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至今尚未制定关于环境应急事故水池的技术规范,虽然在部分国家和行业标准中有些涉及应急事故水池容积的计算方法,但是消防和降雨历时的取值不同,使得容积计算结果差异较大,无法满足事故污水收集与处置的实际需要。本书通过分析国内外应急事故水池在定义、功能、布局、类型、容积、消防历时和降水量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和环境风险物质以及污染物的排放可能造成环境质量显著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均应设置环境应急事故水池。环境应急事故水池必须具有永久性、专一性、自流式、池容大、防腐蚀、防渗漏等基本属性。研究表明,对环境应急事故水池容积影响最大的是消防历时,影响较大的是最大降水量。企业和工业(化工)园区环境应急事故水池应设置在地势相对低洼之处,构建企业、企业间联用和工业(化工)园区公共环境应急事故水池三级防控体系,其容积应充分考虑实际案例的消防历时和最大降水量,有效防范突发水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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