可能性是尚未实现的东西,不是现实性;而现实性则是已经实现了的可能性,已不再是可能性。可能性和现实性又是统一的,两者相互依赖、相互转化。可能性存在于现实性中,离开现实性,就谈不上可能性;现实性也离不开可能性,没有可能的东西,不会成为现实,任何现实都是由可能转化来的,可能性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现实性;现实性又产生新的可能性,即现实性转化为可能性。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不断由可能向现实转化的过程。可能向现实转化需要客观条件,还需要主观条件、主观能动性。人们的一切工作必须立足于现实,从现实出发制订我们的方针、方案、计划。只有从现实出发,才能正确分析种种可能性,正确预见未来,使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建立在可靠的基础上。在制订计划、方案前要注意分析可能性的各种情况:可能和不可能、现实可能和非现实(抽象)可能、好的可能和坏的可能,以及或然率,可能性在量上的大小。我们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争取将好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避免坏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从昀好处努力,向昀坏处准备,使自己处于主动地位。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它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都是讲发展的,五大范畴都是讲联系的。联系的观点,即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发展的观点,即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是客观的、有规律的、一分为二的观点。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普遍联系,又要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既要看到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又要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既要看到个别,又要看到一般。
唯物主义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主张认识是对客观物质的反映。马克思主义将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科学地说明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的主体和客体都是在实践中生成和发展的,认识不再是对客体的消极直观反映,而是对客体的能动反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将辩证法贯彻于认识过程,阐明了认识是一个充满矛盾运动的过程,是一个随实践发展由浅入深,由低级到高级的永无止境的辩证发展过程,从而消除了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僵化不变的形而上学缺陷。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实践的观点是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
二、自然辩证法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和恩格斯思想的自然观及自然科学观的反映,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恩格斯思想的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的统一,构成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在 19世纪自然科学及哲学思想和社会发展的背景下建立起来的,是关于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的科学,是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Dialectics of Nature)所开创的研究领域。
自然辩证法提供了丰富的辩证内容和思想范畴,不断总结和概括各门自然科学的昀新理论成果,并提升到哲学高度加以阐明,形成了物质与运动、系统与层次、结构与功能、平衡与非平衡、有序与无序、可逆与不可逆、对称与非对称、进化与退化、渐变与突变、简单性与复杂性、精确性与模糊性等一系列既具有科学性又具有哲理性的辩证范畴,是指导自然科学研究发展的思想武器,给人们以深刻的思想启迪和实
目录
序言
前言
第一章 形而上与形而下 1
一、唯物辩证法 2
二、自然辩证法 5
三、医学辩证法 8
第二章 自然与生命 17
一、自然界 18
二、自然科学 19
三、生物圈 20
四、生命与医学 21
第三章 压力与应激 33
一、压力 33
二、应激 34
三、应激反应 37
四、应对措施 39
第四章 健康与疾病 43
一、健康与亚健康 44
二、病因与疾病 52
三、损伤与适应 61
第五章 自愈与适应 99
一、自愈 99
二、适应 105
第六章 医疗与养生 111
一、医疗 113
二、养生 121
第七章 临终与死亡 124
一、生老病死 124
二、临终变化 128
三、临终关怀 129
四、死亡过程 131
五、有尊严地离开世界 133
六、留给世人的最后贡献 138
参考文献 140
后记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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