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案例分析(第1辑)》:
(1)对项目的难度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考虑到“网上税务局”项目规模较大,所以项目建设前未能全面认识项目开发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出现时间进度的偏离其实是情有可原的。但像实际情况这样计划完全不能适用的,对项目进度安排的影响就十分大了。
(2)需求分析困难。对于一个服务于纳税人的系统,需求方一面是纳税人,另一面是地税局。尽管我们始终强调税务机关应做好服务,但在现有的税收体制下,免不了是执法与被执法的关系。服务的灵活性和执法的刚性是存在矛盾的。“网上税务局”项目的设计起点是做好服务,但实际操作起来时就必须依法办税,无数体现便利化的设想就不能被采纳了。所以,不论是纳税人调研,还是基层意见征询,各方面的意见获取上来,受制于税收法规而无法大胆开展。
(3)部门间缺乏协作,甚至互相掣肘。在“网上税务局”项目中这一点尤为明显,具体体现在部门间的数据难以共享和各开发公司间的恶性竞争。前者造成本来可以做的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功能做不了;后者造成项目开发成本大幅提高。
(4)项目建设的目的导向。一个项目的建设要明确目的是什么,“网上税务局”建设的目标应该是更好地服务纳税人,但现实中似乎掺进了一些别的东西。有时是为了要业绩;有时是为了应对考核;有时是为了配合一些政策执行。这些因素也造成了项目的建设不是按照工作量来分配时间,而是按照这些因素的轻重缓急来分配时间。同时,也造成了一些不能用、不好用的功能和一些没用的功能出现。
(5)政策变动影响。我国处于改革开放的新阶段,各项改革政策层出不穷。同时,进入21世纪信息化技术飞速发展,新技术大量走进人们的生活。税收方面表现为征管的对象在飞快地改变,征管的手段在飞快地改变,唯有征管的依据没有变化。税收执法必须依法执行,没有相应的法律授权,寸步难行。
以上五点在“网上税务局”项目上都多多少少有所体现,出现进度落后、开发困难,就可想而知了。
2.对项目的难度没有正确的认识
“网上税务局”项目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在《“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发展规划》中提出的“建立健全现代纳税服务体系”的要求。通过对纳税人需求的调研得出了许多原有网上办税系统需要改进的地方,组成了“网上税务局”项目的设计框架。但实际上,功能的基本框架中哪些功能需要有,哪些功能必须做到什么程度,都来自总局下发的详细的绩效考核要求。
绩效考核管理这一原本在企业较多使用的管理方法,近年来在政府部门也广泛使用。通过各种标准化的要求,来对政府部门各类政府行为进行考核。这对提高政府效率、保证执行力都有很大的推动作用。作为考核地方政府、机关部门的统一标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极大地左右政府行为。各级部门在进行各项工作的时候,必须考虑是否符合绩效考核的要求,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的标准。
在“网上税务局”项目中,考虑到绩效考核的要求,在项目中必须做到某些功能模块,而且有明确的时间节点,必须在某个时间内完成。这些举措自然有力地保证了项目的开发有一个全国性的框架要求。可以以一个基本统一的架构,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地展现在全国纳税人面前。但这给项目开发也带来了困难,例如,与金税三期上线方面的矛盾、开发时间安排和绩效考核要求的矛盾都会产生,给项目开发带来许多额外的困难。
另外,项目开发的整体时间计划往往来自项目的使用方,而非开发方。“网上税务局”就是由负责征管业务的处室以及代广大纳税人提出需求的基层分局提出。但使用方对实际开发过程是不了解的,提出的功能需求有的过急,有的很难实现或实现成本过高。
考虑员工的学习背景、工作经历等多方面因素,多数政府机关的业务部门对信息化相关知识知之甚少。随着信息化技术越来越多地引入政府工作中,造成了信息化技术的进步与实际使用中的脱节。一是制定需求缺乏专业的信息化考虑;二是信息化部门提供的各种工具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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