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竹笛艺术的曲式分析。早期,竹笛是民间用来合奏的乐器之一,其旋律根植于传统戏曲音乐中。每一乐种及其乐曲曲牌的形成,都是无数民间艺人集体智慧的结晶。昆曲和婺剧中,笛师就是创作旋律的主体之一(地方剧种中演员、琴师、笛师为创作和传承的主体)。笛师根据唱腔即兴伴奏昆曲,并用口传心授的方法传承笛乐,如《幽兰逢春》、《二凡》等。在戏曲、二人台音乐中,竹笛民间艺人用即兴加花、变奏等手法来为声腔伴奏,并将某曲牌的旋律改编为竹笛独奏曲,如:《五梆子》、《喜相逢》等,这种创作方式至今犹存。
从中国民间音乐传承角度看,竹笛乐曲的曲式结构历经三个过程。初期,吸收民间音乐的养分,其曲式结构多为一部、二部、并列、变奏等。“起”、“承”、“转”、“合”的结构运用较多,具有代表性的笛曲旋律有:《幽兰逢春》进板的四个小节乐句。此曲式结构的笛曲韵味十足,有着中国传统的人文思想灵气。“散一慢一中一快一散”结构和许多民间约定俗成的传统乐种结构也支撑着竹笛艺术创作领域。中期,西洋曲式“A-B-A”结构传人中国,竹笛创作乐曲的曲式结构发生了变化,众多笛曲开始运用三部曲式结构,并在主旋律前后分别添加引子和尾声,使竹笛音乐结构的完整性有了提升。中国民间的创作经验与西方的作曲技术理论在实践中不断磨合、碰撞,竹笛乐曲的创作开拓了一条中、西合并的作曲技术新路,即以传统民间音乐创作手法为根基,以西方浪漫作曲技法为手段。三部曲式的代表性笛曲有:《深秋叙》、《春潮》等。目前,很多竹笛乐曲的创作仍然延续“A-B-A”曲式结构。
20世纪下半叶至今,作曲家用协奏曲的曲式结构为中国竹笛艺术创作了很多大型协奏曲和现代民族室内乐作品。协奏曲有:《愁空山》、《梦幻星岛》、《鹰之恋》等;室内乐作品有:《韶》、《三笑》、《晚春》等。部分经典的竹笛协奏曲成为了竹笛艺术发展的里程碑,也暗示着中国竹笛艺术的创作道路将会走向更宽的领域。
第五,地域文化因素影响笛曲风格。中国竹笛的韵味独特,风格有多个流派之分,而影响这些乐曲风格的原因之一是地域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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