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是《民法典》规定的特别法人类型。作为《民法典》的特别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提供了更全面、更直接、更系统的规范依据。本书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根本价值原则出发,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制度与规范为基础,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为外在主线,运用民法学、农业经济学等学科的知识谱系,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外延与地位,历史演变与实践探索,类型定位与特别性体系,成员资格的认定规则,设立、章程与登记,治理机制,财产经营管理和扶持措施,收益分配制度以及终止制度进行了全面、深入、系统的研究。
本书对于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制度原理,指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与管理实践,以及解决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纠纷都具有指导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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