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秦汉是中国古代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段历史时期,从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建立起统一多民族的秦帝国,至公元220年曹丕称帝,东汉王朝退出历史舞台,前后长达441年。四百余年间,秦汉鼎革,制度多有一脉相承之处,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均获得极大的发展,传世文献、出土的简牍及各类器物等多维度地向我们展示出日益强大的帝国面貌:统一封建国家形成并获得较大发展;经济飞跃发展,国家实力明显提升;科学技术进步明显,并得到广泛应用;大一统思想形成至定型;各种文化内容十分活跃并不断融合与发展;对外物质文化交流明显加强。在社会大环境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秦汉家庭自身也发展迅速,并呈现出内容纷杂、内涵丰富、时代性较强的特征,家与国的关系日益紧密,家国一体、家国情怀凸显。随着考古工作的深入开展,与秦汉家庭及相关内容有关的考古资料日益丰富,为开展考古学视角下秦汉家庭的综合性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实物资料。相较于从文献资料角度对秦汉时期家庭及相关内容研究的成果,从考古学角度探讨和分析秦汉家庭的综合性研究还基本不见,本研究即是在这一方面进行的相关尝试和探索。
一、研究对象与时空范畴
本研究是以考古资料为基础,结合文献资料及已有研究成果,对秦汉家庭进行的综合性考古学研究,因此在研究对象与时空范畴方面具有一定的针对性。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的对象是秦汉时期的家庭及相关内容,涵盖较广,内涵丰富。
人和物是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还有与二者有关的诸多内容。与人有关的家庭内容包含家庭构成、家庭成员关系及与人(主要是家庭成员)有关所形成的诸多家庭内容及相关的内容,具体包括家庭内成员关系、婚丧嫁娶、对外交往、抚养和赡养、思想信仰等。与物有关的内容更为丰富,最为主要的是家庭的生产、日常生活及维持稳定所需要的多种保障,如日常生活具备的物质基础包括衣、食、住、行、文化、医疗、卫生、保健等多方面。家庭中的人和物关系密切,人不能脱离物,物也离不开人,二者互补共存,才能促进家庭的稳定和发展,而就上述内容来讲,也互有交叉,相互包含,婚丧嫁娶、对外交往、抚养和赡养甚至思想信仰等都离不开与之有关的物质内容,而物质内容中的日常活动、生产、保障等也与家庭成员关系紧密。人与物的有机结合在家庭的另一项重要内容——丧葬方面体现得尤为突出,这其中既有人员参与的多种程序、规划,也有墓地、墓葬、祭祀设施等具体物质内容。另外,由于家庭是社会的组成内容之一,因此还会存在家庭与社会之间的关联、家庭中的特殊内容等。
家庭既是历史学、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考古学关注的重点之一。秦汉时期,无论家庭与社会的关系,还是家庭构成、内部关系、事务实业、思想信仰等,另有日益丰富多样的日常生活等,都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相互交叉,关系密切,互有影响,协同发展的共同体,综合体现出与时代发展相对应的特征。这些内容在考古资料中有较多反映,而且表现得更为具体生动,甚至还有相当部分不见于文献记载。因此,开展考古学视角下秦汉家庭的综合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意义。
(二)时空范畴
时间范畴方面,始于秦始皇统一六国,止于汉献帝被迫让位、曹丕称帝,即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时长四百余年,以大一统的秦汉帝国为主,但也经历了秦、西汉、新莽、东汉等几个历史阶段。因此,就时间范畴来讲,涉及不同时期,跨度也较长,家庭及与之有关的内容较为丰富。
空间范畴上,基本上包括秦汉帝国统治时期的疆域范围。需作说明的是,不同统治时期的帝国疆域会有所变化,但秦汉帝国中统治时间较长的两汉王朝,即西汉与东汉,疆域变化不大,而且边疆及周边各民族的家庭内容均获得较大发展,本研究的空间范畴是将边疆与周边各民族包含在内的。
二、家庭与其内容
作为本书研究的主要对象,家庭有其含义和内容,对家庭的含义和内容进行阐释,有助于开展考古学视角下秦汉家庭的综合性研究。
“家庭”一词在《后汉书》中已经出现,卷二十七《郑均传》载:“(郑均)好义笃实,养寡嫂孤儿,恩礼敦至。常称病家廷,不应州郡辟召。”该处的“家廷”二字与现今所称具有普遍意义的“家庭”在含义上有所差异,从字面看是家中庭院内,即所指为家中,也与今所称“家庭”有一定的相通之处。唐宋时期,文献及相关文学作品中的“家庭”二字与现今所称具有普遍意义的“家庭”在含义上已较为接近,即将家和庭二字结合在一起,用来概括一个以家庭成员组成的社会单元或单位,这是家和庭二字结合成词后含义的升华和延伸,同时也说明家庭这一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已逐渐被大家所接受。
关于家庭,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对家庭的起源和发展进行了详尽的论述,科学地阐明了家庭、私有制、阶级的起源与国家产生的关系。在此之后,国内国际众多学者都对家庭进行了相关研究,并提出了自己的认识。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家庭应具备两个基本要素。一是人,即组成人员,人员之间具有婚姻关系、血缘关系,甚至有的还会有收养关系,在一定时期还有一些具有服务职能的人员,但附属性质较为突出。相应的人员组成一个具有稳定性和共同发展特征的人群单位,该人群单位是社会的基本组成,规模一般不大,具有一定的认同性和独立性,同时又与其他一些人群单位乃至所属社会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二是与人群单位有关的物质内容,即家与庭的结合及诸多的延伸内容。就物质内容来讲,丰富程度存在差异,但一定的物质内容恰恰是家庭形成和稳定发展的基础。在此基础上会有相应的扩展,使得家庭内容更为全面和完善。大致来讲,家庭是由较亲近关系如婚姻、血缘、收养及相应附属内容而形成的具有共同利害关系的人群单位,以一定的物质内容为基础,可产生多种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功能,并在与社会及其他人群单位相互联系过程中推动人口繁衍、精神丰富及物质再生产,可视为社会的基层单位,而这一概念在较大程度上可适用于秦汉时期的家庭发展及内容。
家庭的内容较为广泛,除上文所述有关内容之外,还包括其他诸多方面。家庭类型、成员关系、家庭类别是重要的组成内容。如家庭类型,有小家庭与大家庭之分。一对夫妻和未成家儿女组成的家庭,无论人口多少,都可被视为小家庭。较之小家庭规模略大者,或是一对夫妻上有父母,下有未成家儿女,即三代同堂,甚至还会有四代同堂者;或是一对夫妻下有多个儿子,而多个儿子基本都有妻儿,他们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体系中。在第二种家庭的基础上,还可能会有所扩展,如家庭成员的辈分较多,或是有附属性质人员,等等。就秦汉时期的家庭来讲,上述形式皆有体现,而这一时期还存在多个有血亲关系但由相对独立家庭组成的家族,有些在某种程度上亦可视为大家庭,而多个小型家族因存在宗亲关系又可组成更大的家族,这在研究中也是不可忽视的内容。
生活也是家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体现在物质层面上,以衣、食、住、行为基础,还包括卫生、医疗、保健及文化、娱乐活动,亦有生产、保障、交往、教育、思想信仰等,均是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另有家庭成员在不同关系背景下的活动等。诸多生活内容相互配合,关系密切,使得家庭生活丰富多样,对于推动家庭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家庭生活中的很多内容经常重复,有些甚至是每日都要做,因此在某种程度上,也可将家庭的诸多生活称为家庭日常生活。“日常生活”可理解为日常中的生活,或是日常的各种活动,英语解释为:tivities of dily living,简称DL。关于日常生活,20世纪60年代末,匈牙利学者阿格妮丝 赫勒(gnes Heller)在《日常生活》一书中对与日常生活有关的内容进行了比较系统、完整的研究和分析。参考已有研究,结合家庭这一载体,日常生活大致当是为满足自身生存、发展及相应需求,每日或经常进行的具有常态化和必须性的活动及内容。家庭日常生活中的较多内容如吃饭、穿衣、睡觉等是每天都需要开展和进行的,因此具有高度重复性。为实现重复中的丰富和多样化,提升生活质量,就必须对日常生活进行不断改善。考古资料所反映秦汉家庭日常生活的内容较为丰富和多样,对全面认识秦汉家庭的内容、内涵有重要作用,而这也是本研究的重点之一。此外,一些特殊家庭如宦者侯家庭、特殊历史人物如海昏侯刘贺家庭及离异家庭、单亲家庭和一些鳏寡孤独者独自生活的家庭等亦需在研究中给予相应关注。
综合来讲,家庭作为人群单位,是人与物有机结合的整体,而家庭又是所包含成员生活的依靠、保障及所拥有物质内容存在、发展的基础和场所。因时代、地域、等级及人口数量、家庭成员职业等存在差别,较多家庭之间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而家庭不同,对应的内容、内涵也会有所差异,有些甚至会明显不同。不过,从社会大环境看,家庭间的相似性占据主流。这在秦汉大一统封建帝国环境下表现得较为明显,尤其是汉代,特别是在西汉武帝之后至东汉一代,家庭所体现出的共性特征十分突出。家庭是社会的基层单位,与社会、国家关系密切。当家庭处于相对平衡或平稳的发展状态时,国家和社会也会呈现出良性或者繁荣的发展态势;若家庭出现问题或打破平衡,就会对家庭的稳定和发展产生极大的影响,当这种不平衡、不稳定波及到国家和社会,必定会导致民心不稳、国家动荡。因此,家庭的和谐稳定及发展,在相当程度上也是国家稳定发展、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和保障。
三、古代家庭的考古学研究
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内容之一,家庭受学界的关注较早,并不断有相关学术研究成果推出。这些成果对认识家庭及其内容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借鉴。中国古代历史悠久,清王朝灭亡之前,经历有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三个大的阶段,而如铁器时代,还包括多个王朝,这些王朝统治期间,家庭及其内容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呈现出较多自身的特点和内涵。随着考古工作的不断深入,与各个历史阶段家庭有关的考古资料日渐丰富,基本已经具备了开展各时期家庭考古学研究的条件和基础。需要指出的是,针对古代家庭,目前既没有宏观或贯通古代的综合性考古学研究成果,也不见分期段即不同时期的综合性考古学研究成果,亦少见或不见针对古代家庭相关内容的专门性考古学研究。古代家庭多被作为古代社会、生活或物质文化方面的内容体现在其他研究中,如家庭居住、夫妻关系、家庭丧葬、物质生活内容等。这些研究与古代家庭的考古学研究有着密切关系,在某种程度上已十分接近古代家庭考古学研究的相关内容,对于开展古代家庭或不同期段家庭的综合性考古学研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目前,学界关于古代家庭的研究多体现为历史资料方面的研究,即较多地以文献资料为参考,运用历史学、社会学及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对古代家庭及与之相关的社会、生活等内容进行分析和阐述,并形成了家庭史研究、社会史研究、生活史研究等领域门类,还有融合三者的具有综合性学术研究特点的家庭社会生活史研究等。家庭史研究以文献资料为主要参考,结合社会学等内容,对家庭发展、人员组成和关系、家庭分类及具体家庭内容如家庭居住、婚丧嫁娶、家风家德、家庭教育、家庭医疗、家庭犯罪、女性地位、家庭财产等进行研究,如《家庭的结构和分类》一文,对古代家庭的组成结构和不同分类进行了分析和论述。社会史研究以历史研究为主导,结合其他各种社会科学知识和方法,对历史上的社会结构、组织、活动、思想、行为等进行研究。生活史研究也是以历史内容为主体,结合社会学等关于生活研究的方法和理论,对历史上不同人物的经历、生活状况及社会活动等进行研究。就社会史研究和生活史研究来讲,很多涉及家庭及与之关联的内容,可为古代家庭研究提供重要参考。包含在二者之内又将二者串联在一起的社会生活史也是学界关注的重点内容,作为一个相对较大的概念,社会生活史与历史学、社会学关系密切,一般是指社会的物质生产活动和社会组织的公共活动领域以外的社会日常活动,内容极为广泛。从研究的实践看,其内涵是清楚的,但外延往往因研究者和研究视角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同时它与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也难以完全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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