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难推测,魏晋南北朝阶段,普遍存在社会各个阶层向商人阶层转化的现象,而且各个阶层的人们在向商人转化的过程中,普遍有人从事长途贩运商贸,而在两汉时期一般只有大商人才从事这种商贸活动。同时,农作物产品成为长途贩运商贸中的主要商品,从而有效推动了农业的商品化,提高了农业商品化程度,在整个商品交易中农产品商贸的地位大幅上升,这也为商业的发展开辟了一个新空间。在汉代,粮食、蔬菜、瓜果等农产品被视为不适于长途贩运的物品,长途贩运的物品主要是便于携带和运输的珍宝和奢侈品,然而,魏晋南北朝时期,农产品成为长途贩运商贸的主要商品。《宋书》卷6《孝武帝纪》记载刘宋大明八年(464年)诏云:“东境去岁不稔,宜广商货,远近贩鬻米粟者,可停道中杂税。”关于长途贩卖其他农产品的记录也不在少数,《后汉书》卷82《方术·左慈传》就记录了曹操特别钟爱从四川贩运来的生姜作为佐料,刘宋在位时将军吴喜及其部下从四川回京时,用船只运载了许多收购的粮食作物以及上万斤干姜,用以投入到京师市场。
长途贩运业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迅速发展,长途贩运商贸在这一时期表现出人员扩大,涉及各个社会阶层的人们,以及贩运寻常化商品等特征,这绝非偶然,与这一时期的政治形势、社会环境,尤其是经济制度紧密相关。这一阶段政权更迭不断,社会动荡,整个社会经济不时遭受严重破坏,但是商品经济中的长途贩运商贸却呈现出一枝独秀的局面,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思考。
首先,在魏晋南北朝长达40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严重不平衡,如北部中原地区长期处于破坏、衰落的境况,而河西、陇西、代北、辽东等边远地区却获得了空前的开发和发展,中国南方地区的经济社会也在逐步发展,但是南方各地区在开发过程中也存在着发展速度上的差异,以成都为中心的巴蜀经济区、以江陵为中心的荆楚经济区、以寿春为中心的淮南经济区、以建康为中心的扬州经济区和以番禺为中心的岭南经济区,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超出南方的其他地区相当多。因此,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都存在着物产丰歉、经济发展速度快慢的普遍不均衡,只有通过区域内大范围的物资调剂和长途贩运,才能有效解决这种地区发展差异,而秦汉时期主要由国家履行物资调拨的功能来进行调剂物资余缺。分裂的政治格局决定了各国政治权力的相对软弱,各国政府常年忙于征战,无暇顾及经济物资的调剂职能,从而使得以营利为目的的长途贩运商贸获得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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