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我国“三农”问题论文选集》:
五 深化和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必须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互动配合,统筹进行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乡镇机构经历多次调整改革,但效果都不明显,其中原因比较复杂,除了改革目标不够明确之外,与侧重于调整规模、减机构、减人,而对转变职能、规范运行机制重视不够有很大关系。而这些问题单靠乡镇政府自身很难解决,必须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下互动,紧密结合,统筹进行,才能取得较好效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管理体制虽也经过多次改革调整,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果,但若按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立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来衡量,则仍有较大的差距。据有关资料显示,现在全国财政供养人员和总人口的比例是1:28,全国每年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高达19%,而1978年仅为4.7%。上层建筑庞大臃肿,层次多,部门多,人员多是普遍的现象。全国有五级政权,过去地区一级是省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政权,改革开放以后,许多地方地改市后,变为一级政权,成立了人大、政协组织,但据基层干部反映,地区(市)级政府的主要工作就是开会、发文件、检查评比,对于县乡发展没有实质性的作用,完全可以撤销。中央和省级机构精简调整后,许多部(厅)、局、委、办改为公司、协会等,机构是精简了,但人员并没有减少,一些改为公司、协会的“准政府”部门仍拥有较强的行政职能,老百姓称这些“官办”的公司、协会是“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极富嘲讽批评的意味。县乡两级是最接近农村基层的政府,理应精兵简政,贴近群众,但也是机构臃肿,人满为患。以河北省为例,1995-2003年财政供养人员从157万增至219万,8年增加了52万,相当于一个中等规模县的人口。“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个省的财政供养人员与总人口的比例是1:62,1995年是1:42,2003年是1:30,增加的人员主要集中在县乡两级,全省219万财政供养人员,县、乡占167万,比例为76.3%(赵树凯,2004)。我们在河北易县调查,这个只有56万人口的县,却拥有5个领导班子,24个行政局,5个事业局,8个党委部、委、办,7个群众团体。全县干部编制479人,目前还超编60-70人。这么庞大的上层建筑,对现在还很脆弱的经济基础无疑是难以承受的。
除了机构、人员问题外,各级政府的权责界定,干部的思想作风,问责制度,考核标准,对村级管理等是否科学合理,都对机制的运行是否顺畅有着重要的影响。机构精简了,人员减少了,但并不等于职能就转变了,效能就提高了。现在基层干部最忧心和反感的问题是“会议多,文件多,汇报多,检查多,接待多”,“长年累月忙于应付,感到忙得没有头绪”。因此,进一步深化和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必须与整个政府体制改革联系起来通盘考量运作。但限于本文研究范围,只能从县、乡两级的改革与转型谈些看法和建议。
(一)乡镇职能转变要将概括性.原则性的说法转变为具体可操作的措施,明确权责,界定活动范围
凡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县级政府或者县级以上政府承担的事,就不要转嫁给乡镇政府。例如,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管理等部门的人员安排和经费使用属于条条管辖,乡镇政府就不承担相关责任。
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医疗事业,税费改革以后,人员和经费也划归县职能部门管辖,乡镇政府只是从组织动员生员和参保条件等方面提供协助,也不承担具体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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